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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美墨西哥,行動者們將從美國進口的兩噸轉基因大米傾倒在墨西哥城健康部長辦公室門口,要求政府終止受基因污染的大米進口 普通大米與黃金大米的差別,肉眼可辨 這場由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引發的社會爭議還在持續之中,除了讓我們關注的“黃金大米”疑團之外,更能引發我們思考的是,一股民間力量主導的社會實踐,正在成為未來社會發展的重要引擎之一,影響和推動著公眾更加有序的參與社會事務。 日前,一篇作者中署有三名中方科研人員名字的論文在《美國臨床營養學雜志》上發表。這項由美國塔夫茨大學科研機構領導并獲得美國衛生院和美國農業部資金支持的研究最終得以完成。論文中稱,研究所用材料——黃金大米和菠菜都是在美國生產、處理和蒸煮,然后冷藏運至中國試驗所在地加熱后供小學生食用。 隨后,該項目被國際組織“綠色和平”強烈譴責有違科學倫理道德,核心作為在發展中國家一個非常嚴重健康問題(維生素A缺乏)的部分解決方案而進行的可行性試驗,試驗中涉及的黃金大米是轉基因物種,而實驗對象牽涉到中國湖南一所小學的24名孩子。綠色和平組織呼吁中國政府審核該研究的合法性,并對受到影響的兒童提供醫療和法律援助。 此事將各界爭論十幾年的“轉基因食品”問題再一次推上熱門話題首位,也將湖南衡陽相關機構置于輿論的風口浪尖。大家關注的焦點,也不僅僅是食品安全、轉基因食品影響等問題。 輿論的譴責聲中,湖南當事方矢口否認,而論文署名者的單位中國疾控中心等相關機構態度模糊。事件急速攪動著相關的科研、醫療、人文、法律等多個領域,關于“黃金大米”的報道鋪天蓋地而來:“部分家長稱對實驗并不知情”,“湖南農業廳稱從未批準轉基因大米試驗”,“浙江省醫學科學院承認為轉基因大米試驗提供倫理審批”,“中方研究員稱并未參與美方實驗”。 究竟誰在說謊?黃金大米究竟是什么米?轉基因食品影響到底是什么?食品以真人做試驗是否合理?食品真人試驗究竟應該如何進行流程確認? “黃金大米”中國試驗? 8月1日,《美國臨床營養學》雜志刊載《黃金大米中的β—胡蘿卜素與油膠囊中的β胡蘿卜素對兒童補充維生素A同樣有效》論文,文章由七位作者共同完成,其中有三位中方科研人員。論文第一作者(試驗項目主導者)為美國塔夫茨(Thift)大學湯光文(音譯)博士,中國湖南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以下簡稱“疾控中心”)毒理科博士胡余明、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研究員蔭士安、浙江醫學科學院研究員王茵分列該篇論文作者2-4位。 論文中所提及的黃金大米實則是一種轉基因物種,這種大米在中國湖南衡陽市衡南縣江口中心小學進行了真人試驗。 8月30日,全球性環保組織綠色和平在互聯網上發現這篇論文,隨即指出黃金大米屬轉基因物種目前還未被世界上任何一個政府批準允許用于人體試驗,并稱“早在2008年7月4日,綠色和平就向中國農業部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反映過這一問題。同年7月24日農業部對此事做出過調查回應,稱原定由美方提供的試驗材料目前沒有進口,臨床試驗也未開展。浙江省農業廳已要求浙江醫學科學院立即停止該項試驗計劃”。 一個本已叫停的試驗項目為何在會在4年后的今天出現在論文中,并稱試驗研究最終已完成?綠色和平組織認為用中國兒童作為轉基因大米的試驗對象是極其不負責的行為,呼吁中國政府審核該研究的合法性并對受到影響的兒童提供醫療和法律援助。 