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東市精準發力推動基層社會治理取得新成效
自《海東市基層社會治理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實施以來,青海省海東市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基層治理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市委決策部署,以提升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為目標,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創新治理模式,努力推動《條例》落地見效。
近年來,海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基層社會治理工作,壓實各相關部門工作職責,經常性深入重點單位、重要場所及鄉鎮、村(社區)調研基層治理工作,了解掌握、指導推動社會治安防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民生服務保障、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重點工作,推動形成責任共擔、任務共抓、機制共建、社會共治的工作格局,并健全完善政府部門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工作聯動的協調機制,推廣“街鄉吹哨、部門報到”和“接訴即辦”等好的做法,橫向構建共治同心圓,縱向打造善治指揮鏈,全面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為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提供全面保障。
在堅持源頭預防,防范化解風險方面,海東統籌推進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突出政治引領主旋律,全面建成平安建設“1+10+X”組織領導體系,將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作為“一把手”工程,納入黨政領導班子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為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障,并指導督促相關部門實施了“文明單位”“文明家庭”“五星級文明戶”創建評選等一批活動,成立全省首個市級見義勇為基金會,全面打造村級“積分超市”,不斷激發德治教化內生動力。
此外,嚴格落實《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規范》,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網覆蓋、人負其責”的原則,以普通村(社區)為基礎,按照1000人左右的標準,劃分基層網格7309個統一編碼管理,配備專兼職網格員10906人,實現“網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在格上、事在格中”“零距離”服務群眾。先后打造了“互助彩虹”“樂都警”“平安結”等具有海東縣區地名特色的公安品牌矛盾調解室。全市建成市級綜治中心1個、縣級綜治中心6個、鄉鎮街道級綜治中心95個,建成村級綜治中心1601個,實現鄉鎮級綜治中心全覆蓋,村級綜治中心覆蓋率達97.6%。全市矛盾糾紛化解率常年保持在98%以上。以市縣鄉三級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為基點,創新成立拉面巡回法庭,著力解決常年在外務工的海東籍“拉面人”的經濟糾紛、婚姻家庭等矛盾高發問題,讓“拉面人”訴求有門、化解有道,海東市“拉面產業”跨域矛盾糾紛調解法入選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先進典型。
在強化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方面,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推動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100%。加大勞資矛盾化解力度,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2024年為3312名勞動者追回工資3878.3萬元,調解勞資糾紛案件310起。為提升勞動者就業能力,2024年累計開展職業技能培訓2.5萬人次,并為重點群體(如退役軍人、農民工)提供個性化就業指導和服務,通過就業招聘會等活動,達成就業意向5332人。此外,為全市約15萬困難群眾足額發放救助金7.6億元,為23.1萬余名老年人和兒童發放各類社保待遇1.63億元,為25.6萬社保領待人員足額發放社保資金36.43億元,為7237戶企業減負工傷、失業保險費2700萬元,為501名困境學生發放助學金198.33萬元。 (據《海東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