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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加快形成“現代社會組織體制”。那么何為現代社會組織體制?我們理解,現代社會組織體制首先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世界各國和地區在實踐中不斷積累、不斷總結、不斷完善所形成的社會組織體制,是在社會組織發展和規制方面具有人類理想價值的現代的、共性的、體制的和制度的結晶;其次,現代社會組織體制也是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實現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征程上不斷積累、不斷總結、不斷完善所形成的社會組織體制,特別是在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們通過總結正反兩個方面的經驗教訓,努力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不斷探索改革創新,在社會組織發展和規制方面逐漸形成的有中國特色的各種體制和制度的經驗總結。 從上述兩個方面來看,大體來說,我們所理解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至少包括如下五個大的方面: (一)現代社會組織的監管體制 近年來,隨著社會管理創新的實踐,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正在按照“十二五”規劃所提出的統一登記、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監管的要求,積極推進我國社會組織管理體制的改革創新,努力形成一種以組織發展為目標,以規范監管為手段,以風險控制為限度的現代社會組織的監管體制。 以組織發展為目標,就是國家以培育社會組織的規模,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促進社會組織發展為主要目標。改變以往對社會組織“不信任、不支持、不發展”的政策導向,構建培育扶持社會組織的政策體系,督促社會組織提高自身能力建設,引導社會力量支持社會組織的發展。 以規范監管為手段,就是國家以法律規范為核心對社會組織進行監管,完善社會組織法律體系建設,重視法律實效。改變以往以政策性、臨時性和應對型的措施為核心的社會組織監管方式,從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意識培養四個層面去促進社會組織監管的法治化建設。 以風險控制為限度,就是國家對社會組織的各類監管僅以現實出現的政治與社會風險為管控的標準。改變以往將社會組織敵對化,以限制、控制、排斥為關鍵詞的社會組織監管思路,切實落實以社會組織的日常行為管理為基本內容,以現實的政治與社會風險為管理基本標準的規范性制度構建。 (二)現代社會組織的支持體制 在現代社會,各種形式的社會組織承擔著大量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等公共事務,還有很多社會組織雖然不直接承擔公共事務,但作為互益性或共益性組織參與社會治理,在公共領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社會組織的非營利性使得其中的絕大多數得不到來自市場體系的資源,主要依靠慈善捐贈等社會資源。為了推動社會組織的發展,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建立了各種不同形式的社會組織支持體制,例如美國,各級政府每年用于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開支高達千億美元,占社會組織運作資金的30%-40%,在德國和北歐一些國家,這一比例甚至高達60%-70%。英國在慈善法的框架下建立了以慈善委員會為核心的慈善組織支持體系,將支持慈善組織列入各級政府行政職能的范疇。在我國,政府改革和社會轉型的巨大壓力使得社會組織的發展遠遠滿足不了需要,支持引導社會組織發展成為各級政府面臨的緊迫任務。 現代社會組織支持體制還包括其他社會力量對社會組織的支持,除了國家公權力之外,其他社會力量也會與社會組織之間形成各種關系,例如公民的志愿服務、企業和大型基金會的捐助與資助、社會力量創辦的社會組織培育孵化平臺等,這些社會力量對社會組織的支持也需要納入到法治化的軌道之中,使得社會組織的支持體制能夠規范而健康運作。 (三)現代國家與社會組織的合作體制 現代國家與社會組織的合作體制包括政府與社會組織在公共服務供求上的合作體制,政府與社會組織在政策制定及執行上的合作體制,以及公關部門與社會組織在相關政治話題上的協商互動、聯合行動等合作體制。