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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過近1年起草和完善,《上海市未成年人司法社會工作服務規范》(以下簡稱‘上海版規范’)正式出臺,將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這份地方性標準的出臺,進一步規范司法機關與青少年社工協同開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并為全國標準的出臺提供有意義的借鑒。 ‘對問題未成年人的干預,不能僅從公安機關詢問開始,要從其最開始出現不良行為,比如逃學、逃課等開始,就應該有社工介入。’華東理工大學社會工作系教授、上海版規范起草小組副組長費梅蘋告訴記者,上海版規范一個最重要特色是對問題未成年人提出‘全鏈條’介入的理念,規范細致到每一個出現問題的環節,社工應該與哪個部門對接,應該獲取哪些‘資料’,各相關部門如何配合、對接等。 費梅蘋介紹,從2004年起,上海依托‘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團承接’的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機制,探索形成由專門司法部門、專業社會力量合作推進的上海特色未成年人司法社會服務工作模式。如今,這一工作從單純涉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社會工作服務延展至有不良或嚴重不良行為青少年的犯罪預防、困境兒童的未成年人社會工作服務的“全鏈條”預防體系,并見到成效。據統計,近年來上海未成年人犯罪人數、25歲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數分別下降91.1%和45.1%。 讓剛冒頭的問題少年 不再“無人問津” 費梅蘋說,對于社會工作如何介入未成年人保護,還需要在實踐中探索出可復制、可操作的規范標準。 實踐中,一些實施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按照規定因未滿16周歲不予治安管理處罰,公安機關只能“責令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這種時候,一個冒頭出現“問題”的少年,很有可能處在“無人問津”或對“所犯錯誤認識不夠”的狀態。 為破解這一難題,上海目前16個區中6個區開展“觸法違警未成年人”轉介社工試點,并寫入上海版規范中。 上海青浦的陽光社區青少年事務中心青浦分站站長王洪最近就接到了派出所轉介過來的一名“違警觸法未成年人”。這名少年從外地來滬務工,幫朋友出頭打架,順手抄起一塊板磚把對方砸得頭破血流。“他一開始是去勸架的,后來對方出言挑釁,他沒忍住。”王洪后來派社工與男孩對接,并與這名男孩的雇主一起確定個案服務計劃,開展針對性幫教。 這是一個“固定流程”,基層派出所判斷為未達刑責未成年人或按規定不予治安管理處罰未成年人的,會被轉介所在的街道團委,再由團委判斷基本情況后轉介給相應的社區青少年事務社工。這名社工后續會對服務對象進行長期跟蹤幫扶。 “每一次開會,由團委組織把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等主要部門的負責人聚到一起,場場必須全部到齊。”費梅蘋說,“固定流程”的每一個細節,都要相關部門反復協調,再下通知、培訓、操作。 把迷途少年 帶回人生正軌 上海版規范的“全鏈條介入”,在基層能否執行、執行到什么程度,尤其令人關注。 “看上去感覺只是工作往前移了一個端口,背后是上海青少年社工工作的整體布局。”上海市青少年服務和權益保護辦公室社工處處長吳志暉說。此前,團上海市委協調民政、人社和財政3個部門,一起探索出一套25級社工晉升機制,每一個層級都與社工薪酬掛鉤,切實提高社工工作吸引力。 把工作端口前移,成為可能。“2005年那會兒,上海的社工人數有限,只能做法院判決下來的青少年觀護幫教人群;之后,檢察院、公安層面,也開始有社工介入;現在,我們從學校、社區就開始介入輔導不良行為少年。”費梅蘋認為,上海是全國青少年社工布局最早、最全面的城市,推動了全國第一個地方性規范出在上海。 如今,上海未成年人司法社會工作服務體系已延展至有不良或嚴重不良行為青少年的犯罪預防、困境兒童的未成年人社會工作服務,并將服務對象分為9類——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未成年在押服刑人員、刑罰執行完畢的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未成年證人、司法程序中涉及的其他未成年人。 上海市陽光社區青少年事務中心普陀站站長湯瑾是最早一批青少年事務社工,2006年她從企業辭職出來做社工,一干就是14年。她最早接觸的時年17歲的小豪,就是一個社區轉介的重點關注者。 小豪初中畢業后賦閑在家,父子關系降到冰點。湯瑾聯系了一所中專讓孩子繼續學習,并每周都去小豪家一次,幫助父子倆“破冰”。兩年后再見小豪時,他一口一個“湯老師”叫著,成長不少。“這份工作的意義在于能把一個個迷途的少年帶回人生正軌。” 首創青少年事務社工 為“合適成年人” 在上海,創設了全國首個將青少年事務社工作為“合適成年人”引入少年司法工作。“合適成年人”是未成年人特別程序中的一個“關鍵人物”,具體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偵查訊問等刑事訴訟活動中所享有的應有合適的成年人到場參與的權利。這條規定,最早出現于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訴訟法特別增加的第五編“特別程序”中。 在上海,除刑事案件,更廣泛的民事案件中也有“青少年事務社工”身影。這是2016年團上海市委與上海市高院簽署的一個專項合作試點。在涉及婚姻家庭的民事糾紛案件中,未成年人雖然不是當事人,但這類判決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影響較大,因此,上海有一批社工開始介入到法院家事審判工作中。 2016年,湯瑾作為第一批加入家事審判工作的社工,從接案、社會調查到調解,直至最后庭審,只要涉及未成年人利益的部分,她都全程陪同,了解整個流程、規范所有細節、積極溝通。目前,青少年事務社工參與的探望監督人工作,最長的一個案子跟了半年,每周青少年事務社工陪同當事人執行探視權。 吳志暉告訴記者,社工在家事審判中給出的建議,得到法院重視。“通常離婚案,未成年孩子判給母親撫養的比例較高,但有的個案中,經社工審慎調查出具了判給父親更加符合孩子利益的建議,能夠得到法院的判決支持。”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副庭長顧薛磊認為,“上海版規范落地,明確了基層部門與社工合作的具體內容,有助于加強少年審判與社工的合作”。 據悉,當前上海市未成年人司法社會工作涵蓋審訊、公訴、審判、教育矯治、再犯預防等司法環節,同時涵蓋市、區、街鎮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協調機構,近700名青少年事務社工覆蓋全市16個區、223個街鎮。 (據《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