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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社會企業萌芽于改革開放時期,在2015年社會創業風潮下初步發展,逐漸形成獨特的中國模式。近日,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社會治理研究會與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發布《社會企業藍皮書:中國社會企業發展研究報告(No.1)》(以下簡稱《報告》),旨在引導中國社會企業健康有序發展。 “社會企業”定義 尚未達成共識 《報告》指出,根據“中國社會企業行業調查問卷”數據,我國對“社會企業”的定義尚未達成共識。有人認為社會企業屬于非營利組織,有人認為社會企業是企業,還有的認為社會企業是介于非營利組織和企業之間的存在。因此,社會企業既可以被理解為一種特殊的企業,也可以被理解為一種特殊的社會組織。學界對社會企業的認識有一個共同點,即認為社會企業根植于社會創新。 社會企業雖然以商業運營為生存手段,但其以社會使命為目標驅動。社會企業的產生受力于社會需求,成長于經濟價值創造,能夠創造社會價值;同時以實現經濟績效為可持續生存方式,通過將經營所得再投資于社會事業中,生產出更多的社會價值。 《報告》提到,定義“社會企業”的核心,除了弄清楚分紅限制和資產鎖定外,還要明晰其社會屬性、主旨,圍繞解決社會問題、推動社會變革的行動和成果,確保社會目標的持續不飄移。因此,社會企業被視為推動我國第三次分配、縮小收入差距的重要抓手和助推器,是兼具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創新組織載體。探索中國社會企業的發展歷程,展望中國社會企業的發展前景,這對轉變政府職能、促進中國社會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意義重大。 社會企業發展 面臨一系列問題 《報告》指出,我國社會企業萌芽于改革開放時期,經過2010年至2014年間的艱難探索,在2015年社會創業的風潮下初步發展,并逐漸形成獨特的中國模式。無論是社會企業的制度環境還是內部能力近年來都有了極大的改善和提高。與此同時,中國社會企業也面臨著制度不完善、社會認知不足、組織能力較弱等問題。 根據調查,中國社會企業具有多元法人性質,企業營收普遍存在收入有限的情況。數據顯示,65.5%的社會企業是企業法人,32.2%的社會企業是非營利組織,2.3%的社會企業為合作社,這表現出社會企業具有多元法人性質。 另外,當下社會企業普遍對于認證工作比較重視,已有35.6%的社會企業通過國內認證;獲得國外認證的社會企業有3.4%;有30%的社會企業還沒有開展相關認證工作;處于申請認證中的社會企業占總數的13%。 從調研情況來看,目前社會企業營收普遍存在收入有限的情況。47%的社會企業處于盈虧平衡狀態;35%的社會企業一直處于盈利狀態;18%的社會企業一直處于虧損狀態。統計數據顯示,社會企業多分布在四川、上海、廣東、北京等地,其中分布在四川的比例最高。 《報告》指出,目前中國社會企業的立法環境還不成熟。 盡管國際上對社會企業的認證已經形成了政府主導模式、社會主導模式、政社合作模式,但國內社會企業認證仍停留在行業認證和地方認證階段,社會企業發展仍面臨合法性不足的難題。為此,獨立第三方推動認證會是一個可行的選擇,為社會企業整合資源提供合法性身份。 在實際運作中,社會企業可以細分為社會問題導向型、概念推廣導向型、專業技術導向型以及混合發展導向型。要推動社會企業進一步發展,人才儲備是重要的持續性動力。目前,中國社會企業員工規模整體較小,以志愿者為主,人才質量較高,但是人力資源體系有待發展,未來還需要政府、社會、市場合力推動社會企業人才隊伍高質量發展。 我國社會企業 生態系統正在生成 不過值得肯定的是,《報告》指出,中國社會企業的生態系統正在生成。社會企業生態系統的改善有賴于政策法規、融資方案、人力資源和支持機構四個方面的支撐。而社會企業的發展也會反哺環境,進一步促進第三次分配事業蓬勃發展,激活社區資源,促進社會創新,鼓勵社會創業,推動社會經濟發展和環境治理創新。 《報告》顯示,北京、成都、順德和杭州的社會企業已經取得了一定的發展成果,積累了較好的經驗。這些經驗包括但不限于良好的制度供給體系、先進的發展理念、協調的政社關系以及深厚的慈善文化與創新精神。這也表明,社會企業的發展不僅需要政府的推動和努力,也需要社會企業強大自身、做好戰略規劃、建立核心競爭力。 《報告》強調,中國社會企業未來將走向法治化、專業化、職業化。未來,社會企業的發展既面臨挑戰又存在機遇,只有通過法治化、專業化、職業化等途徑,構建起發展支持網絡,平衡社會企業的商業和公益屬性,才能更好地發揮治理效能。 (據《光明日報》、界面新聞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