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積極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慈善幫扶
■ 本報記者 皮磊
為進一步暢通公益慈善力量參與社會救助渠道,北京市民政局日前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有效銜接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要求,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支持發展公益慈善事業,探索構建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制度體系。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有效銜接,形成政府救助和慈善幫扶協調配合、資源統籌、優勢互補、融合高效的新格局,合力解決困難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不斷增強困難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見》明確了四方面主要任務。
一是建立完善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銜接工作機制。其中提出,依托市、區兩級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建立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有效銜接工作機制,全面加強政策銜接、信息共享及資源統籌,動員引導公益慈善力量積極參與社會救助,支持公益慈善事業發展。充分發揮街道(鄉鎮)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強化統籌協調,促進困難群眾的救助需求與公益慈善力量精準對接。
二是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信息共享和對象銜接。《意見》提到,倡導街道(鄉鎮)積極對接各類慈善資源,充分激發屬地慈善組織、企事業單位、愛心人士以及廣大居民的慈善意愿。充分發揮街道(鄉鎮)民政服務站等現有工作機構作用,加強救助需求發現、慈善資源鏈接、救助供需對接,為公益慈善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精準高效幫扶困難群眾提供有力支撐。進一步發揮首都公益慈善聯合會、慈善協會等行業性社會組織作用,動態梳理公益慈善資源情況。
三是創新公益慈善力量參與社會救助途徑方法。其中提到,引導公益慈善力量加大對特殊困難群體的幫扶力度。支持慈善組織對困難群眾較多、公益慈善力量相對薄弱的區域適當傾斜公益慈善資源。推動京津冀慈善幫扶協同發展,鼓勵公益慈善力量通過項目結對、資源整合等方式積極參與京津冀三地社會救助工作。試點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慈善組織為困難群眾提供照護服務類救助、生活服務類救助及支持服務類救助。推動市、區慈善協會設立慈善幫扶基金,積極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慈善幫扶。
四是加強公益慈善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的激勵支持。《意見》要求,優化激勵支持措施。慈善組織開展的救助幫扶類慈善項目,依法依規享受稅收優惠。按照政府購買服務有關要求,通過政府購買慈善組織服務支持慈善組織發展。結合社會組織等級評估、日常管理等工作,推動慈善組織更好參與社會救助。《意見》強調,各級民政部門要將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有效銜接作為推動社會救助和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的重點工作,強化上下聯動、部門合作,加強與紅十字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及其他社會組織的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街道(鄉鎮)要把公益慈善力量參與社會救助作為創新基層治理、提高困難群眾民生福祉的重要實事,落實落細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