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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剛剛發布的“十八大報告”中,明確闡述了社會建設必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必須“加快推進社會體制改革”。“十八大報告”中對于社會管理體制有如下限定:“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 這其中的“社會協同、公眾參與”顯然對于眼下社會工作的普遍深入發展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這種“協同”和“參與”究竟以如何方式達成?可以說,如何將政府的指導與民間的訴求有效銜接,將是未來一段時間社會工作領域最重要的課題。 早在2011年11月,18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中,已將“積極發展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和鼓勵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吸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寫入其中,并且還提出“研究制定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設置政策措施;以基層為重點配備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明確相關事業單位社會工作專業崗位”。 不管是政府通過“購買服務”還是“購買崗位”,都是政府大力推進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縮影。而以社工事務所為代表的專業社工機構、社工服務支持型機構,作為獨立于政府行政體系以外又源于民間的第三方機構,在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同時又保持社工的自身專業性、獨立性上,無疑會在相關工作的推進過程中起到重要的樞紐式作用。 國內最早的一股“社工熱”是在上海引發的。具有官方背景的上海預防和減少犯罪工作體系下“三大社團”的成立,讓上海在一年內迅速擁有了千余人的社工隊伍,成為上海市社工工作以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參與的首次亮相,也是專業社工機構的雛形。從2003年內地第一家嚴格意義上的專業社工機構在上海誕生,時至今日,上海市共有從事社會工作相關服務的社會組織115家,其中以社會工作者為主體的專業社工機構66家,包括市、區、街道三級協會13家,社工培訓機構1家,研究評估機構1家,直接服務機構51家,全市具有各類社工職業資質的人數已近1.4萬人。 緊隨上海的腳步,深圳接過社工機構發展的接力棒,讓“社工熱”繼續升溫。2006年底,民政部在深圳召開“全國民政系統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會”,成為深圳市發展社會工作的起點。2007年初,深圳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副書記帶頭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調研組,社工機構紛紛涌現。而此時,深圳選擇了一條與上海“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參與”不同的道路——社工機構的民間化運作。 在上海和深圳紛紛行動起來之時,北京在收獲前人經驗的同時也開啟了自己的社工機構發展道路。2009年6月成立的東城區助人社工事務所成為北京首家專業社工機構。2010年,“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培育扶持專業社工機構”,“開展購買社會工作崗位試點”被寫入《2010年市政府折子工程》。截至目前,包括正在進行登記注冊的在內,北京市社工事務所總數達到50家,全面覆蓋率北京市16個區縣。 通過北京、上海、深圳這三座在中國內地舉足輕重卻又各具特色的城市在社工事務所方面的嘗試,我們或可對眼下中國社會領域改革開放的圖景窺豹一斑。 日前,《公益時報》記者兵分三路,對北京、上海、深圳三地社工事務所發展現狀進行深入的調查采訪,試圖梳理歸納出各地社工機構的發展圖景、運行模式,為社會工作領域的新發展提供一些可參考的經驗。 (閆冰/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