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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山區現有社會組織662家,其中社會團體156家、民辦非企業單位302家、社會中介組織(律師事務所)45家、城鄉社區社會組織159家。鑒于社會組織管理幅度大、所涉行業多、人員流動較快等特點,寶山區委出臺《關于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初步形成具有寶山特色的“1+2+3”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新模式,解決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誰來做”、“不好做”和“怎么做”這三個難題。目前,全區社會組織黨組織覆蓋率達到70.6%,從業人員30人以上的民辦學校及律師事務所等實體性社會組織都有黨的組織。 三級網絡定責任 針對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條塊職責邊界不清等情況,寶山堅持問題導向,在全區建立“1+12+X”三級網絡格局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責任體系。“1”即健全寶山區“兩新”組織黨建工作協調指導小組成員,在原有的基礎上,新增教育局、體育局、衛計委、文廣局、司法局為成員單位,增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力量。“12”即全區12個街鎮的社會組織服務中心建成樞紐型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對城鄉社區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依托片區黨組織等實現網格化管理和工作托底。“X”即若干個業務主管單位的黨組織。 2018年已掛牌成立7家黨建工作樞紐站,根據行業歸口的要求,承擔業務主管單位、行業主管部門的黨建責任。 設定軌道順起來 區里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與登記管理部門工作聯動,在社會組織登記審核時黨建工作就隨之起步,讓“不好做”的事開始就在設定軌道里“順”起來。 民政、市場監管等部門在社會組織登記時,同步采集登記員工信息,摸清黨員底數,并與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及時溝通;各行業主管部門在年檢或者年報時,同步檢查黨建工作,督促落實重點任務;在評估時,同步將黨建工作納入評估重要指標,指導和推動黨組織組建工作。每年年底在社會組織黨組織中開展黨群工作規范化達標測評,內容涵蓋組織機構、班子建設、隊伍建設、制度建設、工作成效、各方反映等六大類25項內容,突出分類指導,考核結果與黨建工作經費掛鉤。 區層面每年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紅帆港”黨群系列活動,探索由寶山區社會工作黨委主辦、社會組織承辦,街鎮(園區)協辦的模式進行開展,培育提升社會組織黨建項目承接能力,強化社會組織黨建與社會組織承接黨建項目聯動。各街鎮(園區)充分發揮“紅帆港”黨群指導站、服務站的輻射效應,通過引進、孵化、培育社會組織,引導社會組織承辦專業化、社會化和項目化的黨群活動項目,在活動中促進社會組織的規范化發展,更好地服務“兩新”組織。 多角度形成基層經驗 “做實”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指導和聯絡機制。區級層面每季度召開工作例會,了解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進展,部署階段重點工作。區社會工作黨委每季度舉辦一期“紅帆課堂”,面向社會組織新任支部書記、市區“五好”黨組織書記、專職黨群工作者、新黨員等實施分類分層專題培訓。加強升級版“紅帆港”工作宣傳,《紅帆港》專刊及時發布黨建引領群團建設、社會建設的優秀工作案例,展現基層工作成效,推廣可復制、有實效的基層經驗。 “做優”社會組織培育扶持機制。實施“1+1+N”計劃,每個街鎮社會組織服務中心引入至少1個品牌組織,培育至少1個本土社會組織,開展不少于5個社區公益服務項目,推動本土組織與引入品牌組織齊頭并進。每年安排2000萬元社區公益服務扶持引導專項資金,專門用于扶持創新性、示范性、引領性的社區公益項目,促進政府購買社區公益服務事業發展。同時,每年區鎮兩級財政向社會組織黨組織劃撥專項經費,實施支部工作經費、黨員教育經費、書記工作津貼、新建黨組織啟動經費、示范點創建經費、黨員關愛經費六大項目,扶持社會組織黨組織開展形式靈活、各具特色的主題活動。 “做強”社會組織黨群陣地建設機制。按照“六個一”標準,在街鎮社會組織服務中心建設“紅帆港”黨群服務站,為社會組織黨建提供精準的服務,增強服務的有效性;培育6家社會組織黨群陣地示范窗口單位,使之成為加強黨群工作的主要陣地和服務黨員群眾的重要平臺。(據《解放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