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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在新型城鎮化進程之下,產生了兩類新的流動兒童群體:回流兒童和再遷兒童。前者受限于升學政策或城市人口疏解政策,選擇離開大城市,返回家鄉讀書,而后者則選擇‘離城不返鄉’,在大城市周邊的中小城市,或家鄉周邊的城鎮學校就讀。 近日發布的《流動兒童藍皮書:中國流動兒童教育發展報告(2019~2020)》對回流兒童和再遷兒童進行了重點關注。 藍皮書指出,兩類兒童流動的現象之下還伴隨而生了‘隨遷父母’,即家庭為了子女教育選擇讓一方父母進行陪讀,照料其子女生活,為了教育而再次流動。這些選擇之下,暴露出了新的流動兒童群體的身心發展及生存處境的新問題,如學校適應性低,心理問題嚴重等,亟需我們的關注和保護。 2019年以來,隨著中國新型城鎮化建設和新的人口政策的提出,流動兒童的教育問題表現出了新特征和新趨勢。藍皮書力圖呈現中國流動兒童教育在新型城鎮化進程下所面對的挑戰和可行的解決路徑。 圍繞流動兒童群體生存現狀、發展特征、入學政策、升學政策等問題,呈現了流動兒童教育的現狀,比較了各地政策的友好程度差異,分析了流動兒童的心理發展狀況,特別關注了回流兒童、再遷兒童等兒童群體的教育,并通過對地方案例和社會力量的教育實踐的梳理,展現了我國流動兒童教育的新動態。 新的趨勢與挑戰 藍皮書對2019年以來中國新型城鎮化進程下流動兒童教育的發展概況進行了全面掃描,并提出在新型城鎮化進程中中國流動兒童所面臨的新挑戰和可行的解決路徑。 藍皮書指出,在新型城鎮化進程之下,產生了兩類新的流動兒童群體:回流兒童和再遷兒童。前者受限于升學政策或城市人口疏解政策,選擇離開大城市返回家鄉讀書,而后者則選擇“離城不返鄉”,在大城市周邊的中小城市,或家鄉周邊的城鎮學校就讀。 兩類兒童流動的現象之下還伴隨而生了“隨遷父母”,即家庭為了子女教育選擇讓一方父母進行陪讀,照料其子女生活,為了教育而再次流動。 這些選擇之下,暴露出了新的流動兒童群體的身心發展及生存處境的新問題,如學校適應性低,心理問題嚴重等,亟需我們的關注和保護。 回流兒童面臨嚴重問題 受到近年來特大城市人口疏解政策、農民工返鄉潮的出現以及異地中高考政策限制等因素的影響,近年來,與人口流動相伴而生出現了另一個兒童群體——回流兒童。這些兒童至少有過一次跟隨父母在城市生活或求學的經歷,但由于各種原因又返回家鄉。由于入讀公辦學校和中高考等方面的種種障礙,一般而言,有升學需求的流動兒童都會轉變為回流兒童。根據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數據,高中階段留守兒童有過流動經歷的比例大約為15%。 藍皮書基于2015年10月在河北和四川5縣137所農村寄宿制學校17000多名四、五年級學生的調研數據,對回流兒童的基本特征、學業與心理發展狀況進行調查分析。數據發現: 無法上公辦學校以及父母返鄉是兒童回流的主要原因,回流兒童中,雙留守兒童占比高達65.51%,遠高于非回流兒童群體的44.87%的比例,且存在“回流趁早”的現象,即多數兒童選擇在低年級回流。在回流之前,大部分兒童在城市的學習狀況,包括公辦學校的就讀情況、師生關系和學業成績都較好,但近80%的兒童回流后即留守,與父母見面頻次低,且與非回流兒童相比,更少被老師關心,欺凌的比例也更高,使其學校適應狀況不良。 與非回流兒童的學業情況相比,回流兒童的學業成績更差,留級的比例也更高,達到了22%。在心理發展水平方面,無論是回流兒童還是非回流兒童,其抑郁的風險都在60%左右,而其中回流兒童的抑郁比例更高,達到了64.26%。 藍皮書指出,過去20年,盡管政府出臺大量相關政策,受人口流動影響的兒童發展依然面臨嚴峻的挑戰,如果這近一個億的流動人口子女教育不好,中國社會將付出高昂的代價。從根本上,應尋求宏觀制度的突破,逐步消除流動兒童異地求學,尤其是升學的障礙。在戶籍制度短時間內難有突破的情況下,應鼓勵城市務工的父母想讓孩子返回老家時做出理性決策,至少應該在家長的陪伴之下返回老家就讀,以盡快適應老家學校和生活環境。 