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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冊亨縣積極發揮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在參與基層社會治理、鄉村振興戰略和新型城鎮化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多渠道協同推進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站建設,搭建起社區公共服務載體和平臺,發揮社工人才服務人民群眾、化解社會矛盾、融洽社會關系、促進社會和諧、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等方面的優勢作用,著力打通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 繪制協同作戰圖 續寫攜手奮進“新篇章” 堅決扛起政治責任,始終將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擔子扛在肩上,聚焦民政主責主業,加快推進社工站建設,促進社會工作精準化、精細化、職業化發展,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米”。 各方協同,統一發力。明確民政、鄉鎮(街道)、相關部門、承接機構四方職責,即民政出資金、給政策、抓統籌,鄉鎮(街道)出場地、給支持、抓保障,相關部門出資源、同整合、共推進,承接機構做項目、抓服務、育人才,四方共同發力,各司其職、協同推進。通過統籌協調、縣鄉聯動,建成鄉鎮(街道)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站八個,確保各站點的辦公場地、設施設備、人員隊伍“三個落實到位”,為社工站建設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并支持社工機構與所屬街道加強溝通交流,配合協作,共同推動項目落地生根見效。 建章立制,統一標準。制定《冊亨縣鄉鎮(街道)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站項目的實施方案(試行)》《冊亨縣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站管理工作方案》,明確鄉鎮(街道)社工站的服務內容、建設標準、部門職責、年度計劃、要素保障等內容。為推動社工站規范化發展,每年召開兩次以上聯席會議,形成了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營造了“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工支撐、志愿協同、社區參與”的工作氛圍。 科學管理,激勵培養。積極開發和設置社會工作專業崗位,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組織全方位、多角度的教育培訓。重點對村(居)民委員會、社區服務組織、公益服務類事業單位直接從事社會服務的人員進行系統化的社會工作專業知識培訓,切實提高其職業素質和專業水平。廣泛動員和鼓勵以社會工作服務為主的社會工作人才積極參加全國社會工作職業水平資格考試,加大社會工作崗位開發與人才激勵保障。目前,2022年以來組織培訓280余人次。全縣社會工作人才127人(持證6人)。 用好加減乘除法 搭建惠民利民“服務站” 依托社工站平臺,把社工服務作為社區公共服務載體和平臺,著力打造居民群眾“家門口”的民生服務站,推動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壯大。 在籌措資金上做“加法”。整合多方資源,強化要素保障,聚集資源推進社工站建設,著力抓好社工站建設項目申報、爭取省州項目資金和縣級財政支持的基礎上,搶抓東西部對口幫扶機遇,爭取東西部幫扶資金支持。近年來,共投入315萬元協同推進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站建設,為社工人才培養提供資金保障。 在陣地建設上做“減法”。充分結合社區日間照料中心、“銀發課堂”“兒童之家”的建設,合理科學安排站點設置布局。按照“相互獨立、相互支持、相互融合”的建站宗旨,整合各類辦公用房,采取統一標識、統一掛牌、統一規章制度、統一服務標準,做到建站標準“四個統一”,因地制宜設置社工人才服務陣地。 在人才培育上做“乘法”。積極培育本地社工機構及本土社工專業隊伍,登記成立社會工作服務中心一家,八個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站引進專職社會工作人才15人,為社工站專業化運作提供人才保障。 在監督管控上做“除法”。積極探索建立“一督兩會”調度機制、檢查機制的監督管控機制(即:每月召開一線社工人員會議一次,半年召開部門聯席會議一次),調度站點項目進度、項目運營情況,了解鄉鎮(街道)政府支持、社區干部參與、社工人員工作情況,協商解決項目運作中的困難問題,及時發現、及時整改。 聚焦為民辦實事 形成志愿服務“關愛網” 以“一核兩翼三基四服”為總體定位,即以黨建引領為核心,以提升基層民政辦事和服務能力為出發點,以社區、社會組織、社工站為基礎,以社會救助、兒童關愛保護、養老服務和城鄉社區治理為落腳點,聚焦為民辦實事,形成志愿服務網絡。 采取“1234X”運作模式提供社會服務。以鄉鎮(街道)為“主導”,民政統籌協調、各方協同參與,積極培養社會工作服務、社會工作管理、社會工作研究等三類人才,聚焦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兒童福利、社區治理四個社會服務領域,提供多樣化社會服務特色項目,滿足人民群眾個性化的服務需求,截至目前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512場次。 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依托社工站平臺,發動社工志愿者參與,為社區特困老年人、殘疾人、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孤兒等特殊群體、弱勢群體提供幫助、關愛、照護480余次,實施臨時救助743戶,發放救助資金191.05萬元。 著力開展社會志愿服務。積極整合各類志愿服務資源,培養志愿服務骨干,將服務意識強、群眾口碑好的群眾充實到志愿服務隊伍中來,初步形成了社工與志愿者聯動機制,定期組織群眾開展各類活動,開展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4.5萬人(次),更好地為社區群眾提供服務,提升群眾的認同感、歸屬感。 助力完善基層社會治理。將社工服務與推進社區治理創新相結合,指導村(社區)組建志愿服務隊伍,為群眾參與和接受志愿服務提供條件,發揮社會工作者“潤滑劑”作用,為基層治理注入新鮮動力。(據冊亨縣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