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6 來源 :鳳凰網公益??作者 :
全球富豪們如何管理自己擁有的巨額財產,你關注過嗎?
巴菲特(左)和比爾•蓋茨(右),圖片來源:網絡
全球首富、微軟創始人比爾•蓋茨表示,他個人財富的95%都會進入蓋茨基金會,將在他和妻子去世后的20年內全部捐贈,用來促進全球衛生和教育領域的平等。此外,蓋茨基金會還吸引了“股神”巴菲特,他每年都會對蓋茨基金會進行巨額捐贈。
Facebook創始人扎克伯格也宣布將捐出持有股票的99%用于慈善事業。
和扎克伯格一樣,馬云、馬化騰也紛紛捐出股權、股票,用于環保、醫療、教育、文化等公益慈善領域。李嘉誠基金會至今捐款已逾200億港元,項目遍及全球27個國家及地區,主要專注于支持教育和醫療項目。
2017年,美的創始人何享健公布了捐贈60億元的慈善計劃。其中,何享健捐贈了1億股美的集團的股票(市值43億元),設立“和的慈善信托”;還捐贈了20億元現金,設立廣東省和的慈善基金會,其中5億元設立慈善信托,用于順德社區建設,余下15億元分別捐贈給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北滘鎮等5個慈善會,由專業的公益慈善機構負責慈善項目的規范運作。
此外,中國首個家族慈善信托的面世——萬向信托•樂淳家族慈善信托財產總規模為2000萬元人民幣,委托人選擇不公開,備案期限為永續,備案日期為2016年9月26日,備案機構是杭州市民政局。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中國富豪開始重視慈善在家族財富傳承中的積極作用,開始深度思考超出家族生活所需的財富如何管理的問題,慈善具有提升家族凝聚力、隔離財富風險、建立家族文化等優勢,通常作為財富管理工具中的另類工具而被頂級富豪所采用。
富人們似乎已經不再滿足一次性捐贈,他們更希望慈善財富保值增值,并按其意愿持續行善。于是,富豪們熱衷于“財富”的另一種高階玩法——個人基金會+慈善信托。
慈善信托并非富人專屬
富豪們慷慨的慈善行為,或許讓很多老百姓不敢效仿,認為設立個人慈善基金會或者慈善信托的門檻很高,這些都是富人專屬的財富管理方式,而實際上呢?
按照國務院2004年頒布的《基金會管理條例》第八條,個人慈善基金會成立的條件第二條所述,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這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或許有些為難。怎么辦呢?慈善信托給了人們新的解決方案。
2016年9月1日施行的《慈善法》確定了慈善信托的概念,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將其財產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義進行管理和處分,開展慈善活動的行為。慈善信托屬于2001年10月1日實施的《信托法》下的“公益信托”。在公益信托階段,利用信托工具來做慈善,已經能夠實現“保值增值”和“慈善心愿”兩不誤。
長期可信賴是慈善信托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圖片來源:網絡
與基金會相比,慈善信托沒有起始資金的限制,只要求有確定的信托財產和符合法律規定信托目的,在設立程序、運行成本、資產保值增值方面都有優勢;還具有慈善目的自由選擇、期限確定多樣,資金使用靈活,委托人類型更加豐富的特點;信托公司,慈善組織都可以成為受托人,是富人和普通人都可以利用的慈善服務。慈善信托嵌入家族財富傳承整體架構,使得家族慈善不止停留在資金、財物捐贈層面,信托的靈活性和創造性,讓家族慈善的深度拓展成為可能。
成立慈善信托,三方不可或缺——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其中,委托人包括法人機構、社會團體、高凈值家族、普通家庭、普通老百姓。受托人可以是慈善組織或者信托公司,也可以二者擔任共同受托人。慈善信托的受益人則是不特定的社會大眾或者貧困的人群。
國內慈善信托的運作模式,圖片來源:網絡
“短期來講,法人機構、社會團體和富有家庭是我國慈善信托的主體;長期來講,老百姓、普通家庭會有更多的參與。越來越多的樂于參與慈善事業的家庭可以建立屬于自己的慈善信托,共同推進我國的社會進步。我自己想做的善事,專業機構來幫我履行。”原中國銀監會非銀司司長、中國信托業資深專家高傳捷向鳳凰網公益講述了慈善信托的主要特點。
在中國,公益慈善信托為何“叫好不叫座”?
