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9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張明敏
12月16日,中國首部記錄環境公益訴訟個案進程的報告《環境公益訴訟觀察報告(2015年卷)》(以下簡稱《報告》)正式發布。
該報告搜集整理了環境公益訴訟元年即2015年開展的44個環境公益訴訟個案的資料,回顧了1995-2015年環境公益訴訟開展的整體情況,并對環境公益訴訟實踐開展中的多個關鍵問題進行了專項研究。對于我國環境立法、環境司法和環境執法的實務工作者和相關領域研究者都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在建設生態文明、倡導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為了推動新環保法中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的實施,自然之友聯合多家機構編寫了本報告。
《報告》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2015年我國環境公益訴訟的案件實錄,資料翔實,囊括了來自一線的環境公益訴訟原告的44起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的起訴書、判決書等主要文書,客觀再現了案件事實。第二部分是對我國環境公益訴訟整體情況的觀察與綜述,回顧了1995年至2014年的公益訴訟發展狀況,對2015年環境公益訴訟的整體情況進行綜述,并指出目前我國環境公益訴訟存在的立案標準不統一、社會支持少、檢察院和社會組織分工待明晰、其他環保法律需與《環境保護法》相銜接、修復費用管理機制有待完善等問題。第三部分專論圍繞2015年環境公益訴訟領域的重要問題分別進行論述,從公益訴訟主體資格問題的理論探討到環保案件的審判思路和方法等工作實務均有涉及。本書最后收集了三個有代表性的美國公民訴訟的案例,一窺美國公民訴訟的發展概況。
自然之友法律與政策倡導總監葛楓認為,通過個案實踐推動環境法治具有重要的意義。據報告編寫組統計,1995-2014年,全國各地法院審理了72個環境公益訴訟個案;2015年,法院受理了由九家環境保護社會組織依據新環保法提起的37個個案。
本書收錄了2015年開展個案的資料,并對環境公益訴訟實踐中的重要問題進行了研究,包括選案標準、訴訟請求設計、修復費用的管理等,因此,本書對于環境保護社會組織的法律倡導工作具有很大的參考和指導價值。
本書由北京自然之友公益基金會聯合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中華環保聯合會、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和服務中心、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福建省綠家園環境友好中心合作編寫完成,李楯教授擔任主編,作者包括資深律師、法官、大學法律專家、一線NGO法律工作者、資深媒體人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