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清理“僵尸型”社會組織……多地民政部門持續發力
近年來,多地民政部門積極推進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在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清理整治“僵尸型”社會組織方面取得了一定進展,為行業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記者注意到,進入12月以來,廣東、廣西、海南等地民政部門地陸續采取相應措施,清理整治了一批非法社會組織、“僵尸型”社會組織。
例如,12月14日,廣東省茂名市公布了2024年依法勸散的非法社會組織名單,包括茂名市應急管理培訓考試服務中心、茂名高新區七逕校友總會。
12月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公布了一批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包括中國東盟青少年文化藝術交流協會、廣西龍商總會、廣西海外商會聯盟。
海南省民政廳發布《“僵尸型”社會組織清理整治辦法》,其中明確,各級民政部門要建立健全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執法部門共同參與的“僵尸型”社會組織清理整治工作機制。民政部門或執法部門要根據“僵尸型”社會組織的行為性質、情節和社會影響等因素確定行政處罰的種類和幅度,分別予以警告、限期停止活動等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撤銷登記。
安徽省民政廳社會組織管理局牽頭起草安徽省《關于加強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其中,對于如何規范社會組織收費問題,實施意見提出,市場監管、民政等部門持續引導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規范收費行為,嚴格落實收費公示和明碼標價制度。對于強制入會和強制收費、利用法定職責和行政機關委托或授權事項違規收費、通過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收費、通過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通過培訓或評價發證違規收費、只收費不服務等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此外,另據了解,山東省夏津縣民政局自2021年起持續調查核實存在法人頻繁更換、不開展業務、不參加年檢年報、無法聯系、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等問題的社會組織,通過電話詢問、現場勘查及向業務主管部門了解情況,全面掌握了“僵尸型”社會組織的現狀。
依據“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當地制定了詳細的跟蹤推進臺賬,并依法依規分類處理。經調查,夏津縣目前共有128家社會組織,其中社會團體62家、民辦非企業單位66家,根據不同性質與情形,與業務主管單位共同分析研判,已完成了7家“僵尸型”社會組織的撤銷登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