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22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高文興
■ 本報記者 高文興
1月13日,噩耗傳來,貴州“43斤女大學生”吳花燕不幸去世,很多網友痛心不已。次日,便有媒體指出,為吳花燕發起過籌款的中華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以下簡稱“中華兒慈會”)9958救助中心前后共籌得善款超百萬,但僅為吳花燕撥付2萬元,且部分籌款在發起時,吳花燕一方并不知情。
次日晚9時,中華兒慈會9958救助中心在網上作出回應,但仍無法阻擋該事件繼續發酵。
中華兒慈會理事長兼秘書長王林也表示,將對此事進行徹查。無論調查結果如何,眼下,吳花燕身后善款的處理問題是公眾最關心的問題之一。
慈善機構不應為個人募捐
百萬善款僅花出去兩萬元,對此,9958負責人接受《公益時報》采訪時表示,籌款的新聞火了后,當地鄉政府可能面臨比較大的輿論壓力,讓學校派人去醫院“陪著”吳花燕。
“不同意我們繼續籌款,也不讓我們把錢轉給醫院,不讓我們將善款作為助困費轉給她的家人。在我們的爭取下,鄉政府才同意轉給醫院兩萬元。”該負責人稱。
但據“北京時間”此前報道稱,吳花燕家鄉貴州省銅仁市松桃縣沙壩河鄉的一名梁姓副鄉長表示:“她這是私人的事情,我們不可能干預。”
9958和鄉政府莫衷一是,但余下98萬元的善款卻是不爭的事實,這筆善款將如何處理,是目前公眾所關注的焦點之一。
為此,《公益時報》記者征詢了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主任、中國慈善聯合會法律顧問張凌霄律師。
在回答剩余善款應如何處置之前,張凌霄明確表示:“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根據《慈善法》規定,實際上是不應為特定的個人發起籌款的。”
但實際上,此次9958為吳花燕籌集的100.497728萬元分別經由水滴公益和新浪微公益兩家平臺,而這兩家平臺此次涉事項目應屬“個人聯合公募機構發起的公開募捐”。
《慈善法》明確規定,慈善項目終止后捐贈財產有剩余的,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贈協議處理;募捐方案未規定或者捐贈協議未約定的,慈善組織應當將剩余財產用于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項目,并向社會公開。
張凌霄表示,無論受助對象是否死亡,剩余善款的處理都應按以上規定執行。
去世7年的受助人,為其籌款的項目仍在繼續
個人求助有判決先例
如若被認定為個人求助,張凌霄表示,眾多捐贈者的捐贈行為系“附義務的贈與行為”,即附有“為特定受益人受益”這一義務,受贈人接受贈與的權利也以“履行為受益人受益”這一義務為前提。
“一旦此類個人求助的捐款被認定為附義務或者特定目的的贈與,即便善款已經支付到受益人手中,受益人也必須依照贈與人的意愿使用財產。當特定受益人受益情形消失或無法進行時,比如受助對象死亡,則捐款人捐款為特定人受益的條件已不存在,義務已無法履行,那么受贈人即無法享有接受贈與后保有、使用財產等權利。”他說。
張凌霄解釋道:“在整個捐款過程中,接受社會捐款的受益人的親屬或其他組織,在法律上只是處于代收代管人的法律地位,是不得將財產挪作他用的,如有余款,應將剩余的捐款用于相近的公益事業,若由其親屬或其他組織繼承或挪作他用,則違反了捐款人意愿,也傷害了捐款人感情。因此,超出捐贈人合理的意愿范圍的余款的處理都是不成立的。”
他還補充說明:“即便是不經過公益組織的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民事贈與,也并不意味著所有善款當然歸屬于受益人所有以及由其自由支配,除非捐贈人明確表示這種意圖。”
這意味著,吳花燕身后善款的處理必須依照捐贈人的意愿進行。但由于捐贈人眾多,征集和統一捐贈人意愿,顯然都是不現實的。
不過,《公益時報》記者注意到,2019年11月6日,曾有一起全國首例網絡個人求助案例的判決或可作為參考。
在這起案例中,籌款發起人莫先生通過水滴籌為患病兒子籌得15.3萬余元,因兒子病逝,將所得善款挪作他用。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判令莫先生全額返還籌集款,并支付相應利息。對于返還后的善款,法院還在判決中指出,水滴籌公司應根據《用戶協議》、《水滴籌個人求助信息發布條款》、比例原則,公開、及時、準確地返還贈與人,除非原贈與人明確同意轉贈他人。
眾多“吳花燕”的善款待解決
如果吳花燕的剩余善款能夠得到合理解決,不但能夠對眾多捐贈人有所交待,至少還能為9958平臺日后出現類似情況時給出參照方案。
然而,9958上發生的身后善款爭議,吳花燕似乎并不是第一個。
1月14日,微博網友@作家陳嵐 貼出多張網頁截圖,表示9958平臺上存在眾多進行中的募款項目,其受助兒童均已去世許久。
其中,有3名受助兒童分別于2012年年底去世,但針對他們的籌款項目在2018年時仍然在進行中;仍有去世達7年之久的受助兒童,目前針對其籌款的項目仍在進行中……
