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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協五屆三次會議期間,深圳市政協社會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員會提出了《關于加強深圳市社會組織建設的建議案》。深圳市民政局在答復該提案時表示,除了多管齊下扶持深圳市社會組織發展外,還將著重加強社會組織自律。 首先,該局將會同財委、紀委等部門制定社會組織財務管理規范,完善社會組織年度檢查制度,建立社會組織查處退出制度,為規范社會組織行為和活動提供依據。其次是規范社會組織的非營利行為和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初步建立社會組織信息披露平臺,對群眾關注度高的基金會實行全面信息披露。社會組織的重大活動情況、資產財務狀況、接受使用捐贈資助情況、收費項目及標準等通過多種形式實行公開,接受監督。此外,還將建立社會組織誠信數據庫和從業人員誠信數據庫,并納入全市的誠信系統,監督社會組織及其從業人員依照法律和章程規定開展活動,誠信記錄作為社會組織和從業人員考核評估的重要依據。 (據《深圳特區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