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2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王勇
■ 本報記者 王勇
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聯合頒布《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2019年版)》。較2011年版《標準》,2019年版《標準》放寬了養老護理員入職條件,從業人員的“普通受教育程度”由“初中畢業”調整為“無學歷要求”。
現有養老護理從業人員僅30萬
養老護理員是從事老年人生活照料、護理服務的人員,是養老服務的主要提供者,是養老服務體系的重要支撐保障,是解決家庭難題、緩解社會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力量。
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是指導養老護理員培養培訓、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規范養老護理職業行為的基本依據。
據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負責同志介紹,《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于2002年頒布實施,2011年進行了首次修訂。2012年以來,我國養老服務事業進入了新時代,養老服務不斷涌現新的需求,養老護理工作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特別是2.49億老年人和4000萬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照護需求日漸龐大,而現有養老護理從業人員僅30萬,遠不能滿足養老服務需求。
為加強養老護理員隊伍建設奠定基礎、提供支撐,亟需對《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2011年版)》進行再次修訂。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養老護理體系、開展養老服務人員培訓、多渠道加快培養養老護理人員等決策部署,進一步發展和規范老年人生活照料和護理服務、指導養老護理員培養培訓、提升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數量充足的養老護理員隊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圍繞增加職業技能要求、降低入職條件、拓寬職業空間、縮短晉級時間等方面,對《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2011年版)》做了重大修改。
放寬養老護理員入職條件
根據養老護理員發展的新情況、新特點,圍繞增加職業技能要求、放寬入職條件、拓寬職業空間、縮短晉級時間等方面,2019年版《標準》較2011年版《標準》,做了重大修改:
一是增加了對養老護理員的技能要求。為適應養老服務發展的新形勢、新特點及其對養老護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務,2019年版《標準》做了如下修改:順應居家和社區養老需要,在各職業等級中新增養老護理員在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應具備的技能要求;強化消防知識在養老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在“基礎知識”中新增“消防安全”內容;關注失智老年人照護需求,將“失智照護”分層次納入各職業等級的工作內容和技能要求;根據地方積極探索“養老顧問”服務等實踐,新增“能力評估”和“質量管理”等兩項職業技能。
二是放寬了養老護理員入職條件。為吸納更多人從事養老護理工作,緩解人才短缺困境,2019年版《標準》做了如下修改:將從業人員的“普通受教育程度”由“初中畢業”調整為“無學歷要求”;將五級/初級工申報條件由“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調整為“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明確未取得小學畢業證書的考生,理論知識考試可采用口試的方式,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關知識要求。
三是拓寬了養老護理員職業發展空間。為打通養老護理員職業晉升通道,加快培養高技能人才,2019年版《標準》做了如下修改:將養老護理員的職業技能等級由四個增至五個,新增“一級/高級技師”等級,明確了康復服務、照護評估、質量管理、培訓指導等職業技能;對申報條件進行了較大調整,增加了技工學校、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大專及以上畢業生的申報條件,規定中職中專畢業生可直接申報四級/中級工。
四是縮短了職業技能等級的晉升時間。為加快提升養老護理人才層次,2019年版《標準》調整了各職業技能等級的“申報條件”,縮短了從業年限要求。申報五級/初級工的從業時間由原來的2年縮短為1年;取得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申報四級/中級的,由5年調整為4年;取得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申報三級/高級工的,由4年縮減為2年;取得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申報二級/技師的,由5年減少為4年。
加快養老護理員隊伍建設
據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負責同志介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以為契機,通過加強養老護理員培養培訓、開展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和職業技能競賽、深化養老服務機構工資分配制度改革等方式,加快養老護理員隊伍建設。
一是鼓勵技工院校開設老年服務與管理、健康服務與管理、家政服務、護理等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指導技工院校加強學科建設,培養更多養老護理專業人才和實用人才。
二是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促進擴大培訓規模,提升培訓質量和層次。指導各地將養老護理員培訓作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重要內容,所需資金按規定從失業保險基金支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中列支。支持地方調整完善職業培訓補貼政策。
三是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工作。指導各地人社部門擴大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工作。會同民政部遴選社會培訓評價組織,面向社會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暢通養老護理員職業發展通道。
四是會同民政部組織開展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競賽,對獲獎選手按規定授予“全國技術能手”榮譽稱號,晉升相應職業技能等級。
五是鼓勵養老服務機構深化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職業技能等級與養老護理員薪酬待遇掛鉤機制,促進養老護理員的技能等級和收入水平同步提升。
培訓200萬名養老護理員
據民政部養老服務司負責同志介紹,民政部將通過開展養老服務人才培訓提升行動、構建鼓勵養老護理員從業的政策措施、加強養老護理員信息信用管理、建立養老護理員褒揚機制等措施,加快培養養老服務人才,增強養老護理員的職業吸引力。
第一,開展養老服務人才培訓提升行動。確保到2022年底前培養培訓1萬名養老院院長、200萬名養老護理員、10萬名專兼職老年社會工作者,切實提升養老服務持續發展能力。
民政部將聯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同推進這項工作。
一是加大培訓主體建設。開展養老護理員培養培訓示范點建設。指導各地將養老服務列為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優先領域,推動職業院校擴大養老服務類培訓規模。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舉辦養老服務類職業院校。鼓勵支持社會培訓機構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二是加大培訓資金支持。組織編寫養老護理員培訓大綱和教材。將養老護理員培訓作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重要內容,落實相關補貼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在崗養老護理員攻讀學位補貼。
三是加大政策保障。計劃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制定養老護理員培訓政策措施,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和各地工作任務,確保完成任務。
第二,逐步構建鼓勵養老護理員從業的政策措施。指導各地建立養老護理員入職補貼和崗位津貼制度,逐步建立依據職業技能等級和工作年限確定服務價格的制度,增強養老護理員的職業吸引力。
第三,加強養老護理員信息信用管理。建設全國養老護理員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統,匯總、共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等部門關于培養培訓、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從業經歷、職業信用等數據,實現養老護理員從業經歷可記錄、可查詢、可追溯,讓守信的護理員一路暢通,讓失信的護理員寸步難行。
第四,建立養老護理員褒揚機制。在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和質量評價工作中,逐步加大養老護理員與老年人的照護比例、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人數等指標的權重。開展養老護理員關愛活動,加強對養老護理員先進事跡與奉獻精神的社會宣傳,讓養老護理員的勞動創造和社會價值得到尊重。
鏈接
2019年9月,民政部發布《關于進一步擴大養老服務供給 促進養老服務消費的實施意見》,提出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社區養老服務,扶持培養一批綜合化、專業化、連鎖化、品牌化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支持其取得合理回報和持續發展。
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采取老年餐桌、上門服務等形式,大力發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浴、助急、助醫、助行、助潔等服務。
到2022年,力爭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個具備綜合功能的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有條件的鄉鎮也要積極建設具備綜合功能的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社區日間照料機構覆蓋率達到90%以上;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每個縣至少建有一所以農村特困失能、殘疾老年人專業照護為主的縣級層面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
開展養老服務人才培訓提升行動,確保到2022年底前培養培訓1萬名養老院院長、200萬名養老護理員、10萬名專兼職老年社會工作者,切實提升養老服務持續發展能力。
同時要加強養老服務質量安全管理。強化養老服務機構綜合監管,建立健全養老服務機構服務標準和評價體系。持續開展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實施民辦養老機構消防安全達標工程,大力推動安全質量隱患整治工作,著力解決影響養老院服務質量的突出問題,塑造養老院“安全、誠信、優質”的服務品質,讓老年人生活得安心靜心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