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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的一項,也是唯一的一項社會責任是在比賽規則范圍內增加利潤。為了實現這一點,它們必須承擔社會義務以及由此產生的社會成本。它們必須以不污染、不歧視、不從事欺騙性的廣告宣傳等方式來保護社會福利,它們必須融入自己所在的社區及資助慈善組織,從而在改善社會中扮演積極的角色。”——1970年,諾貝爾獎得獎人、經濟學家米爾頓·弗里德曼在《紐約時報》刊登題為《商業的社會責任是增加利潤》的文章中這樣說道。 近半個世紀的求索后,我們正處在一個改革與創新的時代。這個時代中越來越多的企業將履行企業社會責任視為凝聚向善的力量和打造企業文化的有力抓手,將創新與科技融入公益方式、打造專業可持續化的項目作為更加榮耀的追求, 上世紀90年代,“企業公民”的理論開始出現:企業作為社會的一部分,與自然人、其他公民一樣,有權利也有義務承擔相應的責任。一些企業基于這一理論進行實踐,并發現自身除了有讓經濟社會活躍的能力外,同時擁有很多專長可以有助于解決社會問題。 值得欣慰的是,越來越多的民企、國企、跨國公司開始廣泛深入地開展企業社會責任活動,并設計出有品牌、創新度高、可持續性強、參與廣泛的公益項目。它們的理念、經驗和創新方法,甚至為中國政府解決社會問題提供了思路。有的企業充分結合自身資源和渠道優勢,將履行企業社會責任融入日常運轉;有的企業也將公益加上了鮮明的行業色彩;更有企業視員工的歸屬感與自豪感為更高價值…… 評獎不是目的,而是為了推動善心善行,在前進的路上更加堅定。從2011年至今,連續四屆CSR優秀案例的評選讓我們看到了越來越多的企業在公益的路上腳步愈加堅實,以社會創新推動變革最終讓世界變得更美好。 回首2014,我們從優秀走向卓越。 展望2015,卓越,是我們的選擇。 (公益時報編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