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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穩經濟一攬子措施,切實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財政部有關部署要求,近日,福建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于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從七個方面加強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 一是扎實做好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落實好低保、特困有關政策,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保障范圍,至7月底,全省共有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61.78萬人,同比增長4.8%。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增發一次性生活補貼,擬發放約7300萬元,預計8月底發放到位。落實社會救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全省城鄉低保平均標準從每人每年8580元提高到9913元,特困人員平均供養標準從每人每年21888元提高到24912元。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今年以來共發放價格臨時補貼1756.7萬元、惠及困難群眾35.1萬人次。 二是加大困難群眾臨時救助力度。對符合條件的未參保失業人員,本人申請后經審查批準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地區可為臨時生活困難群眾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對生活困難的未就業或創業失敗大中專畢業生等青年,根據實際需要及時采取臨時救助等相應幫扶措施。對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響陷入困境的人員,及時通過臨時救助給予幫扶。今年以來,全省共實施臨時救助13.57萬人次、支出救助金1.86億元;其中因疫實施臨時救助4.8萬人次、支出救助金1982萬元,對失業或未就業人員實施臨時救助1142人次、支出救助金506萬元。 三是鞏固提升點題整治。持續開展困難群眾“漏保”“漏救”點題整治鞏固提升工作,通過與醫保、殘聯、信訪等部門數據比對,梳理疑似困難群眾數據62萬條,定點推送各地摸排,跟進落實救助幫扶措施。全省各地組織動員基層干部、村級組織、社會救助協理員、網格員、社會工作者等,網格化逐戶摸排68.35萬人次,精準幫扶1.5萬人。 四是提高救助可及性、時效性。進一步優化疫情期間臨時救助申請流程,落實“先行救助”“分級審批”等政策規定,適度提高中高風險區域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下撥額度和審批額度。充分發揮縣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對遭遇重大生活困難的,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提高救助水平。落實“社會救助一件事”,推進社會救助事項全流程網上辦理。暢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及時有效處置群眾求助事項。 五是推動形成“物質+服務”救助方式。印發《福建省民政廳關于開展社會救助改革創新試點工作的通知》,指導各地推進服務類社會救助發展,積極探索創新,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逐步實現“物質+服務”的救助模式。積極開展“慈善手拉手”專項行動,動員各類慈善組織策劃實施項目超419個,幫扶困難群眾約56.1萬人次。建設鎮街社會工作站1101個,配備駐站社工2415人,協助各地開展社會救助工作。 六是強化社會救助監督管理。加強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監管,充分發揮鄉村振興(扶貧惠民)資金在線監管系統作用,對社會救助資金實行全程監管。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審計部門監督,確保各項政策得到落實,資金規范、精準使用。 七是加強組織保障。督促指導全省各級民政部門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底線意識,聚焦困難群眾急難愁盼問題,進一步統籌整合救助資源、加強政策銜接配合,切實兜住兜準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底線。深入開展“社會救助政策宣講進村(社區)”活動,加強政策宣傳和基層經辦人員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政策知曉率和救助服務水平。今年以來全省分級分期舉辦培訓班2104場次,培訓縣、鄉、村經辦人員4.8萬人次。 (據福建省民政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