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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一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體現在基層。基礎不牢,地動山搖。要不斷夯實基層社會治理這個根基。”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構成,更是中國式社會治理現代的根基所在。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關乎國家長治久安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那么,如何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可以著重從如下幾個方面共同發力、持久推進。 堅持黨建引領基層社會治理。《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三十三條規定,“街道、鄉、鎮黨的基層委員會和村、社區黨組織,統一領導本地區基層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加強基層社會治理”。這為黨建引領基層社會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要切實發揮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的重要作用,則應通過優化使用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專項經費、做強做實黨建引領基層社會治理平臺和創新黨建引領多元主體參與基層治理運作機制等具體舉措,整合各方各類資源,聚力解決基層社會治理重難點問題,以充分彰顯黨建引領基層社會治理的政治優勢。在實踐中,還應注重將基層黨建與社會治理充分融合在一起,避免“兩張皮”“空心化”和形式主義。 推動基層社會治理法治建設。基層社會治理法治建設是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題中之義。這就亟需緊密結合新時期基層社會治理的特征與趨勢,加快基層社會治理法治建設,尤其根據當前社區發展進入深度發展階段后,修訂村委會組織法和居委會組織法,釋放城鄉社區組織的發展活力,并切實將良法善治的要求貫穿到基層社會治理的全過程和各方面,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能力,以有效破解基層社會治理中的困境與難題,強化基層社會治理高質量發展的法律保障。 加強基層社會治理人才隊伍建設。人才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資源,也是推動實現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核心要素。要真正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效能,關鍵在于構建一支具有現代治理理念和熟悉基層治理規律的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相對穩定的基層社會治理人才隊伍,這主要包括基層黨政領導干部、基層公務員隊伍、城鄉社區工作者和掌握不同專業方法技術的基層社會治理人才(如社會工作師、心理咨詢師、律師等),并切實加強基層社會治理志愿服務隊伍建設、志愿服務組織培育和志愿服務骨干人才培養。同時,應注重基層社會治理人才的分層分類賦能培訓和培養機制建設,構建其合理且遞進的人才梯次,助力其在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中發光發熱。 及時更新基層社會治理的價值理念。基層社會治理創新需要適時學習和更新價值理念和發展觀念。從過去的“社會管理”“社區管理”到現在的“社會治理”“社區治理”,僅一字之差,但內涵發生了質變,其核心重在“轉念”,即擁抱和內化參與式治理理念。參與式治理理念的核心在于“參與”,其需要更加開放性地看待公眾及相關力量的主體性和參與價值,強調不再將其視為簡單的受益者和被動的參加者,而是基層社會治理發展的積極建設者和有力參與者。這也是現代公益和專業社會工作的價值主張。同時,在分析和解決基層社會治理議題時,還特別需要系統思維和理念,更具優勢視角地看待社區特點和資源,更有生態視角地看到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并在實踐中探求更具實效性和推廣性的整體性方案和實踐模式。 拓展人民群眾深度參與的路徑方式。深入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進程,應相信群眾并依靠群眾,這就需要不斷引導、動員和賦能于人民群眾,促使其從一旁的觀望、被動的參加不斷升級為積極的作為、主動的參與,這就特別需要開放出其社區參與的機會,搭建起不同層次、不同形式的參與平臺和具體載體,推行參與性強、實用性好的方式方法,豐富基層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樣態,釋放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熱情與力量,有序激發社區發展活力,將人民群眾的實踐智慧和基層全過程人民民主充分結合在一起。對于各類社會單位也是如此,只有促使其參與其中,才能在實踐參與中不斷構建基層社會治理共同體,并協力面對和應對基層社會治理中的困境和挑戰。 全面豐富基層社會治理的方法體系。基層社會治理的發展趨勢在于其專業化,這是破解復雜性、發展性社區治理問題的內在要求,也是構建富有活力且更加高效的新型社區治理體系的必然要求。基于治理場景的多樣性和豐富性,我國社區治理已經積累了一些比較好用的土方法、老方法,也在借鑒學習國際先進經驗的基礎上轉化形成了一些適合我國國情社情且專業性較強的好方法、新方法。這些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分析法、社會動員法、參與式議事協商法、自組織培育法、樓院自治法、項目化運作法以及其他相關的本土社會工作方法。當然,這還需要在不斷沉淀中加以凝練和輸出,通過多元對話和持續驗證,形成具有共識性并符合發展規律的方法體系。 善用現代科技手段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效能。這就需要借助智慧城市和智慧社區建設的不斷升級,不斷引入各類適用的現代信息技術和人工智能技術,為在現代復雜社會條件下實現良好的基層社會治理提供技術支撐,打造數據驅動、人機協同、跨界融合、共創共享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不斷提高基層社會治理效能。同時,還需要逐步推動現代科技與社會治理的深度融合和雙向賦能,技術讓治理更高效,治理讓技術更有溫度。當然,在制度建設以及具體實踐中,還應把握好現代科技嵌入基層社會治理的基本原則,建立健全技術運用的社會規范和法律規范。 注重中國式基層社會治理的經驗積累和理論研究。基層社會治理高質量發展,需要有溫度且充滿智慧的實踐經驗,行動者群體可以開展基于基層社會治理行動的實踐研究,持續深入地推進“實踐者的書寫”,從鮮活的具體實踐中不斷輸出操作性強和推廣價值高的中國智慧。同時,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還可與基層政府部門深度合作,實現師生實踐能力提升和助力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的雙重目標,相關學者還可深入街道鄉鎮和城鄉社區開展基層社會治理學術研究尤其相關實踐研究和行動研究,與實踐者一起不斷凝練和輸出本土基層社會治理的研究成果,助力提升中國式基層治理現代化的理論水平。 民政職業大學社會工作學院副教授 盧磊/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