高傳捷
2018年7月10日,高傳捷做客中國慈善聯合會與首都公益慈善聯合會共同主辦的“善客沙龍”,開講《慈善信托及慈善財產保值增值》。他為慈善組織工作人員、信托從業者、媒體記者提供了慈善信托知識普及、發展沿革、實務操作、行業前景、政策解讀、風險防范、財產保值增值等方面的專業指導。
在高傳捷看來,慈善信托目前在中國處于起步階段,相比英國、美國等慈善信托成熟、穩定的國家,中國的慈善信托還有一個從“小嬰兒”到“巨人”的成長的過程,不僅需要社會大眾提升對慈善信托的認知度和參與度,也需要國家的相關政策法規要跟上。目前來看,雖然有了《信托法》、《慈善法》、《慈善信托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慈善信托的規制,但在現實操作中仍有“空白點”。
慈善信托實施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公益慈善信托制度在中國建立多年,始終“叫好不叫座”,處境尷尬。
回首中國對公益信托、慈善信托的立法推進,高傳捷發出了這樣的感嘆:“早在22年前的1996年,人大常委會就做出了建立我國公益信托制度的決定;2000年,國務院批準人民銀行《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準許信托公司提供公益信托服務;2001年,全國人大通過了《信托法》,再次確認公益信托;2016年全國人大全體會議通過《慈善法》,又一次明確慈善信托的規定,并確定慈善組織、信托公司向社會提供慈善信托服務。四次批準公益慈善信托,四次批準信托公司作為公益慈善信托的服務主體,并增加了數量更多的慈善組織從事慈善信托活動,體現我國最高權力機關對利用信托制度發展我國公益慈善事業的重視。”
2017年7月26日,銀監會、民政部頒布的《慈善信托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 國家鼓勵發展慈善信托,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依法開展慈善活動。這一條與2001年生效的《信托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相似,一致表達了國家鼓勵發展公益信托、慈善信托的基本立場。
高傳捷認為,“國家鼓勵發展公益信托”的國家意志,在實際落實中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影響公益慈善信托在中國發展的主要問題
“長期信賴、有效監管、有效鼓勵是我國公益慈善信托事業面臨的三大挑戰。” 高傳捷認為,如果非要一針見血,“當前,影響公益慈善信托在中國發展的重要原因是稅收問題。”
馬蔚華,圖片來源:中國企業家雜志
與高傳捷有一樣觀點的,還有公益慈善界人士,深圳國際公益學院董事會主席馬蔚華,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創始人翟美卿,兩名很能代表公益界的全國政協委員在去年兩會上,分別提交了《關于完善慈善信托配套政策推動慈善信托健康發展的提案》和《關于進一步推動慈善信托落地的建議》。事實上,馬蔚華不是第一次提出公益慈善信托的提案了,在2014、2015年的“兩會”上,他就連續兩年呼吁國家落實公益慈善信托,提案中最值得大家關注的便是“配套的稅收優惠政策缺失”。
給予公益慈善信托稅收優惠,國家有十分明確的政策意圖。高傳捷介紹,2000年在起草《信托法》時,各方面經過討論形成共識,公益信托的發展不能離開稅收鼓勵的措施,因此才有了《信托法》第六十一條:“國家鼓勵發展公益信托”的表述。2015年起草《慈善法》又遇到同樣的問題,并以“慈善信托不備案不享受稅收優惠”的方式明確法律導向。《信托法》頒布已經18年了,公益慈善信托的稅收優惠仍然沒有確立。
慈善信托稅收優惠政策不到位,最明顯地表現在對委托人的稅收優惠,是房子、股權等傳統的大宗慈善財產進入信托的突出障礙。“委托人把房子捐給慈善信托,要視同買賣、視同銷售,要上稅,這與《信托法》、《慈善法》里規定國家鼓勵發展慈善的立法意圖符合嗎?”高傳捷的質疑,答案仿佛顯而易見。
玻璃大王曹德旺“漏稅”5個億的故事,可以更形象地說明慈善信托與稅收之間的恩怨糾葛。
曹德旺,圖片來源:網絡
