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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王勇 3月5日上午9時,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開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 報告明確提出,發展社會工作,支持社會組織、人道救助、志愿服務、公益慈善等健康發展。同時,在婦女兒童、鄉村振興、養老服務、防災減災救災和應急救援、社會心理服務、法律援助、行業協會商會等多個領域提出了新要求,對社會力量的發展將產生重大影響。 一、支持社會組織、人道救助、志愿服務、公益慈善等健康發展 這是政府工作報告連續第四年將“社會組織、人道救助、志愿服務、公益慈善”放在一起表述,但每年的表述都會有所變化。 2019年:引導支持社會組織、人道救助、志愿服務和慈善事業健康發展。 2020年:支持社會組織、人道救助、志愿服務、慈善事業等健康發展。 2021年:支持社會組織、人道救助、志愿服務、慈善事業發展。 2022年:支持社會組織、人道救助、志愿服務、公益慈善等健康發展。 通過對比可以發現:與2021年相比,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再次強調了健康發展。這意味著支持的要求更高了,不僅是發展,還要健康發展;不僅要有數量,還要有質量。 這是“十四五”時期推動高質量發展,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必然要求。那么,應如何理解健康發展? 社會組織方面,2021年9月30日,民政部印發了《“十四五”社會組織發展規劃》。《規劃》明確提出,要推動社會組織發展從“多不多”“快不快”向“穩不穩”“好不好”轉變,從注重數量增長、規模擴張向能力提升、作用發揮轉型。 2022年全國民政工作會議強調,要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持續推進社會組織黨組織從形式覆蓋到工作覆蓋轉化。推動健全綜合監管體制,強化全流程監管。推動社會組織健全內部治理機制。進一步推動落實政府購買服務、稅收優惠等政策,引導支持社會組織更好發揮優勢作用。 志愿服務方面,推動志愿服務從注重數量提升階段向高質量服務供給階段轉型。2021年5月印發的《“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提出,要健全志愿服務體系。 要推動養老服務、兒童福利、未成年人保護、婚姻登記等機構和城鄉社區設置相對穩定的志愿服務崗位,在社會救助、養老助殘、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等領域組織開展專項志愿服務活動,培育一批志愿服務品牌項目。 公益慈善方面,《“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提出,積極發揮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鼓勵慈善組織和慈善信托發展;規范發展互聯網慈善。 2021年,全國登記認定慈善組織超過9480個,凈資產近2000億元;全國成立慈善信托701筆,信托合同規模36.59億元。 2022年全國民政工作會議在2022年的民政工作重點任務中明確,要培育發展現代慈善組織、慈善行業組織和樞紐型組織。牢固樹立自愿捐贈、平等互助理念,引導鼓勵有意愿有能力的企業和社會群體投身慈善、回報社會。 二、社會工作再次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 這是社會工作第六次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并且被單列。這六次的表述分別是: 2015年,“發展專業社會工作、志愿服務和慈善事業”; 2016年,“支持專業社會工作”; 2017年,“促進專業社會工作、志愿服務發展”; 2018年,“促進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志愿服務健康發展”; 2021年,“大力發展社會工作”; 2022年,“發展社會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關于社會工作的表述,最初并未出現在2021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開幕式上所做的政府工作報告中,而是出現在審議之后3月12日新華社受權發布的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中。 與2021年相比,今年可以說是第一時間被寫入。那么,2022年,社會工作要如何發展呢?《“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提出的要求包括構建社會工作服務體系、提升社會工作服務機構能力、擴大專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三個方面。 截至2021年年底,全國社工專業人才已經達到157萬,其中66萬人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鄉鎮(街道)社工站已建成社工站1.7萬個,四萬余名社工在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兒童關愛保護、社區治理等方面發揮作用。 2022年全國民政工作會議在2022年的民政工作重點任務中強調,要加強社工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2月27日,民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印發了《“十四五”時期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牽手計劃”實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時期繼續實施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牽手計劃”,引導先發地區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結對幫扶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三、要求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行為 李克強總理在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行為,堅決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而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的表述是“保障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合法權益”。 