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允許“研學+志愿”等作為志愿服務項目
2025/02/10 21:06公益時報
近日,北京市志愿服務聯合會明確,各志愿服務組織發布志愿服務項目要遵守《北京市志愿服務促進條例》《“志愿北京”信息平臺志愿服務項目發布規范》等相關規定,并規定了不允許作為志愿服務項目發布的九種情形:參與者在工作時間內參加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的活動,單位或學校內部有明確制度要求的活動,與參與者個人利益密切相關的活動,公益目的不純或不明確的活動,以志愿服務名義開展的滿足商業性目的的活動,參與者獲得報酬明顯高于志愿服務正常補貼標準的活動,明顯違反志愿服務時間記錄規定的活動,具有公益性質但不具有服務性質的活動,其他不符合《志愿服務條例》的活動。
根據以上要求,社區工作人員在工作日參與社區日常服務,學校值日、學生會日常工作,社會實踐、夏令營、冬令營、游學博物館、研學+志愿服務,線上答題、各類打卡、轉發朋友圈、集贊,捐款、捐書等活動將不被認定為志愿服務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