9月3日下午,《公益時報》記者在綠色和平北京辦公室見到了該組織食品與農業項目主任方立峰,他對記者表示,“轉基因大米(黃金大米)是通過在原普通大米的植物體內再植入一個新的基因,該基因通過培育能夠形成胡蘿卜素。學界對這種轉基因大米認識還很淺,要做人體試驗必須得到試驗國政府同意,遵循醫學倫理最高標準,嚴格按照科學程序實施。但目前全球沒有任何政府批準同意轉基因大米人體試驗,論文中稱在中國湖南一所小學的人體試驗明顯就是違法和反倫理,并稱從目前掌握信息推斷這所被試驗學校為湖南省衡陽市衡南縣江口鎮中心小學。” 論文既出 多方自證清白 在媒體和公眾的質疑下,論文及試驗所涉及的人員、機構紛紛發表聲明各自表態。 9月2日美國塔夫茨大學健康科學中心公共關系助理主任安德莉亞·格羅斯曼對媒體發來郵件聲明,稱“這項研究聚焦一小組健康的中國兒童,年齡在6至8歲。中國兒童血液中維生素A含量低是普遍現象。試驗前征得了所有兒童家長的同意。所有參與試驗的兒童都接受了一定形式的維生素A,但并未說明試驗的兒童是否吃了黃金大米”。 作為發表于美方雜志上論文中三名中方作者在接受《人民日報》采訪時,均否認與此篇論文有關。論文第二作者湖南疾控中心毒理科主任胡余明表示不認識第一作者湯廣文;中國疾控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研究員蔭士安發表聲明稱與該篇論文無關;論文第三作者浙江醫學科學院研究員王茵表示自己從未收到過美方論文署名通知,也從未簽字同意發表的意見。 9月1日,湖南衡陽市政府在其官網上發表聲明,稱2008年確實有一次試驗,但并不是黃金大米轉基因試驗。 9月6日,中國疾控中心在其官網上發表聲明,稱“2008年中心營養所研究員蔭士安(美方論文署名第三作者)并沒有參與黃金大米試驗,而是自身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課題試驗”。 9月7日,浙江醫學科學院在其官網上發表聲明,稱“之前與美方黃金大米試驗項目有過合作,并為其提供倫理審批。早在2004年試驗就在浙江省仙居縣實施過,但當時并未使用黃金大米,湖南這次試驗可以看作是浙江試驗的延續”。 校長表態學生沒吃黃金大米 時任衡南縣江口中心小學校長賀仲秋在接受《公益時報》記者專訪時明確表示:“2008年5月底至6月底他所在學校學生確實進行過營養試驗,當時就是中國疾控中心申請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內專家來進行試驗,實驗過程中沒有使用黃金大米。” 有媒體報道,部分家長在試驗之前并不知情,記者就此問題向校長詢問。“當時這個試驗是中國疾控中心主導,衡南縣政府都非常重視,為了這個試驗順利開展,縣里面還專門召開會議、舉行啟動儀式,縣長、宣傳部長都有參加,學校也先后召開過三次家長會,第一次由課題組宣傳試驗準備情況,第二次簽定雙方協議書,第三次活動結束課題組講解試驗情況,家長肯定知道也比較滿意。” “試驗中有使用黃金大米嗎?”記者繼續問。 “肯定沒有,這個我敢保證。當時吃的食物都是經過我們嚴格檢查的,黃金大米是金黃色,明顯區別于普通大米,這個明眼人一看就會明白。”賀仲秋肯定地說。 他還對記者表示:“試驗完畢后家長都很高興,參與試驗70多個孩子試驗結束后測量相關指標發現,參加試驗孩子比沒有參加試驗孩子長高近1cm,體重也增加近1kg。” 記者提出能否看一下相關試驗數據記載時,他說:“這當時都是由課題組人員記錄在案的,最后集中統一收走存檔,學校并未留存。” 此試驗不是彼試驗? 論文中的三位中方署名作者也成了各方媒體追訪的對象。 美方論文中第三作者是中國疾控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研究員蔭士安,他在接收采訪時對媒體表示,“2008年在湖南省衡陽市衡南縣江口鎮中心小學進行過一次試驗,但這是2006.1—2008.12(試驗期)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植物中類胡蘿卜素在兒童體內轉化成為維生素A效率研究》課題,涉及穩定同位素標記的菠菜中類胡蘿卜素轉化效率研究。