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從長期的實踐參與和持續觀察來看,當代社區治理發展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諸多困境和挑戰,其也正形成著社區再發展的主要障礙。這也是中央層面提出“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的時代背景之一,對這些發展困境的深入分析也應是新時期社區治理創新實踐和破題前行的基本前提。本文主要從體制機制、社區組織、社區民眾、社會參與等四個方面對當前城市社區治理困境進行了初步分析。 其一,社區治理體制機制不暢,多部門、多主體協作不力。一方面,社區治理所涉及的內容、面向和維度較為多元、復雜,且基本都關切到社區百姓的切實需要,往往需要不同政府部門或不同科室的共同參與。但是,在社區治理和民生服務的現實場景中,較為普遍的突出問題就是不同行政部門或科室的溝通互動、主體協作較為薄弱。因此,推動社區治理現代化建設迫切需要大格局、大統籌,更需要多部門的聯動協作,形成合力切實解決社區治理的老大難問題;另一方面,“條”“塊”力量統籌不夠。在基層社區,除黨組織、居委會和服務站工作人員之外,還有街巷長、網格員、協管員、志愿組織等各類隊伍和基層人員,但是也存在工作浮于表面、不同力量各自為戰等現象,其對于基層社區治理和服務的實際作用有待提升。 其二,社區基層組織行政化嚴重,基礎性主體力量功能缺失明顯。一方面,社區居委會行政化嚴重。作為“群眾性自治組織”,社區居委會所承載的各行政部門下沉的社區工作事項,已大大超出其職能范疇及其能力范圍,同時各行政部門的可用資源和服務力量卻存在突出的“上懸”問題,也缺少對社區工作的專業指導和具體支持。社區基層組織事務繁雜、權責失衡突出、自治與服務功能大打折扣等現象突出;再一方面,社區規模劃分不科學、公共服務效果欠佳。該區原有的社區規模劃分顯得很不均衡、科學性不夠,這使得治理難度有所提升。同時,社區規模無法與社區資源配置、社區管控能力和社區治理精細化要求相適應,滿足不了居民群眾日益增多的需求。絕大部分社區服務站的服務量較少,坐等服務造成人力資源和服務場所的浪費,主動服務或上門服務基本缺失,這就導致了居民滿意度較低和獲得感較弱的突出問題。 其三,社區共同體權利意識和公共精神一升一降,社區自治水平較低。一方面,隨著社區居民受教育程度和民主意識的增強,再加上互聯網和新媒體的快速發展,以及他們對社區治理和民生服務的期待增長,其利益訴求表達意愿越來越強烈,逐步倒逼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的更新、迭代和升級。而社區居民的利益訴求和價值觀的多元化,也使得社區議事協商的難度有所增加,這在老城區的治理中較為突出;另一方面,在現實處境中,較多居民對于參與社區建設處在沉默或觀望狀態,公共精神乏力且參與渠道較少。當前的社區共同體更多停留在概念層面,社區冷漠現象相對普遍。同時,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機會、渠道和平臺也相對較少,亟待建立社區居民互動、互助、自治平臺,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搭建居民參與社區建設的組織化平臺。 其四,社會力量缺少有效引導,參與社區治理的深度、廣度不足。一方面,社會組織參與社區社會治理扎根性不足。這些年政府購買服務在引導社會組織助力社區治理和民生服務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補充了基層治理和社區服務的力量。但是,由于購買周期較短、項目設計持續性考慮不足等原因,也引起了更多討論和反思。這就需要社會組織持續扎根社區,利用自身專業優勢助力解決社區治理難題,并與基層社區組織協力培育社區內生力量,推動社區社會組織規范化發展,讓社會組織的專業力量和社區社會組織的內生力量充分結合,助力社區治理的可持續發展。再一方面,在地性社會主體參與社區治理積極性不高。這主要表現在各類駐區單位等社區內社會力量參與社區建設的途徑不明晰、積極性不高,黨建共建聯建在行動層面還亟待開發和拓展,需要開啟和豐富轄區單位參與并受益的共益計劃。 總之,理性客觀地看待當前社區治理的發展困境是找到破解之道和創新之法的前提,也是構建社區治理體系的基礎。 民政部培訓中心雙師型講師 盧磊/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