藍皮書指出,相比留守兒童和流動兒童,回流兒童返鄉后有巨大的心理落差,“水土不服”的問題突出,更值得關注。關注回流兒童,尤其是回流初期(第一學期)的生活、學業、心理狀況,需要從家庭、學校、社會組織等多方的共同努力。面對選擇隨遷還是回流這一現實困境,我們的政策設計任重道遠。 再遷兒童成為新的流動群體 藍皮書還提出了一種此背景下不同于從城市“回流”鄉村的流動新現象:部分家庭選擇讓子女“離城不返鄉”,在大城市附近的中小城市輾轉就讀,或是讓兒童回流到戶籍所在地的城鎮區接受教育。其中,選擇讓子女再遷去附近城市就讀的重要原因是便于流動家庭的團聚,而選擇讓子女回流但不返鄉,去往就近城鎮的學校就讀的原因主要是因為教育質量。二者的共同特征,是在城市與城市之間進行再次流動,這些家庭大多在大城市打拼多年后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希望子女接受良好教育,且不愿與子女產生較遠的分離。 藍皮書指出,子女再遷的教育抉擇促進了家庭的就近城鎮化,許多家庭在特大城市周邊的中小城市得以落戶。同時,再遷兒童現象也促進了“環特大城市”的教育市場化產業鏈,催生出了一批專門面向再次流動和回流兒童的民辦寄宿制學校,也帶動了相關的寄宿、餐飲、接送服務等產業。 藍皮書指出,新的再遷兒童現象跳出了傳統“城市-鄉村”的鐘擺式流動模式,背后是不同流動家庭對子女接受更好教育的家庭選擇與父母期待。依靠就近城鎮化、教育市場化以及家庭內部再分工,農民工家庭子女在城市間的再次流動成為可能。《報告》認為,城市公共服務制度下塑造的“流動的家”,使得流動家庭為了改善家庭生存與發展,將家庭再次分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場所,并犧牲了家庭成員的部分情感和社會需求,也使得原本在城市相對穩定“扎根”的流動人口又開始了新的流動,這種流動現象的特質、機制及影響需要特別關注和進一步考察。 建議加強流動兒童融入社會的工作 從國家政策方面上看,我國針對流動兒童的教育政策可概括為:明確保障流動兒童的受教育權利,落實地方政府的責任。而在中央政策的指導下,各區域又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不同的政策,因而流動兒童教育政策呈現出了較強的區域特征。在差別化落戶的政策下,各地紛紛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并不斷“簡化優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隨著我國城鎮化的不斷推進,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彰顯了流入地政府為常住人口提供公共服務的擔當,但同時從現實層面也應看到,部分城市對常住人口提供的公共服務仍有待加強。 藍皮書為流動兒童教育的未來發展提出,地方政府應加強落實中央要求,以常住人口為指標來制定公共服務和資源配置規劃。從基本公共服務普遍性原則出發,更關注社會底層群體。藍皮書還建議,流入地城市應擴大學位供給,簡化積分項目和入學程序,同時,加強信息公開與數據共享,以更精準地提升流動兒童的公共服務。 隨著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政策的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城鄉二元體制的逐步破解,流動兒童平等地進入公辦學校就讀的政策性障礙將從根本上得到緩解,流動兒童的社會融入將成為考驗全社會包容性的重要方面。社會融入不僅僅是流動兒童與家庭單方面地融入主流社會,更需要流入地社會對流動兒童的接納與包容。 藍皮書倡導,本地家庭改變對流動兒童的刻板印象,鼓勵孩子與班級、學校中的流動兒童交往。學校應積極創造本地兒童與流動兒童溝通的機會,增進雙方的互相了解。同時,還應鼓勵與支持社會組織參與本地兒童與流動兒童的社會文化交融與學習。 (王勇/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