試驗材料為菠菜沒有轉基因大米,參與單位有湖南省疾控中心、衡南縣疾控中心和浙江醫院科學院王茵研究員。”目前該研究課題已經結束,形成論文已發表于2007年《衛生研究》刊物中。論文題目為《學齡兒童體內植物源性胡蘿卜素轉化成維生素A的效率研究》,由蔭士安和王茵聯合署名。 雖然蔭士安曾發聲明表示與美國論文中署名無關,但蔭士安又稱幫助該篇論文中完成了部分細節。 “當時由于美方試驗與本人申請中方科研課題在試驗中都要運用到同一試驗標本(菠菜),所以將美、中雙方試驗中的相同環節合并進行,即利用同一試驗標本對同一試驗對象進行試驗。美方試驗中三種試驗物質,菠菜、胡蘿卜素膠囊、黃金大米,其中黃金大米并未見到,但實驗結果得到了美國塔夫茨大學支持。”蔭士安對媒體表示。 美方論文中第二作者湖南省疾控中心毒理科胡余明博士也稱當時蔭士安、王茵在湖南試驗項目他是知道的。他對媒體表示,“試驗分三組進行,學校分別供應早餐和中餐,早餐為米粉,中餐為葷、素、湯各一份,采購材料均來自當地。” 黃金大米猛于虎? 武漢大學免疫學博士趙靜嵐在接受《公益時報》記者專訪時認為,如果在中國湖南人體科學試驗中運用黃金大米,在未告知試驗對象前提下顯然是有違《赫爾辛基宣言》、是不能被接受的。 “在科學界要進行任何人體試驗都必須遵守《赫爾辛基宣言》。該宣言制定了涉及人體對象醫學研究的道德原則,包括以人作為受試對象的生物醫學研究的倫理原則和限制條件,是在一切應用人體試驗中都要遵循的最高標準。”趙靜嵐說。她認為:“轉基因大米目前還有很多不確定性,沒有人知道這個新物種的顯性會在什么時候表現出來,有可能需要兩代人,現在科學界認識都是初期,所以首先就拿人體來試驗是很不合適的。”至于賀仲秋校長稱,參與試驗對象并未曾長高近1cm、體重增加近1kg說法,趙博士認為這個主要是看體內鈣離子轉化量而定,高度、體重增加近1cm、1kg有是有可能的。 中國工程院院士李連達6日做客科學網訪談時認為,“試驗中的‘黃金大米’,不是藥品,也不是普通食品,應屬保健食品范疇,可定為‘強化食品’,其與普通大米的化學成分基本相同,只是β-胡蘿卜素含量稍高,不含有毒有害物質,不會引起化學性中毒、急性中毒或慢性蓄積性中毒。轉基因大米是否安全,需進一步研究。但在這一試驗中,受試兒童攝入量為普通大米的食入量,食入周期為35日,非長期大劑量食入,達不到中毒量,不會發生急性中毒、慢性蓄積性中毒。” 綠色和平組織食品與農業項目主任方立鋒對《公益時報》記者表示,“中國孩子體內維生素A含量并不缺乏。通過轉基因物種黃金大米來改善體內維生素A并不是一個好方法,要實現體內維生素A轉化,還是應該通過多食(吃不同種類食物)來解決,膳食營養搭配應該均勻適宜。綠色和平將致力為環境保護堅守道德底線。” 另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第二章第十八條之規定,“中外合作、合資或者外方獨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與試驗的,應當經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相關鏈接 什么是黃金大米? 黃金大米,又名“金色大米”,是一種轉基因大米,由美國先正達公司研發。其不同于正常大米的主要功能為幫助人體增加維生素A吸收。因為色澤發黃,該大米品種被稱為“黃金大米”。第一代“黃金大米”2000年問世,使用了來自黃水仙的基因,其中胡蘿卜素含量為每克大米約含1.6毫克。第二代“黃金大米”于2005年問世,使用玉米中的對應基因而培育出來,胡蘿卜素的含量是第一代“黃金大米”的23倍,達到37毫克。 黃金大米作為轉基因食品,其對人類的影響一直沒有定論。 維生素A缺乏會導致什么? 