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
||||
日前,民政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在援藏援疆工作中加強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對口援藏援疆省(市)和受援地民政部門將支持西藏、新疆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作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改善民生和凝聚人心,提升西藏、新疆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可行路徑,納入本地援藏援疆工作整體規劃,統一部署、統籌協調,進一步加大項目、資金、人才等援助,力爭到“十四五”末,支持西藏、新疆基本實現鄉鎮(街道)社工站全覆蓋。 《通知》提出,通過西藏、新疆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將各類援藏援疆項目資金、專業人才和先進經驗向民生傾斜、向基層傾斜,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精準發力,破解西藏、新疆基層民政服務能力不足的“痛點”,夯實西藏、新疆基層社會工作服務體系,全力兜牢兜好民生底線,促進西藏、新疆繁榮發展和長治久安。 《通知》明確了在援藏援疆工作中加強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的主要任務。 第一,協助完善制度設計。各對口援藏援疆省(市)民政部門要圍繞西藏、新疆鄉鎮(街道)社工站“怎么建”“怎么管”和“怎么用”,了解困難需求,總結自身經驗,精準幫扶措施,創新實踐路徑,幫助西藏、新疆完善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的制度設計,制定完善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指導規范性文件、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服務標準、服務評價標準、政府購買服務規范細則、督導管理辦法、人才選用評價辦法等制度性規范,夯實西藏、新疆鄉鎮(街道)社工站長效發展的制度基礎。 第二,持續深化人才支援。各對口援藏援疆省(市)民政部門要在原有對口支援工作基礎上,積極引導有實力、有品牌、有經驗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參與援藏援疆工作,采用孵化、培育、督導和跨地區在崗實習等方式支持西藏、新疆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成長。 第三,創新“五社聯動”機制。各對口援藏援疆省(市)和受援地民政部門要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西藏、新疆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著眼落實惠民便民利民政策,增強基層民政服務能力,在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中,創新推廣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會慈善資源“五社聯動”機制,推動受援地鄉鎮(街道)社工站打造一批群眾認可、特色鮮明、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社會工作服務項目。 第四,加快本地人才培養。西藏、新疆民政部門要強化政策引導和資金保障,鼓勵和引導符合條件的大學畢業生、相關社會服務領域從業人員和本地優秀人才投入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統籌現有民政專干、社會救助協理員、兒童主任、養老護理員等開展社會工作服務。持續組織社會工作業務知識培訓,培養更多在社會救助、社會福利、老年工作、未成年人保護和社區治理等領域具有專長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 《通知》指出,要堅持黨建引領,強化組織領導,落實資金保障,做好宣傳激勵。民政部援藏援疆工作領導小組要將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納入重點工作,加強規劃引領。各對口援藏援疆省(市)和受援地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將加快推進西藏、新疆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作為新時代民政系統援藏援疆工作的重要舉措,切實做好對口支援的統籌協調和落地實施。 各地民政部門要定期向民政部援藏援疆工作領導小組、民政部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司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及好的經驗做法。民政部將視情將各地在援藏援疆工作中加強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情況納入有關評估工作,強化工作指導,協助各地解決遇到的困難問題。(皮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