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鄉村全面振興規劃(2024-2027年)》 扎實推進鄉村“五個振興”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鄉村全面振興規劃(2024-2027年)》(以下簡稱《規劃》),要求健全推動鄉村全面振興長效機制,以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確保農村人口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為底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以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平、提升鄉村建設水平、提升鄉村治理水平為重點,強化科技和改革雙輪驅動,強化農民增收舉措,扎實推進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五個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堅強支撐。
《規劃》明確,到2027年,鄉村全面振興取得實質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邁上新臺階。鄉村產業更加興旺,實現鄉村產業全鏈條升級;鄉村更加生態宜居,人居環境明顯改善,農村基礎設施更加完備,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不斷提升;鄉風文明持續提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充分傳承發展,農民綜合素質全面提高;鄉村治理更加有效,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農民生活更加美好、收入水平持續提高,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分層分類幫扶制度基本建立。到2035年,鄉村全面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現代化基本實現,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
▲優化城鄉發展格局,分類有序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規劃》提出,分類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細化村莊分類標準,科學確定發展目標。銜接推進脫貧地區全面振興。過渡期內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抓好防止返貧監測,落實幫扶措施,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牢牢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的底線。加快補齊脫貧地區農村基礎設施短板,優先布局產業發展所需配套設施。
▲加快現代農業建設,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
《規劃》提出,強化農業科技和裝備支撐。優化科技創新體系,穩定支持基礎研究和公益性研究科研機構,建立健全科技創新分類評價制度。建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加強原創性研究;加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力度,強化技術集成應用;完善農技推廣服務體系。
▲推動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促進農民收入增長。
《規劃》提出,強化農民增收舉措。落實農民工穩崗就業政策和權益保障機制,加強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支持返鄉入鄉創業,加大以工代賑項目實施力度。完善產業鏈利益聯結機制,發展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引導企業與小農戶加強利益聯結,推動增值收益分配向農戶傾斜。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推動相關扶持政策同帶動農戶增收掛鉤。
▲大力培養鄉村人才,吸引各類人才投身鄉村全面振興。
《規劃》提出,壯大鄉村人才隊伍。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計劃和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加強對青年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訓指導,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訓計劃。建立人才定期服務鄉村制度,支持返鄉人員、退役軍人、退休專家等投身鄉村全面振興。
▲繁榮鄉村文化,培育新時代文明鄉風。
《規劃》提出,提升鄉村精神風貌。開展誠信宣傳教育,深化誠信缺失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加強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強化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培育壯大鄉村文化產業,實施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計劃、鄉村文旅深度融合工程,提升鄉村旅游質量效益,加快數字賦能鄉村文化產業。
▲深入推進鄉村生態文明建設,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
《規劃》提出,加快農業綠色低碳發展。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發展生態循環農業。改善鄉村生態環境。實行天然林保護與公益林并軌管理,開展重點河湖治理修復。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推進“三北”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加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
▲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增進農民福祉。
《規劃》提出,持續改善人居環境,深入實施鄉村建設行動。穩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提高農村教育質量,優化縣域教育布局,改善義務教育基本辦學條件,建設城鄉學校共同體,強化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發展。完善基礎民生保障,健全養老服務網絡,大力推進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提質增效,積極發展互助養老。提升農村社區服務設施效能,鼓勵群團組織、合作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參與建設管理和提供服務。
▲深化農業農村改革,激發農村發展活力。
《規劃》提出,健全多元化鄉村振興投入保障機制。支持以市場化方式依法設立鄉村振興基金。引導和規范農業農村領域社會投資,推進“萬企興萬村”行動。鄉村振興投入要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避免新增地方債務風險。
▲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
《規劃》提出,深入推進抓黨建促鄉村全面振興。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強化縣級黨委抓黨建促鄉村振興責任。選優配強鄉鎮領導班子,優化村“兩委”班子特別是帶頭人隊伍,全面培訓提高鄉鎮、村班子領導鄉村全面振興能力。
《規劃》強調,建立鄉村全面振興工作聯系點。加快涉農法律法規制定修訂,完善鄉村振興法律規范體系。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作用,激發全社會參與鄉村全面振興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