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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牽頭召開自治區社會組織管理工作廳際聯席會議,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總結2022年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重點工作任務。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自治區社會組織黨委書記、自治區社會組織管理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召集人公維春主持會議。 會議指出,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社會組織建設和發展工作,自治區黨委常委會專題聽取社會組織工作匯報,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就加強社會組織建設工作提出要求,明確了工作目標,指明了工作方向,各單位要不折不扣抓好貫徹落實。 會議強調,社會組織管理工作廳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認識,牢固樹立依法行政思維,堅持社會組織“雙重管理”體制不搖擺,認真履行業務主管單位、行業主管部門職責,不斷加大本行業本領域社會組織培育扶持和監督管理力度,形成統一登記、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執法有力的工作格局,以實際行動更好服務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會議強調,要堅持黨建引領,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把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融入登記、年檢、評估等日常工作,做到應建盡建、應納盡納、應聯盡聯,實現黨建工作從“有形覆蓋”向“有效覆蓋”轉變。要抓好登記審查工作,堅持政治標準不降低,堅持非營利性原則不松懈,加強業務范圍審查和資金監管,加大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離任財務審計和注銷清算審計力度,切實提高登記審查工作質效。要強化活動監管,嚴格落實社會組織年度檢查、等級評估、雙隨機執法檢查等制度,加強社會組織黨政干部兼職、設立分支機構、活動開展、經費管理、信息公開監管。要嚴格行政執法,切實加大行政執法力度,依法依規查處違法違規社會組織,不斷凈化社會組織生態空間。 會議要求,要落實相關稅費減免政策,不斷優化社會組織發展環境,穩步提高社會組織發展質量。要積極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工作,逐步擴大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范圍和規模。要加強社會組織人才隊伍建設,研究制定社會組織從業人員薪酬指導標準,增強社會組織崗位吸引力。要支持引導社會組織發揮作用,聚焦鄉村振興、招商引資等重點工作,統籌基層社會治理、慈善事業和志愿服務、精神文明實踐等工作,深入挖掘社會組織潛力,充分展現社會組織的責任擔當。要加強宣傳報道工作,總結推廣社會組織典型案例和經驗做法。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統戰部,自治區教育廳、市場監督管理局等7個單位代表作了交流發言,37個廳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據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