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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從“郭美美事件”到“兒慈會賬目風波”,一系列負面新聞將非營利組織推向了風口浪尖,進一步加強相關領域的法律制度建設已是各方的共識。 北京大學法學院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經過多年的研究,于年初推出了《中國非營利組織法專家建議稿》,力圖推動非營利組織管理領域的法制建設。 “官辦非營利組織存在很多問題。事實上官辦非營利組織首先就是治理失靈的問題。比如我們曾經去考察過一些官辦非營利組織的形式會發現,如果依附于政府的話,那么理事會基本上是虛設的。另外,監事會是空缺的。官辦非營利組織基本不設立監事會,政府規制是無力的。還有一點,激勵機制是缺失的,因為人員里面的考核和編制聯系在一起,內部人員會有多種不同的身份,身份不同決定待遇的不同,不可能在內部建立起一個非常有活力的、有實效的激勵機制。”北京大學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錦萍說。 記者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那里了解到,一些官辦非營利組織禁不起獲利性的誘惑,沒有把公益實名作為最終目的,在市場化運作中產生了嚴重的目標錯位。 業內人士認為,當前對于所有的非營利組織,都面臨著法律上的困境。 “關于非營利組織管理,目前有各種各樣的法律法規,但是法律法規和政策的不統一,使得有些時候非營利組織自身也是無所適從。比如按照不同的一些法律法規的規定,如果判斷非營利組織盈利性的問題以及合理回報的問題,最終會帶來一系列的其他方面的問題。這都需要統一的法律來進行規范。”北京大學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劉培峰說。 劉培峰認為,近年來無論是民間非營利性組織還是官辦非營利性組織,丑聞都是接二連三地出現,這充分表明了管理的薄弱。“因為缺乏法律制度,所以我們會發現出了問題以后,政府很難管理,政府目前對非營利組織的管理更多的是兩個方面。第一是通過年檢這樣的常規管理措施,第二是通過定期的清理整頓來解決問題。后一項措施也是缺乏法律進行管理的一個具體表現。” 目前無論是立法機關還是政府部門,都對監管制度的構建和各自職責感到困惑。只有理順監管制度,才能排除立法上的障礙。記者了解到,此次出臺的《中國非營利組織法專家建議稿》的起草專家組由民政部退休巡視員、北京大學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陳金羅牽頭,其他專家還包括金錦萍和劉培峰。 據介紹,專家建議稿的起草工作從2004年就開始進行,此后歷經多次調研討論才最終成形。 對于專家建議稿的出臺,有關部門負責人也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國務院法制辦政法司的一位負責人在閱讀了專家建議稿之后說:“專家建議稿給我感覺還是很透徹,有沖擊力的。在民法學界,大家知道物權法、合同法、侵權法等都曾經先后出過一些專家意見稿。這些專家意見稿對于推動民事板塊的立法起了非常大的作用,而這個建議稿會起什么作用呢?我覺得有利于進一步澄清認識和統一認識。因為這幾年非營利組織法板塊的立法之所以推動起來難,說到底還是認識不統一。” (據法制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