維生素A缺乏(簡稱VAD)是一種慢性疾病,癥狀輕的會導致眼部干燥,癥狀嚴重會導致失明甚至死亡。VAD是一種全球性的問題,根據WHO的調查,全球目前已有78個國家被確認有維生素A缺乏的公共衛生問題,全球約有四分之一的學齡兒童(1.27億)存在維生素A缺乏的問題,每年全球有超過25萬少年兒童為此失明。2002年中國居民營養與健康狀況調查結果表明:維生素A、鐵等微量營養素缺乏是我國城鄉居民普遍存在的問題。3-12歲兒童維生素A缺乏率為9.3%,其中城市為3.0%,農村為11.2%;在西南等貧困地區,其比率高達50%。 石嫣: 選擇權應該交給 消費者 ■ 本報記者 閆冰 營養成分并無天壤之別 吃的食物搭配合理,才是最重要的。不論是轉基因食品還是有機食品,現在還沒有權威的研究定論來驗證它的營養成分問題。 轉基因食品的概念被爭論了好多年,可是這些新出現的產品比普通作物究竟好還是不好、長期食用會有多大的影響,目前沒有定論。因為實驗要保證其他條件完全一樣,來控制某一個變量,但是農業生產這么多變量,是沒有辦法來保證完全一致的。轉基因食品直接對于人體的危害是現在爭議比較大的地方,也有很多人做小白鼠的實驗,但是通過動物實驗不能實現長期觀察,人體和動物也有區別。 很多消費者會盲目相信一些營養品、相信新概念,但是我們吃下去的東西一定要經過長時間的檢驗。像我們吃的常見水果蔬菜主食等,可能比營養品更加科學,已經是經過相當長的時間來檢驗,幾百年、幾千年一直在吃,經過驗證是沒有問題的。 消費者重在自主選擇權 在美國,轉基因食品是有很多的。但是有一些轉基因食品的標簽化沒有立法通過,就是說轉基因食品并沒有標明它是轉基因的。所以,美國有機食品發展比較快的一個主要原因是,相關法律規定有機農業是不允許使用轉基因品種的,所以消費者只能通過這個方面來辨別食品是否為轉基因,他們也更愿意購買有機食品。 個人認為,“黃金大米”實驗的核心問題,不是這個實驗本身的問題,而是在這個實驗之前,信息有沒有公開透明。比如要做某個實驗,那么被實驗的群體是不是已經知道了這件事,同時他對這件事情的過程、可能產生的影響等,這一系列認知有沒有盡量全面。 如果真的有“黃金大米”實驗,它本身是在一個相對隱蔽的條件下進行的,這些孩子和家長并不知情,那這件事就有很大問題。 另外,公眾判斷這件事兒的合理性只能從道德倫理來講,因為沒有明確的法律制度來評判。這種研究和商業化進展遠遠快于國家法律法規的進展的完善。 包括我們當下很多食品安全問題,不應是每次“出現問題、媒體報道、權威部門給出結論”這種模式。而應該是在之前,就要告訴給消費者這種食品存在哪些安全隱患。 比如說一種茶葉,它有20多種殘留,這個殘留度有可能隱含的風險是什么等問題。在消費者購買之前,盡量把信息公開給消費者,不論是平常食品、有機食品還是轉基因食品,讓消費者自己去做一個判斷,有自主選擇權。 這才是可以解決問題的一個方法。 有機食品是小眾的青睞 與轉基因食品一直以來飽受爭議不同,有機食品在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的當下,得到了越來越多消費者的信任。然而大家的信任,并不一定源自了解。 有機農業最主要是一套生產規范和生產理念,不使用農藥化肥,但是它的技術進步可以體現在其他方面。比如灌溉,可以不使用漫灌而是噴灌或者滴灌;比如過去直接施用大糞,而現在有比較好的腐熟有機肥、微生物發酵有機肥代替;不用農藥也不等于把瓜果蔬菜晾在那里等著蟲子吃,可以用防蟲網、防蟲燈、輪作這樣的物理方法。 而大家現在購買有機食品的主要驅動,除了生產過程中不施用農藥化肥、食用時候更安全外,另一個是口感更好,這也是兩個最根本的需求。 但是有機農業最開始出現的背景,不完全是這兩個考慮,而是有機農業對周圍環境多樣性的保護和對生產它的農民的保護。農藥化肥最直接、危害最嚴重的應該是農民和土地。購買有機農產品的消費者,也不光是為了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