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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李慶 日前,《山西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印發,內容涉及幼有所育、學有所教、老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優軍服務保障和文體服務保障等9個方面。 在幼有所育方面,服務類別包括:優孕優生服務、兒童健康服務、兒童關愛服務等。 在學有所教方面,服務類別包括:學前教育助學服務、義務教育服務、普通高中助學服務、中等職業教育助學服務等。 如,山西省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民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標準按照中央確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執行。對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按照不低于基準定額的標準補助公用經費。免費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國家規定課程教科書。免費為小學一年級學生提供正版學生字典。免費提供地方課程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進行生活補助,國家基礎標準為每生每年小學1000元,初中1250元;按照國家基礎標準50%核定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的生活補助標準。為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市縣可以按《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在1000-3000元范圍內確定具體標準,可以分為2-3檔等。 在勞有所得方面,服務類別包括:就業創業服務、工傷失業保險服務。 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中職畢業生,16-24歲失業青年,山西省為有見習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中職畢業生和失業青年提供見習崗位;為見習人員提供基本生活補助,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對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等服務。對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創業且符合條件的,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對參加培訓并符合條件的城鄉各類勞動者,組織符合條件的各類勞動者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能等級評價。按規定向培訓機構、評價機構、企業發放職業培訓補貼、取證補貼,向參加培訓的貧困勞動者、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中的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發放生活費補貼。 在病有所醫方面,內容涉及公共衛生服務、醫療保險服務、計劃生育扶助服務等方面。 在老有所養方面,山西省每年為轄區內65歲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和健康指導等服務;每人每年提供1次中醫體質辨識和中醫藥保健指導。為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提供能力綜合評估,做好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與健康狀況評估的銜接。為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補貼。為經認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經濟困難老年人提供養老護理補貼。為80歲以上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 在住有所居方面,居住在經鑒定或評定為C級、D級危險房屋或7度及以上抗震設防地區需要農房抗震改造的房屋,且該住房為農戶唯一住房或無房的農村低收入群體,具體為農村易返貧致貧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農村低保邊緣家庭、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貧困戶等6類重點對象,提供危房改造政府補助資金,幫助居住在危險房屋中的6類重點對象解決住房安全問題。 在弱有所扶方面,為低保對象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金后生活仍有困難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采取必要措施給予生活保障。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成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條件;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療。 在文化服務保障方面,對于城鄉居民,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公共博物館(非文物建筑及遺址類)、公共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基本服務項目健全。為農村鄉鎮每年送戲曲等文藝演出。 在優軍服務保障方面,對現役軍人、服現役或者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以及復員軍人、退伍軍人、離退休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現役軍人家屬,山西省為符合條件人員發放撫恤金、優待金、生活補助或者給予其他優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