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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登記試點再下一城。 近日,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聯合發布《關于做好股權慈善信托登記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 《通知》),明確自2025年7月1日起啟動股權慈善信托登記試點。 這是繼北京、上海在不動產與股權信托登記試點開展先行探索后,全國首個針對股權慈善信托推出系統性登記規則的城市,這標志著信托財產登記制度在細分領域的突破又向前邁進一步。 在中國慈善聯合會慈善信托工作委員會主任蔡概還看來,杭州發布股權慈善信托登記的試點《通知》,必將讓慈善信托財產更加安全和獨立,讓慈善走得更遠。 啟動股權慈善信托試點 股權慈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將其合法持有的可轉讓、無權利負擔的股權(股份、財產份額)作為信托財產,由受托人按照慈善信托文件約定以自身名義進行管理、處分并開展慈善活動的行為。 此次《通知》適用范圍覆蓋杭州市登記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及合伙企業財產份額。 在設立條件及流程上,《通知》要求股權權屬清晰、無權利負擔,受托人須為杭州轄區內的信托公司或在杭州市、縣兩級民政部門登記的慈善組織。委托人與受托人簽署協議后,由受托人申請備案并獲取民政部門的備案回執,再憑此回執到市場監管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對于慈善信托的變更和終止,若股權處置后不再屬信托財產或信托終止,需及時向民政部門備案,涉及企業注冊登記事項變更的,應提醒相關方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此次杭州試點明確有限責任公司股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合伙企業財產份額可作為信托財產,推動跨部門合作并簡化登記流程,有望解決長期存在的財產確權及信托設置成本高的難題。”用益信托研究員喻智對記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簡化登記與信息標識上,《通知》要求,受托人可在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股東變更、合伙人入伙和(或)退伙登記時,一并提交法定材料(如股權轉讓協議等)。同時受托人名稱標識為“受托人全稱(慈善信托名稱+備案編號)”,便于識別與監管。 “《通知》明確通過民政備案和市場監管部門信息標識,實現股權信托財產的獨立性和風險隔離,避免與受托人自有資產混淆。不登記的話,股權變更需按普通交易流程處理,可能面臨材料復雜、耗時較長等問題,且無法體現慈善信托屬性。”金樂函數分析師廖鶴凱向記者分析表示。 此外,在強化運行管理規范上,《通知》強調,受托人需依法行使股東或合伙人權利,不得干預企業正常經營。涉及股權轉讓、質押等事項均可按法定程序和材料規范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并需向民政部門備案。 杭州市民政局胡景行對此表示,當前,股權慈善信托作為創新慈善模式,能有效盤活社會資本,拓寬慈善資源渠道,但其設立、登記及管理機制尚不完善。通過試點工作,可明確股權慈善信托的設立流程、動態管理及風險防控要求,規范受托人行為,保障信托財產獨立性,推動慈善信托制度與市場監管體系銜接。 蔡概還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之所以采用信托的方式做慈善,是因為信托制度具有資產隔離的法律功能。慈善信托設立后,慈善信托財產具有獨立性,不再屬于委托人的財產,也不屬于受托人的固有財產,使其能夠專注用于慈善目的,幫助委托人實現特定的慈善意愿。“現實中,為了使信托法關于信托財產獨立性的原則性規定具有可操作性,必須配套信托財產專戶、信托財產登記等規定。”蔡概還如是說。 制度路徑逐漸清晰 今年以來,信托登記在股權和不動產等領域取得了多項重要進展,多地通過開展試點工作,推動信托登記制度不斷完善。 其中,今年4月,北京啟動股權信托財產登記試點,明確非上市公司股權納入信托的登記細則。目前北京試點案例涵蓋特殊需要、家族傳承、破產重整等場景。 5月,上海發布《關于開展不動產信托登記試點的通知》,在適用場景上,特別鼓勵圍繞養老助老、特殊需要、公益慈善等民生領域開展試點,為全國提供可復制經驗。 6月下旬,珠海出臺《不動產登記跨境辦(港澳)服務規范》和《不動產登記跨省通辦服務規范》,并將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關政策聚焦于港澳居民在珠投資置業的實際需求,規范了跨境不動產登記事項、流程和保障機制,為港澳居民提供多樣化的服務選擇,是推動不動產登記服務向港澳延伸的一次標準化探索,實現“不出關”就可以辦理相應的不動產登記。這一舉措為不動產信托在跨境場景的應用奠定了基礎。 隨著杭州股權慈善信托試點啟幕,喻智認為,杭州在慈善信托領域備案項目多、規模相對較大,且此前不乏創新實踐。此次試點以慈善信托為出發點,或將助推杭州本地慈善信托的發展,其探索經驗更可為全國慈善信托的規范化發展提供范本。 未來隨著各地試點的推進,廖鶴凱表示,信托登記制度將逐步走向成熟與完善。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盡管股權轉入信托是否視同捐贈享受稅收優惠尚未明確,且后續法律法規的完善可能需要較長時間,但各地試點的持續推進必然會引發監管部門對這一問題的高度關注。一旦稅收優惠政策得以明確,高凈值人群參與股權慈善信托的積極性將被極大激發。 (據《華夏時報》) 鏈接 《杭州市慈善促進條例》7月1日起施行 7月1日起,杭州市首部慈善領域的地方立法——《杭州市慈善促進條例》(以下簡稱 《條例》)正式施行。 據悉,《條例》通過一系列創新舉措,在慈善組織、捐贈激勵、慈善信托、社區慈善、數字慈善、慈善監管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全面規范杭州慈善事業發展,為打造“善城杭州”提供堅實的法治支撐。 《條例》對慈善組織形式和登記認定程序進行規范,增加民政部門應當多元化培育發展慈善組織、鼓勵企事業單位依法設立慈善組織的規定,以及鼓勵和支持成立慈善行業組織的規定;在慈善募捐、捐贈方面,《條例》新增了鼓勵企業根據發展戰略,開展慈善捐贈、設立慈善項目的規定;《條例》同時明確杭州鼓勵和支持以多種形式設立慈善信托,鼓勵探索開展不動產、股權等慈善信托財產登記,并對慈善信托受托人的管理責任進行補充完善;“數字慈善”是杭州慈善工作的亮點,《條例》明確民政部門應當建立慈善信息共享機制,依托統一的慈善服務管理平臺,開展信息、數據的歸集管理和交換共享,并為公眾查詢慈善信息、尋求慈善救助等提供便利;此外,《條例》在增加慈善人才、國際交流等方面提供建議,并對群團組織職責、慈善服務場所、社區慈善、慈善組織評估、慈善信托評估、法律責任等內容作出完善。 近年來,杭州市民政局切實加強慈善工作,有力發揮了慈善作為第三次分配的重要價值和作用,以法治引領人人向善,聚焦慈善促富協同發展、慈善信托先行先試,持續傳播慈善文化、壯大慈善主體。 杭州率先推出地方性慈善信托稅收優惠政策,截至目前全市慈善信托規模已近17億元,占全國總量的18%;連續4年保持億元以上大體量增長勢頭,穩居全國各大城市首位,民政部在杭州設立全國慈善信托高質量發展觀察點;在全國率先發布上市企業ESG戰略慈善影響力榜單和指數,打造8個省級示范性慈善基地;連續6次位列全省城市慈善發展指數首位,持續擦亮“善城杭州”金名片。 (據《杭州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