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9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王勇
“按照精準扶貧的要求,以廣播電視服務網絡、數字文化服務、鄉土人才培養、流動文化服務、農村留守婦女兒童文化幫扶等為重點,集中實施一批文化扶貧項目。”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于1月中旬印發的《關于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要推動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公共文化建設實現跨越式發展。
弱勢人群的文化生活被納入國家扶貧視野。《意見》要求保障特殊群體基本文化權益,將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農民工、農村留守婦女兒童、生活困難群眾作為公共文化服務的重點對象。
為貫徹落實這一意見,文化部、中央文明辦下發了《關于開展2015年文化志愿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以“行邊疆、走基層”為主要內容,繼續深入實施“春雨工程”與“大地情深”兩項示范性文化志愿服務活動;以“扎根基層、服務群眾”為主要內容,廣泛開展9個主題的基層文化志愿服務活動。文化部還召開了2015年全國文化志愿服務工作推進會議,強調“堅持面向基層、服務群眾,把孤寡老人、留守兒童、農民工和殘疾人等作為重點服務對象,把老少邊窮地區作為重點服務區域,有針對性地開展服務。”
城鄉文化服務均衡發展
《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蓋城鄉、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要建成這一體系,補足貧困地區文化服務短板,實現城鄉均衡發展成為必須。
按照地區文化發展狀況,《意見》著重關注了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等四類地區的公共文化建設,提出實現跨越式發展。具體措施包括:
與國家扶貧開發攻堅戰略結合,編制老少邊窮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規劃綱要。
根據國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標準,明確老少邊窮地區服務和資源缺口,按照精準扶貧的要求,集中實施一批文化扶貧項目。
促進地區對口幫扶,加大人才交流和項目支援力度。深入實施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革命老區人才文化工作者專項支持計劃。
支持老少邊窮地區挖掘、開發、利用民族民間文化資源,充實公共文化服務內容。
按照人群文化生活狀況,《意見》將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農民工、農村留守婦女兒童、生活困難群眾作為公共文化服務的重點對象,并針對不同主體提出了不同的建設項目。
老年人、未成年人方面,積極開展公益性文化藝術培訓服務、演展和科技普及活動;殘疾人方面,公共文化服務機構要為殘疾人提供無障礙設施,實施盲文出版項目,開發視聽讀物,建設有聲圖書館,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電視臺增加手語節目或加配字幕,加強對殘疾人文化藝術的扶持力度;農民工方面,以公共文化機構、社區和用工企業為實施主體,滿足農民工群體尤其是新生代農民工的基本文化需求。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
為實現上述目標,《意見》確立了堅持正確導向、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則。
“目前文化部已經研究起草了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意見和指導性目錄,將于近日提交中央審議。”文化部副部長楊志今在1月21日國務院新聞辦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新聞發布會上透露了這一消息。
財政部教科文司司長趙路在新聞發布會上也指出:“讓每一個公民都平等地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權益。實現這個目標僅僅靠政府是不夠的,財政也不宜大包大攬。”
他表示,財政部門將支持鼓勵社會力量發展公共文化事業,主要是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政府相關部門也要簡政放權,加強引導、制定制度,引入競爭。財政用于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資金要納入年度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此外,《意見》還強調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通過投資或捐助設施設備、興辦實體、資助項目、贊助活動、提供產品和服務等方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建立健全公開透明的社會捐贈管理制度。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開展公共文化設施社會化運營試點,通過委托或招投標等方式吸引有實力的社會組織和企業參與公共文化設施的運營。
文化類社會組織獲支持
在各類社會力量中,社會組織在《意見》中得到了特別重視,《意見》要求從制度、政社分開、購買服務、監督等多個方面培育和規范文化類社會組織。
加強對文化類行業協會、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的引導、扶持和管理,促進規范有序發展。
制定完善關于文化類社會組織的規章,明確功能定位。鼓勵各類公共文化服務機構成立行業協會,發揮其在行業自律、行業管理、行業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加快推進文化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將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務事項交由社會組織承擔。
引導文化類社會組織依法依規開展公共文化服務。加大政府向文化類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力度。
加強政府管理和社會監督,嚴格執行社會組織年檢制度和信息公開制度,開展運營績效評估和社會信用評估,實現依法管理、依法運營。
建設文化志愿服務體系
與文化類社會組織同樣得到重視的還有文化志愿服務。
“由于我國文化志愿服務工作總體上還處于起步發展階段,也面臨著一些具體問題和困難,如人民群眾對文化志愿服務了解不夠深入、參與熱情不夠強烈,文化志愿者總體規模較小、工作網絡不夠健全,文化志愿服務在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發展還不均衡等。”楊志今在2015年全國文化志愿服務工作推進會議上指出了文化志愿服務工作面臨的問題。
《意見》要求,大力弘揚志愿服務精神,堅持志愿服務與政府服務、市場服務相銜接,奉獻社會與自我發展相統一,社會倡導和自愿參與相結合,構建參與廣泛、內容豐富、形式多樣、機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務體系。
結合中央有關精神,文化部將2015年定為“文化志愿服務制度建設年”,將重點做好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建立省、市、縣三級文化志愿服務機構,逐步形成自上而下、層次完備、相互協調的文化志愿服務體系;
二是堅持面向基層、服務群眾,把孤寡老人、留守兒童、農民工和殘疾人等作為重點服務對象,把老少邊窮地區作為重點服務區域,有針對性地開展服務;
三是進一步創新工作方式和活動載體,探索具有地方和行業特色的文化志愿服務工作模式和活動形式,建立起覆蓋不同區域、各具特色的服務項目;
四是重點抓好招募注冊、供需對接、培訓管理、服務記錄、激勵保障等機制建設,逐步建立完善文化志愿服務長效工作機制和活動運行機制。
明確2015文化志愿服務項目
文化服務建設最終要落實到具體的項目上,文化部、中央文明辦下發的《通知》明確提出2015年要深入實施兩項示范性文化志愿服務活動、廣泛開展9個主題基層文化志愿服務活動。
示范性文化志愿服務活動以“行邊疆、走基層”為主要內容,具體有以下兩項:
第一,“春雨工程”——全國文化志愿者邊疆行活動。文化部牽頭搭建內地與邊疆地區、民族地區、革命老區和貧困地區橫向交流的平臺,以“大舞臺”、“大講堂”、“大展臺”為載體組織實施一批針對性強、效果好的文化志愿服務項目,豐富老少邊窮地區基層群眾精神文化生活,促進老少邊窮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
第二,“大地情深”——國家藝術院團志愿服務走基層活動。文化部牽頭搭建國家藝術院團和地方縱向交流的平臺,組織國家藝術院團到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城市開展公益性演出活動,將優質文化資源引入公共文化服務領域,將高雅藝術送到基層,不斷提升群眾文化生活品質。
主題基層文化志愿服務活動以“扎根基層、服務群眾”為主要內容。包括“傳遞書香見證成長”公共圖書館志愿服務、“精彩生活幸福使者”文化館(站)志愿服務、“共享歷史感受快樂”博物館志愿服務、“感受藝術美麗心靈”美術館志愿服務、“文化惠民為您服務”文化惠民工程志愿服務、“鄰里守望文化暖心”關愛重點群體文化志愿服務、“歡樂節日愛我中華”節日紀念日文化志愿服務、“文化公益社會責任”企業文化志愿服務、“關愛成長快樂生活”鄉村學校少年宮志愿服務等9項活動。
■ 本報記者 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