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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王勇 一方有難,八方支援,面對災害時守望相助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黨和國家的支持引導下,廣大社會公益力量有序高效參與到蘆山地震救援、魯甸地震救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河南水災救援等一系列應急救災工作,在募集救災款物、參與現場救援、實施災后重建等各項工作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從指定到自主選擇,救災募捐走向“市場化” 2013年,蘆山地震發生后,各種社會公益力量迅速開始整合,救災募捐從行政干預機制轉變為社會選擇機制,為更多社會公益力量參與應急救災打開了大門。 首先,從指定到放開,可以開展救災募捐的社會組織的范圍被不斷擴大。 2013年,民政部發布的《關于四川蘆山7.0級強烈地震抗震救災捐贈活動的公告》明確提出,個人、單位有向災區捐贈意愿的,提倡通過依法登記、有救災宗旨的公益慈善組織和災區民政部門進行,捐贈以資金為主。 從指定社會組織到“依法登記、有救災宗旨的公益慈善組織”,被允許開展救災募捐的社會組織大大增加。這一做法在2014年的魯甸地震救災中被延續下來,《民政部關于云南魯甸6.5級地震抗震救災捐贈活動的公告》同樣提出,倡導通過依法登記、有救災宗旨且有公募資格的社會組織和災區民政部門進行捐贈,捐贈以資金為主。 此后,在應急救災工作中不再指定開展募捐的社會組織成為慣例。期間雖有波折,但實踐證明,讓社會選擇的結果優于行政指定。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民政部發布的《慈善組織、紅十字會依法規范開展疫情防控慈善募捐等活動指引》提出,依法取得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紅十字會可以面向社會公眾開展募捐活動。 2021年,河南等地發生水災后,民政部印發通知,要求引導和支持慈善組織通過建立專項基金、設立慈善項目、發動社會募捐等方式,積極參與對受災困難群眾的救助幫扶。 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都可以參與到應急救災募捐中,讓更多社會公益力量在災害發生后能夠第一時間募集、捐贈款物,大大提高了救災的效率。 其次,從統一到規范,資金使用更加尊重捐贈人意愿和慈善組織特長。 《關于四川蘆山7.0級強烈地震抗震救災捐贈活動的公告》在強調“公益慈善組織接收的捐贈資金,要按照捐贈人的意愿、災區應急救災和恢復重建需求使用”的同時,也提出“非災區地方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捐款,可通過同級民政部門逐級匯繳至省級民政部門,由省級民政部門轉交四川省民政廳,及時用于抗震救災工作”。 到了魯甸地震,通過民政部門的提法已經沒有了,而是強調,社會組織應按照捐贈人的意愿、災區應急救災和恢復重建需求使用救災捐贈資金。 面對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民政部發布的指引再次強調,慈善組織、紅十字會應當按照疫情防控要堅持全國一盤棋的要求,在各地聯防聯控機制統一領導和部署下,根據疫情防控工作的實際需要,充分尊重和體現捐贈人的意愿,合理分配使用捐贈款物。 再次,從募捐到使用,信息公開的重要性始終被強調。 在放開救災募捐市場的同時,規范化的要求被不斷提高,其中突出的是對信息公開的要求始終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蘆山地震募捐的信息公開要求明確到“向社會公布捐贈人權利義務、資金詳細使用計劃、成本預算;定期公布詳細的收入和支出明細,包括捐贈收入、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與所開展的公益項目相關的各項直接運行費用等”。 魯甸地震募捐的信息公開增加了“開展募捐活動的社會組織應依法依規發布募捐公告”的要求,還進一步強調,“災區有關機構在發放和使用救災捐贈資金時,應向受益人明確告知資金的來源和性質;重建階段應定期向社會公開所接收救災捐贈資金的總額、撥付使用和重建項目進展等信息,主動接受捐贈人和社會的監督。” 到了疫情防控慈善募捐,更是提出“要做好捐贈款物收支情況的數據匯總和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情況,特別是重點疫情防控物資的接收分配明細,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大災有大愛,募捐款物數以十億百億計成常態 在社會組織參與救災相關政策的支持鼓勵下,每一次應急災害事件發生,廣大社會公益力量都會第一時間發起救災募捐行動,廣泛募集救災款物,為應急救災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四川省雅安市召開的蘆山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情況通報會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12月31日,雅安市財政、慈善總會、紅十字會、教育基金會、扶貧基金會、關心下一代基金會和總工會共收到捐贈資金91970萬元,其中含香港特區政府捐贈資金1億港元,澳門特區政府捐贈資金1億澳門元。 此外,截至2013年9月30日,中國紅十字會已經接受蘆山地震捐贈款物共計11.97億元,其中大部分是社會組織、企業和個人捐贈,占全國蘆山地震社會捐贈總量的40%。 基金會中心網統計的數據顯示,中國扶貧基金會(現為中國鄉村發展基金會)、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中國光華科技基金會、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會(以下簡稱“壹基金”)、南都公益基金會、騰訊公益慈善基金會、愛德基金會八家基金會合計接收社會捐贈超過9億元。 云南省民政廳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9月17日17時,云南省共接收昭通魯甸“8·3”地震捐款100003.14萬元,捐物價值31952.22萬元。 《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國行動》白皮書顯示,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城鄉居民、企業、社會組織等紛紛捐款捐物、獻出愛心。各級慈善組織、紅十字會加強捐贈資金和物資的調配和撥付,將捐贈款物重點投向湖北省和武漢市等疫情嚴重地區。截至5月31日,累計接受社會捐贈資金約389.3億元、物資約9.9億件,累計撥付捐款資金約328.3億元、物資約9.4億件。 湖北省慈善總會的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北省慈善總會共接收疫情防控捐贈資金617272.15萬元,其中定向捐贈資金196115.17萬元,非定向捐贈資金421156.98萬元。 河南省加快災后重建第三場新聞發布會發布的數據顯示,2021年,洪澇災害發生后,河南全省乃至全國慈善、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及其他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積極行動、募集款物,各界愛心人士傾情奉獻、共克時艱。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21年8月8日,河南全省各級慈善組織、紅十字會共接收捐贈款物85.88億元,其中捐款74.98億元,物資10.90億元。 搭建救災網絡,社會公益力量第一時間抵達現場 應急救災事件可能發生在全國各地,但慈善組織尤其是短時間能夠募集大量救災款物的慈善組織往往集中在少數大城市,如何才能讓應急救災人力、物力第一時間抵達現場?黨的十八大以來,社會公益力量通過搭建聯合救災協同機制逐步解決了這一問題。 以壹基金為例,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制保障,科技支撐”的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下,根據“掌握規律、提前備災、聯合行動、快速救援”的策略發起壹基金聯合救災項目,壹基金通過推動省內社會組織建立協同救災機制,同時提供項目支持及能力建設培訓,幫助更多一線社會組織和公益團隊成為在地方政府應急救災機制統一協調下的響應屬地災害的一線救援力量。 基金會提供的數據顯示,壹基金緊急救災計劃支持了20個省的社會組織聯合救災協同機制的建設,以推動社會力量屬地化救援能力提升為核心目標,促進社會組織聯合救災行動規模化、標準化、專業化。十余年來,共有1000余家在地社會組織參與到聯合救災行動中來。(下轉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