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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2016年全國民政工作會議在湖北武漢召開。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部署,總結民政工作成績,分析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確定明年工作任務,加快民政標準化建設,推進民政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會前,國務委員王勇對2015年民政工作成績給予充分肯定,對做好2016年民政工作提出明確要求。民政部部長李立國出席會議并作報告,副部長竇玉沛主持會議。湖北省副省長甘榮坤出席會議并介紹湖北省民政等有關工作。 回顧即將過去的一年,李立國指出,民政系統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順應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深化改革,加強法治,破解難題,推進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 ——基本民生持續改善。截至11月底,全國城市、農村低保月人均標準分別達到439元、255元,同比增長9.5%、14.7%;月人均補助水平分別達到298元、139元,同比增長12%、15.8%。前三季度全國共實施醫療救助4550萬人次;有442.7萬戶次家庭獲得臨時救助。啟動5次救災預警響應和20次應急響應,轉移安置受災群眾637.2萬人次。 ——相關社會治理不斷創新。深入調查研究,積極提供政策建議,報請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中辦、國辦先后印發了加強城鄉社區協商、開展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和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的文件,中辦印發了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有8個省份依法有序完成了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有47429人取得社工師、助理社工師證書,全國持證社工突破20萬人。 ——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堅定有力。殘疾軍人、“三紅”、“三屬”等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同比平均提高20%,比“十一五”末增長了110%;軍休干部和無軍籍職工經費同比增長48%、41%,比“十一五”末增長了110%、160%;享受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安置對象達到908萬人,比“十一五”末增長了44%。 ——專項社會事務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有序推進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完成了津冀線等14條省界聯檢任務。協調做好澳門特別行政區陸地界線有關工作。制定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庇護救助措施,積極開展受監護侵害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規范了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條件,印發了《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基本完成了對1994年以后紙質婚姻登記歷史數據的補錄工作。 今年是“十二五”時期收官之年。“十二五”以來,民政改革不斷深化、民政法治建設成效顯著、民政發展規劃發揮牽引作用、民政綜合能力不斷提升。“十三五”時期,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勝階段,“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縱深展開,“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協調推進,脫貧攻堅進入沖刺期,人口老齡化日趨嚴峻。民政事業發展機遇前所未有,面臨挑戰亦前所未有。李立國指出,要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謀劃民政工作,善于創新驅動,堅持問題導向,加強科學統籌,用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等新的發展理念推進民政事業。要在脫貧攻堅中發揮兜底保障作用,推動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在對象識別上銜接,在優惠政策上共享,在信息平臺上鏈接,充分發揮兩個政策在脫貧攻堅中有機結合的重大作用。要發揮黨建的保障和促進作用,通過加強黨組織建設為事業發展提供組織保證。 李立國強調,2016年,民政部門要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編制發展規劃為引領,以法治為保障,切實起好步、開好局,扎實推進各項工作。 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方面:研究老年人照顧性政策,制定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和家庭養老支持政策,推動落實醫養結合、金融支持等政策,指導地方加快出臺老年人“三項補貼”福利政策。繼續支持農村幸福院建設,推進農村養老服務發展,加強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體系建設。完善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監管辦法,落實年度報告、綜合評估等制度。建立完善養老服務業信息統計和動態監測制度。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協調制定加快康復輔具業發展的意見和加快精神衛生康復服務發展的意見。推進建立假肢師和矯形器師職業資格制度。協調落實福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協助制定困境兒童福利保障政策,加強基層兒童福利服務體系建設,完善兒童福利機構管理制度。拓展新型捐贈方式,推進慈善超市、捐助站點運營機制改革,引導慈善組織參與扶貧攻堅。 在社會組織管理工作方面:協助出臺《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 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協調制定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轉制為社會組織,加強社會組織人才工作,規范和引導社會智庫、網絡社群社團健康發展等政策文件。完善配套政策,穩妥推進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試點,指導地方開展脫鉤試點。研究制定章程示范文本、選舉工作指引,協調完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非營利組織自身收入免稅、公益捐贈物資進口免稅等政策,推動稅收優惠試點工作。健全社會組織綜合監管體系,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推行社會組織抽查審計和專項檢查,探索建立已脫鉤的行業協會商會和基金會年度報告制度、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認定和監管制度。完善和落實社會組織信息公開及組織代碼制度,探索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建立社會組織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結合登記、年檢、評估、培訓等環節,協同做好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在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方面:拓展服務領域,協調制定為老服務、農村留守人員服務、禁毒戒毒、職工幫扶等領域專業社會工作服務政策。制定加強社工崗位開發與人才激勵保障的意見,繼續推進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工作,出臺社工服務機構基本規范。繼續推進社區、社會組織和專業社會工作“三社聯動”實踐,持續實施“三區計劃”,啟動實施重大自然災害與突發事件專業社工服務國家支援計劃。制定《關于支持和發展志愿服務組織的意見》。完善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推進志愿服務記錄與證明工作。 會上,北京、吉林、上海、江蘇、安徽、福建、山東、湖北、重慶等地民政廳(局)作了經驗交流發言。 民政部副部長宮蒲光、顧朝曦,民政部黨組成員、全國老齡辦常務副主任王建軍,民政部黨組成員、民間組織管理局局長詹成付出席會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主要負責人、辦公室主任、負責標準化工作處室主要負責人;民政部各司(局)、各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全國老齡辦有關負責人參加會議。(張雪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