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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益行業,坊間一直認為做公益就是獻愛心,因此將公益從業者與捐贈人、志愿者等同。由此也就引出了一系列以訛傳訛的誤會,包括:“做公益就不能喝咖啡”,“做公益就不能有體面的收入”,乃至于“做公益就不能提管理費”,等等。凡此種種,都是誤將捐贈者或志愿者的公益精神等同于公益從業者的職業精神的表現。 另一方面,公益組織自身也經常不能分清公益精神與職業精神的區別,乃至于通常以愛心天使自居。由此導致的結果是社會公眾順理成章地將公益從業者等同于志愿者,將公益從業者的職業精神混同于公益精神。 上述兩種情況其實都有違于現代公益所倡導之現代慈善家精神,因為現代慈善家精神的最突出的內核就是職業精神。所謂職業精神,無非兩項內容: 第一,公益從業者從業的最基本原因是在公益方面學有所長,希望在公益行業中發揮自己的專業技能。這一點所倡導的是公益從業者應該首先是公益方面的專家,即在公益行業的某一個細分領域中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能,能夠從事該領域的專業工作。僅以筆者所研究的募捐領域為例,募捐是一個十分專業的領域,需求傳播學、心理學、品牌學、管理學、營銷學等諸多專業知識背景。因此,其絕非一般人士所能從事,從業者必須經過很多年的專業系統的學習,并在專業的導師的帶領下,手把手地指導和實踐。 第二,以公益為謀生的手段,通過從事公益行業領取專業人士所應獲得的體面的薪資待遇,過一個體面的專業人士所應該擁有的生活。這一點所倡導的是公益從業者應是以公益為自身職業的。既然是一項職業,自然應該領取報酬,而且該報酬的數量應該與職業者的專業水平和勞動付出相匹配,否則就屬于不合理。如上所述,公益從業者是公益方面的專家,其所領取的收入數量自然也應該是一個專家所應獲得的。鑒于公益行業的特殊性質,該收入不可能非常高,但也應十分體面。 以上是公益從業者所應具備的職業精神。但現實的情況是,由于公益行業大力倡導公益精神,而絲毫不提及職業精神,因此搞得公益行業的從業者們的收入水平普遍過低,特別是在大城市工作的一線從業者們,收入水平明顯要比其他行業從業者差了一大截。 這種情況會導致很多惡性后果,至少包括如下幾點:第一,公益行業無法吸引一流人才,導致公益行業越做越小,越做越低端;第二,公益行業從業者容易出現職業倦怠感,他們普遍認為在公益行業工作沒有什么意思,有本事的人才紛紛跳槽到其他行業;第三,公益行業剩下的人員由于職業能力欠缺,只能以低水平維持機構運營,比如在籌款方面,只能主打“眼淚攻勢”,導致全社會對公益行業出現審美疲勞,由此進一步壓縮公益行業的生存空間。 基于上述觀點,筆者以為,公益行業急需調整自己的思路,摒棄既有的公益精神,把它還給捐贈者和志愿者,而大力倡導職業精神。如此,公益行業或將迎來整體改觀。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后 褚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