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9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王勇
■ 本報記者 王勇
12月16日12時46分,四川省宜賓市興文縣(北緯28.24度,東經104.95度)發生5.7級地震,震源深度12千米。截至12月17日7時30分,此次地震共造成17人輕傷,均送往鄉鎮衛生院救治,其中6人已出院。初步統計,房屋一般受損6936戶1.09萬間,嚴重受損231戶526間,倒塌15戶23間,共轉移安置386人。
地震發生后,應急管理部啟動IV級應急響應救災指揮機制。四川消防總隊前往地震災區開展救援。中國地震局啟動現場調查和烈度評定等工作,四川、云南兩省地震局正全力協助地方開展房屋受損情況排查和受災群眾安置。
與此同時,社會力量也行動起來。據四川發布客戶端記者了解,西林鳳騰通航第一時間啟動應急救援機制,準備了兩架空客H125直升機,用于空中救援。
作為災害救援中最快速的交通工具之一,航空救援在災害救援中的運用越來越多。自汶川地震以來的多次國內外災害響應中,多次出現民用航空力量和社會組織合作救災救援的案例。但這種合作目前還處于個案合作階段,并沒有建立有效的協同機制。
為了進一步加強航空企業與社會組織的相互了解,提升航空應急救援協同水平,促進航空救援有關機制與模式改進,12月14日,中國慈善聯合會組織召開了民用航空與社會組織協同救災研討會,來自航空企業、社會組織的代表和相關專家就此進行了深入的探討。
鼓勵通用航空參與應急救援
“我國航空救援起步比較遲,但發展十分迅速。”中國民用航空應急救援聯盟秘書長孫守軍表示。
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促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截至2015年底,通用機場超過300個,通用航空企業281家,在冊通用航空器1874架,2015年飛行量達73.2萬小時。
《指導意見》提出,要擴大公益服務,鼓勵和加強通用航空在搶險救災、醫療救護等領域的應用,完善航空應急救援體系,提升快速反應能力。
在此前后,民用航空企業已經多次在地震等災害發生后參與救援工作。
據孫守軍介紹,2017年,九寨溝地震發生后,通過聯盟半個小時就調集了多架直升機和無人機,參與了接送專家、物資轉運等工作。
中國的民用航空企業甚至還走出國門,開展了災害救援。2015年,緬甸遭遇特大洪澇災害,中信海直的一架直升機就執行了水災救援工作。“這是第一次有中國直升機搭載任務員在海外執行救災任務。”中信緬甸(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馬傳福表示。
我國社會組織在參與尼泊爾地震、厄瓜多爾地震救援時也多次搭乘使用了直升機。
需解決政策、人員、資金等多方面問題
隨著民用航空越來越多的參與到應急救援中,其發揮的作用也越來越多,包括:災情實時監控和偵察、災情實時動態研判與協調、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物資投送、傷員災民醫療救援物資投送等。尤其是地震、洪災等發生后形成人員、信息孤島的情況下。
但是,由于民間航空救援是一個新生事物,還存在多種多樣的問題需要克服。
首先,在這一領域還缺乏相應的政策支持。“如何把民間航空救援納入到國家應急救援體系,國家購買服務如何操作等都需要探索。”孫守軍表示。
其次,需要大量接受過專業培訓的人員。
一方面,社會組織等明民間力量對航空救援并不熟悉,需要培養大量掌握航空保障等相關后勤技能的社會應急處置人員。
例如,當社會組織到達災區呼叫直升機之前起碼需要知道如何為直升機找到合適的起降點。
另一方面,航空企業本身也需要配備專業的救援人員。例如,救生員、絞車手、飛行醫生、地面引導員等,這其中有些航空企業可以自己培養,但有些需要社會培養。
再次,航空救援的費用還沒有合適的解決方案。“發動機一響,黃金萬兩”,航空救援會產生頗為可觀的費用,航空企業不可能無限制的付出,費用從哪里出?政府購買服務方面,還沒有合適的產品標準;社會組織的財務系統里也還沒有這一支出項目。
此外,還存在基礎設施嚴重不足、社會認知度低、信息不暢等一系列問題。
創建基金支持航空救援
“航空界有能力有意愿,但機制還沒有建立,航空公司和社會組織基本上還是各干各的。”北京平瀾公益基金會理事長王珂表示。
面對這一現狀,究竟該如何做?
“航空企業和社會組織之間互相不知道對方的需求是什么,要建立社企溝通機制,探索戰略合作。”中國扶貧基金會災害救援部助理主任劉志華表示。
王珂則提出,要成立平臺,制定標準,推動政策發展。
北京平瀾公益基金會秘書長王英頡則認為,雙方應該通過合作救援探索更多的應用場景,提高航空救援在政府、社會等的認知度。
中國地震搜救中心總工程師曲國勝建議創建基金,開展重特大災害低空應急救援行動、打造低空應急救援能力建設示范項目、構建低空應急救援培訓科目和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