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指南出爐
1月17日,在證監會指導下,滬深北交易所正式發布《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首批《指南》包括“總體要求與披露框架”“應對氣候變化”兩個具體指南,結合上市公司重點難點問題和現階段實踐,為上市公司提供細化工作指導。
滬深北交易所將在證監會統籌下,根據市場需要推進其他重要議題指南的制定工作,并持續總結上市公司最佳實踐,不斷增強規則的適應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助力上市公司高標準的實踐與高質量的披露。
不新增額外強制性披露要求
2024年4月12日,滬深北交易所發布《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系統規范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相關披露要求。隨著《指南》的正式發布,以《指引》為強制性和底線要求、《指南》為參考性規范和典型實踐推薦的上市公司可持續信息披露規則體系初步形成。
具體看,《第一號 總體要求與披露框架》側重于對開展報告編制工作提供細化指導,包括議題識別和重要性分析的工作步驟,如何建立可持續發展治理架構、信息報告和監督機制,開展“四要素”分析的參考方法或示例,報告整體框架和具體議題的參考披露體例等。
《第二號 應對氣候變化》結合“應對氣候變化”的議題特點,提供了氣候相關影響重要性和財務重要性評估方法及流程、氣候相關情景分析的主要步驟與分析方法、核算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流程和方法等參考,并結合“四要素”披露框架明確了22項具體披露要點。
《指南》以《指引》為基本框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示工作流程及報告披露要點,為上市公司編制可持續發展報告提供參考,不在《指引》之外新增額外強制性披露要求,不增加上市公司披露負擔。
ESG評級水平總體提升
業內人士認為,可持續披露規則日趨完善,助力上市公司評級提升與投資吸引力增強。《指引》《指南》的發布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引導效應,已經有部分上市公司參照《指引》要求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ESG評級水平總體提升。
還有不少上市公司反映,在ESG報告編制過程中充分參考了《指引》相關內容,為評級提升奠定了堅實基礎。
業內人士認為,相關制度規范性要求的不斷提高,正在督促引導上市公司可持續信息披露質量的提升,對于進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ESG評級、提高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吸引長期投資者的作用已越來越顯著。
在規則推動下,A股上市公司ESG國際評級顯著提升,被評為國際領先水平的公司數量不斷增加。
在政策持續引導下,A股市場出現了一批穩定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的優質公司,持續擴大國際影響力。2024年,共有逾220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或社會責任報告。 (據《中國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