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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皮磊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國證監會、國家醫保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金融支持中國式養老事業 服務銀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要求,一是堅持分類施策。對于不同年齡階段、不同老年人群,豐富創新針對性金融產品,提供精準高效的養老金融服務。二是堅持市場化、法治化。遵循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滿足養老領域合理融資需求,促進實現長期穩健經營。三是堅持目標導向。構建多層次、多元化養老金融體系,不斷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促進中國特色金融和養老事業高質量發展的良性循環。 到2028年,養老金融體系基本建立,養老金融產品和業態逐步豐富,養老金融意識普遍形成,養老金融供給水平有效提升,人民福祉得到有效增進。到2035年,各類養老金融政策效果充分顯現,養老金融產品和服務更加精準高效、養老資金投資管理更加成熟穩健,基本實現中國特色金融和養老事業高質量發展的良性循環。《指導意見》提出,精準匹配金融產品和服務,滿足不同階段、不同人群養老金融需求。圍繞廣大農村人群增加養老財富儲備、便利獲取金融服務等需求,創新設計簡單、流程便捷、費用實惠的養老金融產品。加大金融資源傾斜力度,支持鄉村旅居式養老服務等農村特色養老產業發展,推動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網絡布局,加快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 加大養老金融供給力度,拓寬銀發經濟融資渠道。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深入分析養老服務發展趨勢和銀發經濟經營業態,創新融資服務模式,加大對老年用品和服務供給、養老基礎設施建設和適老化改造、智能助老設備設計研發等信貸支持。鼓勵金融機構開發符合各類經營主體特點和發展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民營企業深度參與銀發經濟。 健全金融保障體系,促進養老財富儲備和保值增值。鼓勵保險機構統籌保險產品與健康、養老服務,將老年人預防保健、健康管理、醫療巡診、家庭病床、居家醫療、康復、護理等納入保障范圍,扎實推進人壽保險與商業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務試點,探索提供“醫、護、康、養、居”一體化的養老金融綜合解決方案。鼓勵信托公司通過開展定制化的家族信托、家庭服務信托、保險金信托等財富管理服務信托業務,更好服務居民養老規劃。 夯實金融服務基礎,提升老年人便利度和安全感。采取多種方式加大老年人基礎金融知識和防詐騙知識宣傳普及力度,提升老年人基本金融素養,增強防范電信詐騙、非法集資、假幣侵蝕的意識和能力。強化對養老機構預收費監管,嚴防一般商事行為異化為非法金融活動。加大風險排查力度,依法打擊以養老服務為名的非法集資活動,守好老年人的“錢袋子”。 《指導意見》強調,完善制度保障,構建養老金融發展長效機制。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聯合牽頭相關部門建立養老金融工作落實機制,加強部門協作與信息共享,定期調度、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問題,推動政策落地。建立養老金融相關領域統計制度,各部門加強數據共享,全面準確反映金融支持情況,為科學決策夯實數據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