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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王勇 近日,民政部發布《關于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通知》,要求扎實做好民政系統民法典學習宣傳貫徹工作。 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民法典不僅集中反映了近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法治建設的最新成果,充分體現了人民的愿望和黨執政為民的根本宗旨,更充分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 《通知》強調,民法典作為民事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有大量規定與民政工作密切相關,完善了民政領域法律制度,回應了人民群眾對民政工作的法治需求,為做好新時代民政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各級民政部門要提高站位,充分認識民法典的重大意義,以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對國家法治負責的態度,將學習宣傳貫徹民法典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切實抓緊抓好。 《通知》要求,各級民政部門要將民法典作為“十四五”時期民政系統普法工作的重點來抓。 要加強對民法典涉及民政業務重大修訂內容的梳理和學習,充分掌握條文新舊變化,準確把握和正確理解民法典的核心要義和涉及民政工作的主要制度設計,并組織開展相關專題培訓。 要充分發揮各類媒體的積極作用,加大新聞宣傳力度,對民政系統特別是基層民政干部學習貫徹民法典的情況及時進行報道,充分展現民政系統貫徹實施民法典的生動場景、鮮活畫面。 要讓民法典的規定與精神內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生活,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全面提升民政系統廣大干部職工學習運用民法典的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通知》要求,民政部機關各司(局)和有關直屬單位要認真對照民法典,抓緊對現行有效的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系統清理,對同民法典規定和原則不一致的有關規定,要及時提出清理意見,該制定的制定,該修改的修改,該廢止的廢止。 要積極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婚姻登記條例》《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條例》等同民法典相配套、相關聯法律法規的制修訂工作。要圍繞民法典以及即將修訂出臺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涉及民政業務的規定,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措施,全面落實離婚冷靜期、收養評估、國家監護等制度。 地方民政部門要結合民法典規定,抓緊對地方立法、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確保法制協調統一。 要把民法典作為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重要標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不得違背法律法規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增加其義務的決定。 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強化行政執法人員管理,規范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婚姻登記、收養登記等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行政確認等行為。 要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等積極作用,推動社會力量和基層組織參與相關民事糾紛調處,幫助民政服務對象實現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