具體來說:第一,政府與社會組織在公共服務供求上的合作體制,主要是基于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等各種外包項目,形成的政府與社會組織之間圍繞公共服務供給所建構的合作伙伴關系及相應的制度形式;第二,政府與社會組織在政策制定及執行上的合作體制,主要是在各級政府推進政策民主化、專業化、規范化和合理化進程中,社會組織利用其廣泛的民意基礎和深厚的專業基礎,發揮政策倡導功能,積極影響政策的制定和執行,并與各級政府之間建構其制度化的各種懇談會、座談會、委員會等政策咨詢機制;第三,公關部門與社會組織在相關政治話題上的協商互動、聯合行動等合作體制,在現階段主要是通過社會組織負責人加入各級政協、人大及黨代會,積極建言獻策、協商議政,也包括一些社會組織通過申請聯合國咨商地位,在國際治理體系中與政府進行協調配合并采取合作行動等。 現代國家與社會組織的合作基礎在于政府和社會組織都是具有公共性的組織,能夠共享公共性價值,因而在很多涉及公共性話題的領域可相互協作,共同行動。例如環境保護、疾病預防與控制、普及法律常識等等。共同行動是政府與社會組織達成合作的關鍵環節,也是政府處理與社會組織關系所采取的最為恰當的立場之一。例如,“26度空調節能行動”在開始的時候只是社會組織發揮政策倡導功能的一種社會倡導,后來隨著政府部門的積極介入就成為政府與社會組織的共同行動。 (四)現代社會組織的治理體制 現代社會是一種公民高度自治的社會,又是充滿協商、對話、妥協的多元共治社會。社會組織一方面作為自治主體,是以公民為主體、獨立于國家和市場體系之外的自治共同體;另一方面,社會組織作為具有公共性的社會力量,又是諸多社會事務的參與者與實現社會共治的治理主體之一,具有公共責任和社會責任。基于自治和共治而形成的現代社會組織的治理體制就其內容來說,至少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關于社會組織的自治與獨立的制度及規范。社會組織的自治來源于結社自由,是國家基于結社自由保障社會組織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體制,也是社會組織基于結社自由保持自治及組織獨立性的原則規范,這種獨立性中既包括獨立于政府的政治力量,也包括獨立于企業等市場力量。社會組織的自治是社會力產生的重要源泉。 二是關于社會組織協同治理的體制及規范。協同治理強調的是社會組織以對話、協商、合作、倡導等各種機制參與社會公共事務。一方面要求政府建立適于協調治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并通過轉變職能、精簡機構等推進政府的改革創新;另一方面要求社會組織具有參與協同治理的較高的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能力,并在此基礎上形成政府與社會組織的合作伙伴關系。 三是關于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的制度及規范。盡管各種形式的社會組織彼此之間有很大不同,但一般而言,社會組織通過會員制、志愿者制度等形式形成廣泛和開放的公眾參與機制,并通過信息公開、財務透明等接受來自社會公眾和媒體的廣泛的社會監督。 四是關于網絡化治理的模式及規范。社會組織的網絡化治理模式強調的是社會組織作為網絡化治理的參與方之一,在政府、企業等其他相關組織的深度合作中創造社會組織特色的網絡化組織(群),這種組織(群)以項目為導向,以契約為聯結基礎,以跨部門協商、共同參與和共同行動為基本行為模式,努力實現公共利益、協調互動和互利互惠。 (五)現代社會組織的運行體制 現代社會組織的運行體制包括內部治理結構、信息公開制度、專業化能力建設和市場化、企業化去向等。現代社會組織的運行體制以公平、透明、問責和高效為四大原則,主要包括如下四個方面: 一是科學合理的內部治理結構。現代社會組織要求決策機構的組成具有專業化、民主化、高社會資本等特征,決策過程貫徹民主化、公開化等原則,監督具有公正化、外部化等特點,管理執行則具有職業化、高效化等特征。 二是高度透明的信息公開制度。現代社會組織的運行體制要求將組織信息、財務信息和活動信息,以及與公益相關的其他信息,以不損害捐贈人、受益人和合作機構等利益相關方的隱私和商業秘密為限,依法、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便捷地進行公開,符合最大透明度的原則。 三是不斷提高的專業化能力建設要求。現代社會組織運行體制對社會組織人才專業化、項目專業化和服務專業化的要求在不斷提高,要求社會組織在領導人與工作人員、項目設置與服務提供等方面都具有專業化特征。 四是社會組織的市場化與企業化取向。在實踐發展中,社會組織不僅越來越多地與政府、企業合作互動,而且在運行體制上越來越多地從市場體系中借鑒其高效、規范、可持續的各種機制,通過市場化、企業化的運作模式改變社會參與、服務提供的方式。一種運用市場機制解決社會問題的特殊社會組織——社會企業也應運而生。 總之,隨著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穩步推進,一個包括監管體制、支持體制、合作體制、治理體制與運行體制在內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將逐步構建和完善起來,我國社會組織的改革發展必將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內生動力,在全面展開的社會建設中發揮主力軍作用。 (王名 丁晶晶) (摘自《中國社會組織的改革發展及其趨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