通過對比可以發現,增加了“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行為”。這一變化無疑是回應了2021年年底以來整個社會的關切。 這一工作將貫穿2022年整年——公安部決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開展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 “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行為,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無論是社區宣傳、線索發現、走失人員尋親,還是被拐婦女兒童的康復安置、關愛幫扶、隱私保護,都需要社會力量的加入。在已有微博打拐、頭條尋人、團圓系統、寶貝回家等行動和機構的基礎上,社會力量需要進一步加大參與力度。 四、推動鄉村振興需要社會力量幫扶 報告指出,2021年,推動鄉村振興,確定了160個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2022年,要強化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幫扶措施,做好易地搬遷后續扶持,深化東西部協作、定點幫扶和社會力量幫扶,增強脫貧地區自我發展能力。 從脫貧攻堅到鄉村振興,社會力量幫扶一直是十分重要的一環。如何才能發揮出更大作用?經過2021年的探索,2022年有了更為明確的方法。 企業方面,2021年7月,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等聯合出臺《關于開展“萬企興萬村”行動的實施意見》。 《意見》提出,組織民營企業大力開展“萬企興萬村”行動,以產業振興為重要基礎,全面推進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振興。具體行動內容包括:鞏固拓展“萬企幫萬村”成果;開展“回報家鄉”專項行動;東西部協作和其他活動。 “萬企興萬村”行動領導小組將在全國范圍內命名一批示范項目和基地,予以重點聯系和指導,通過現場交流會、專題宣傳等形式向全國推介,為廣大民營企業提供學習借鑒。 有了明確的原則、行動內容、工作要求,有了可借鑒的做法,企業參與鄉村振興工作必將在2022年迎來一個快速發展期。 社會組織方面,民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剛剛發布了《關于動員引導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工作的通知》,為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指明了方向。 《通知》提出,要推動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深入開展社會組織助力鄉村振興專項行動;加快建設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對接平臺;認真做好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項目庫建設;大力培育發展服務鄉村振興的社會組織;著力完善社會組織參與幫扶合作機制;持續優化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支持體系。 五、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 報告明確提出,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優化城鄉養老服務供給,支持社會力量提供日間照料、助餐助潔、康復護理等服務,鼓勵發展農村互助式養老服務,推動老齡事業和產業高質量發展。 有效應對我國人口老齡化,事關國家發展全局,事關億萬百姓福祉,事關社會和諧穩定。2021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對外發布,要求廣泛動員社會參與。注重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和老年人相關社會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作用,結合各自職能開展老齡工作,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 2022年2月21日,《“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對外發布,提出了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和健康支撐體系加快健全,全社會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格局初步形成的目標。 其中提到的主要指標包括養老服務床位總量達到900萬張以上,特殊困難老年人月探訪率達到100%,每千名老年人配備一名以上社會工作者等。對于包括企業、社會組織在內的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既是責任,也是機遇。 六、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和應急救援能力 報告指出,去年一些地區發生嚴重洪澇等災害,各方面積極開展防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努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時,報告提出,2022年要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和應急救援能力,做好洪澇干旱、森林草原火災、地質災害、地震等防御和氣象服務。 社會力量是防災減災救災和應急救援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去年的河南洪災等災害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系列問題。2022年,如何加強社會力量防災減災救災和應急救援能力? 2022年2月14日發布的《“十四五”國家應急體系規劃》明確提出,要引導社會應急力量有序發展,包括制定出臺加強社會應急力量建設的意見,開展社會應急力量應急理論和救援技能培訓,鼓勵社會應急力量深入基層社區排查風險隱患、普及應急知識、就近就便參與應急處置等,推動將社會應急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應急處置等納入政府購買服務和保險范圍等。這些將在2022年及以后陸續得到落實。 (下轉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