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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是否聽說過諾而不捐的事件,或者身邊就發生過? A.聽說過,這種行為挺常見。49.68% B.聽說過,但這應該是少數行為吧。22.94% C.沒聽說過,但既然承諾捐贈就不該不兌現。24.19% D.其他。3.22% 2、你認為對這些認領捐贈后沒有兌現的企業和單位,是否應該予以曝光? A.應該曝光,企業和單位應該對自己的承諾負責。70.05% B.不應該曝光,捐贈是自愿行為,應該用其他方式解決。16.34% C.不好說,應該根據造成企業和單位不能兌現捐贈的實際原因區別對待。12.37% D.其他。1.26% 3、你認為怎樣的方法能更好地解決諾而不捐的問題? A.曝光,讓輿論和公眾來譴責這種行為。30.62% B.加強相關法規的可執行約束力,讓諾而不捐的企業和單位受到責罰。38.02% C.對相關單位加強誠信宣傳,從根本上提高認捐企業單位的誠信意識。21.25% D.其他。10.14% 截至8月12日10時許 近日,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了《關于廣東省2012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下稱《報告》)。 《報告》顯示,截至2012年8月31日,“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全省受贈人在2010、2011活動年度接受認捐的款物77.35億元,實際到賬49.6億元,未到賬27.75億元,未到賬數占認捐總數的35.88%(2012活動年度未結束,尚未能統計完整認捐到賬情況)。 在分組會議上,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陳耀光表示,對這些認領捐贈后沒有兌現的企業和單位,應該予以曝光。 而根據2011年11月公布的《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捐贈管理暫行辦法》第二章第十四條規定,捐贈人不能按時履行捐贈協議或捐贈承諾的,應當及時向受贈人說明情況并協商簽訂履約補充協議;受贈人可依約依法向捐贈人追索捐贈款物,將相關情況向社會公告說明。 根據法規,受贈人可依約依法向捐贈人追索捐贈款物,而真正實施起來卻不那么容易。從2010年廣東開展“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以來,每一年都有諾而不捐的現象出現,對于這樣認領捐贈后沒有兌現的企業和單位,要不要曝光?對于這樣的行為應該采取怎樣的應對方式更好?《公益時報》與搜狐公益聯手推出的“益調查”結果顯示,70.05%的網友認為對這些認領捐贈后沒有兌現的企業和單位應該予以曝光。 調查結果: 本次調查從8月8日15時開始至8月12日10時結束,共有1836位網友參與。調查結果顯示,七成網友贊成曝光諾而不捐的企業和單位。對于諾而不捐的行為很多網友都表示聽說過,根據調查結果49.68%的網友表示聽說過,這種行為挺常見,而22.94%的網友則認為這應該是少數行為。也有24.19%的網友表示沒聽說過,他們認為既然承諾捐贈就不該不兌現。 那么,大家認為對這些認領捐贈后沒有兌現的企業和單位,是否應該予以曝光?70.05%的網友認為應該曝光,企業和單位應該對自己的承諾負責。16.34%的網友則認為不應該曝光,捐贈是自愿行為,應該用其他方式解決。12.37%的網友認為不好說,應該根據造成企業和單位不能兌現捐贈的實際原因區別對待。 究竟怎樣的方法能更好地解決諾而不捐的問題?調查結果顯示,38.02%的網友認為要加強相關法規的可執行約束力,讓諾而不捐的企業和單位受到責罰。30.62%的網友認為曝光的方法最好,讓輿論和公眾來譴責這種行為。21.25%參與調查的網友則認為應該對相關單位加強誠信宣傳,從根本上提高認捐企業單位的誠信意識。 (本報記者 張雪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