另一名長期舉報9958籌款問題的微博網友@貓媽45 則表示,一名因白血病去世一年多的受助兒童,其20萬元的善款仍未撥付。
……
種種跡象表明,“吳花燕事件”并不是偶然,而是9958平臺長期以來籌款亂象未加以治理而導致的一次爆發性事件。
不能錯過的“熱點籌款”
讓我們再回溯一次“吳花燕事件”,其中一些關鍵信息耐人尋味。
吳花燕生前在貴州盛華職業學院就讀大三,父母雙亡,僅與弟弟相依為命。
2019年10月,24歲的吳花燕在醫院檢查時發現患有心源性水腫、腎源性水腫等多種疾病,體重最輕時一度僅剩43斤。因長期營養不良且患病,吳花燕眉毛掉盡,額頭上露出兩道白色的痕跡,原本濃密的頭發也掉去一大半。
10月24日,吳花燕的報道和照片始見于網絡,立即引來大面積公眾和各方媒體的關注。
僅僅一天后,9958便開始為吳花燕在水滴公益上發起80萬元的籌款計劃,短短5天時間便籌得60.0443萬元;10月28日,又在新浪微公益發起兩期共計40萬元的愛心籌款。通過兩平臺,9958共計為吳花燕籌款100.497728萬元。
有報道稱,一開始,吳花燕僅希望籌集20萬元,用于心臟瓣膜手術。9958方面介入后,才在水滴公益發起了80萬元的籌款計劃。
9958方面對《公益時報》記者給出的解釋是,當時醫院方面評估說治療費無法估計,“醫院也不可能給我們出個證明,說需要一百萬還是兩百萬費用。因為她的免疫系統完全被破壞了,患有綜合性疾病,不光是心臟疾病。這樣一來治療費用肯定很高”。
對于為何要在兩個平臺進行籌款,9958方面回應稱,考慮到在水滴公益平臺已經籌集一部分資金,后續可能籌不到更多錢,且醫院方面明確表示后續治療費用無法估計,綜合性大病可能多少錢都不夠用,因此機構考慮雙平臺籌款模式。“在合理拆分預算后,我們就把水滴公益平臺籌款目標降了,在新浪微公益開通了籌款。這些都是符合規則的,也是合理的。”上述負責人表示,以上吳花燕和其家人都知情,吳花燕的弟弟還在救助申請表上簽了字。
此外,值得注意的還有兩點。
其一,由于超齡,吳花燕實際已不符合9958“救助困境兒童”的定位,但機構仍為她積極提供籌款幫助。
對此,9958相關負責人曾對媒體表示,最開始是機構志愿者在醫院見到了吳花燕,了解到她的情況后覺得她特別可憐。針對吳花燕的超齡,9958則做了特殊處理。“她沒有父母,只有一個弟弟,弟弟還得過精神疾病,身體也不是特別好。所以我們也想幫助他們。”
其二,9958方面未能提供在水滴公益和新浪微公益平臺發起救助項目的委托書,而僅有一份在騰訊公益平臺發起救助項目的委托書,但實際上卻從未在騰訊公益平臺發起過項目。
對此,9958方面表示,發起籌款項目前并未確定在哪些平臺上線,此為之前籌款通用模板。記者也試圖聯系委托書所寫代理人,但其手機一直處于關機狀態。
從“43斤女大學生”成為網絡熱詞那一刻起,9958便迅速跟進,在受助人超齡和委托書有明顯漏洞的情況下,積極為其籌款,并把籌款額從20萬元提至80萬元,從單平臺發展至雙平臺分期籌款……本應服務于不特定個人的“公益”,把大部分精力用于備受關注的個人籌款,這似乎在說明著什么。
另一筆45萬的去向
另外,關于此前媒體報道的某短視頻賬號為吳花燕籌集45萬元,在吳花燕并未收取這筆錢的情況下發布視頻稱“已將愛心親自交至吳花燕手上”,也引發網友憤怒。
記者了解到,該籌款活動為浙江廣電聯合浙江省慈善聯合總會發起的“護燕行動”,旨在“為家庭條件極度困難,身患重疾,自身無力承擔巨額醫療費的家庭募集資金”。截至2019年12月2日,愛心網友共向“護燕行動”項目捐款481942.58元。
對于籌集善款吳花燕是否知情,浙江廣電方面也通過抖音號回應稱,浙江廣電人員于2019年10月30日早上抵達貴州,31日中午在其老師陪同下向吳花燕轉達善款籌集情況,因此吳花燕是知情的。
而關于善款是否交予吳花燕,則稱“所有善款均需放在浙江省慈善聯合總會賬戶,而鑒于善款為醫療救助資金,只能專項用于吳花燕的醫療救助,因此不能轉入個人賬戶”。
浙江省慈善聯合總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雙方此前有過一些公益方面的互動,后來浙江廣電推出了抖音號,在了解到吳花燕的情況后在抖音上發出倡議,也派記者趕到當地,以抖音直播的方式去采訪,了解相關情況,跟吳花燕本人也進行了接觸。“在征得她本人同意下,雙方協商發起了‘護燕行動’,具體執行由浙江廣電負責,總會作為善款接收方。”
據介紹,浙江廣電抖音號在不到24小時就籌集到40多萬元善款。在發起籌款之前,他們已經和吳花燕及其家屬、學校、媒體等四方共同商議善款用途,一方面用于吳花燕個人救助,另外由于她弟弟身體也不好,部分善款將用于幫助弟弟,同時也考慮將善款用于殘疾人學校。
“什么時候撥款主要根據醫院的需求。當時和醫院對接的時候,醫院方面表示手術費用暫時夠用,后續如果需要再做撥付,由此也導致善款到現在還未撥付。”上述負責人談道。
浙江省慈善聯合總會方面表示,根據之前的約定,善款將用于吳花燕弟弟疾病的資助和殘疾人學校的資助。如果網友堅持專款專用,即善款只能用在吳花燕身上,總會方面也會接受退款,充分尊重捐贈人意愿。
(《公益時報》記者皮磊對此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