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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李慶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修訂后的《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明確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總則、組織指揮體系、災害救助準備、災情信息報告和發布、國家應急響應、災后救助、保障措施及附則共8方面內容。 根據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災害救助工作需要等因素,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一級響應級別最高。在一級、二級、三級災害救助應急響應措施中均提出,應急管理部會同民政部指導受災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救災捐贈活動。中央社會工作部統籌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協調組織志愿服務力量參與災害救助工作。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依法開展相關救災工作,開展救災募捐等活動。 在響應聯動方面,對已啟動國家防汛抗旱防臺風、地震、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響應的,國家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要強化災情態勢會商,必要時按照本預案規定啟動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 在人力資源保障方面,加強自然災害各類專業救災隊伍建設、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災害救助能力。支持、培育和發展相關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隊伍,鼓勵和引導其在救災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組織應急管理、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地震、消防救援、紅十字會等方面專家,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受災地區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落實災害信息員培訓制度,建立健全覆蓋省、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的災害信息員隊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和企事業單位應設立專職或者兼職的災害信息員。 在社會動員保障方面,建立健全災害救助協同聯動機制,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完善非災區支援災區、輕災區支援重災區的救助對口支援機制。健全完善災害應急救援救助平臺,引導社會力量和公眾通過平臺開展相關活動,持續優化平臺功能,不斷提升平臺能力。科學組織、有效引導,充分發揮鄉鎮黨委和政府、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災害救助中的作用。 在宣傳和培訓方面,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應急科普宣教工作,組織開展全國性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災害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常識,組織好“全國防災減災日”“國際減災日”“世界急救日”“世界氣象日”“全國科普日”“全國科技活動周”“全國消防日”和“國際民防日”等活動,加強防災減災救災科普宣傳,提高公民防災減災救災意識和能力。積極推進社區減災活動,推動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建設,筑牢防災減災救災人民防線。組織開展對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分管負責人、災害管理人員和專業救援隊伍、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培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