2009年2月,曹德旺準備捐出家族持有的福耀玻璃股份中的60%,當時市值35.49億元的股票來成立河仁慈善基金會。沒多久,就被國家稅務總局告知,減免之后,還要交5億元的企業所得稅。但曹德旺很委屈,自己捐了股權,又沒有收入!但當時的法律規定,股票所有權發生了改變,就“視同銷售取得收入”,就得繳納稅金。
2016年4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于公益股權捐贈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這45號文要是早點出,曹德旺也就不用吃啞巴虧了。
然而,45號文并不是“萬靈丹”,雖然給免了企業所得稅,可在當前,慈善信托在過戶地產、股票等資產的時候還得交稅,對于藝術類,比如說名畫、古玩之類的新形式資產參與慈善信托就更是沒有稅收優惠。
高傳捷具體說:“公益慈善信托的稅收優惠,從短期看,主要是信托設立環節,委托人向信托交付財產涉及到信托公司開具捐贈發票、股權和房產交付信托的稅收優惠等。從長期看,主要的難點在慈善信托的運行環節,受托人管理、運用信托財產所涉及的稅收優惠。設計解決方案,前者簡單,后者復雜;兩個問題完全可以先易后難、逐步解決。”
慈善信托稅收政策應該早日到位,這已經成為信托界、公益慈善界、學術界的普遍共識。高傳捷指出:“慈善信托優惠政策涉稅金額很小,但影響到非常大的私人財富轉變為社會公共財富。減收很少的稅款,使社會公共領域得到大量財富,社會資源動員效果非常突出。因此,從全世界來講,慈善信托都是有稅收優惠的。”
此外,稅收優惠要牽扯相關票據,慈善信托票據涉及財政、稅務和民政(也許還有環保、教育)等政府多部門之間的業務協調,這也容易造成相互“踢皮球”的無休止扯皮中。慈善組織往往沒辦法在銀行開信托資金專用賬戶,信托公司無法給委托人、捐贈者開捐贈發票,就是現實的苦惱。慈善組織和信托公司遭遇如此“歧視性對待”,如何實現慈善信托的健康發展?
慈善信托與“公益效率”
《慈善法》中專門設立一個章節講“慈善信托”,圖片來源:網絡
2016年9月,《慈善法》實施后,盡管現行制度不健全,不少信托公司還是聯合公益慈善組織推出了第一批慈善信托產品,形勢看似不錯,單從慈善信托備案的單數來看,近兩年來,慈善信托也表現出可喜的發展速度,2017年12月備案單數甚至達到了歷史性的14單,慈善信托的總規模也達到了較高水平。
全國慈善信息公開平臺顯示,截至今年7月11日,已有88單慈善信托完成備案,信托財產總規模已達9.95億元。
也有質疑聲表示:“有的慈善信托就一萬塊,只是信托公司為了監管評估加分。”對此,高傳捷解釋說:“設立1萬元的慈善信托是為了監管加分,這是對當事信托公司的誤解。先用小額資金設立慈善信托,再通過捐贈的方式或者是委托人追加的方式增加信托財產,這是國際通行做法。此外,一個慈善信托設立后,為避免因有多個委托人而造成委托人權力行使、慈善信托治理等方面的操作難度,少增加委托人,多開放捐贈人,是域外的成熟經驗。”
高傳捷還強調慈善信托要特別注意加強受托人與專業機構的分工協作。他指出:“慈善信托受托人和慈善項目運行機構都是由專業人才組成,這對提高慈善信托的公益效率有重要意義。慈善信托事業要從一開始就牢固樹立‘公益效率’的理念,用好每一分慈善財產,用盡可能少的慈善財產,爭取盡可能多、盡可能大的公益慈善效果。慈善信托的發展既要注意發展速度,也要重視發展質量,實現集約化發展。監督部門既應該關注慈善信托的財產侵占、挪用,也應該關注信托財產的低效與浪費,通過信息披露和公益慈善效能評估,監督慈善信托受托人。有評估就會有比較,有比較就推動競爭,才能優勝劣汰。目前,全國已經有80萬家公益組織、68家信托公司,大家都關注公益效率,就可以把有限的慈善財產用得更好。”
切實防范慈善信托風險
如同其他信托活動一樣,慈善信托也要做好風險防范。高傳捷認為,在我國的民事信托、營業信托、公益慈善信托這三種信托活動中,公益慈善信托最復雜,防范風險的工作至關重要。他還具體說,在信托設立、財產管理、信托利益使用的三個部位中,重點是信托財產的使用與分配;在需要管理的各類風險中,擺在首位的是“聲譽風險”;基本方法就是信息透明、各方監督。同時,要讓造成“聲譽風險事件”的直接責任人付出足夠的代價!懲前毖后,以儆效尤。
避免聲譽風險非常重要,圖片來源:網絡
高傳捷強調:“透明度,是受托人忠實、謹慎義務的體現,是慈善信托的命脈!”他向鳳凰網公益提到全球著名的“雙遺產”保護信托——英國國民信托的信息披露做法,“國民信托是一個大型、復雜的慈善信托,社會參與度非常廣泛。它管理規范、公益效果突出,世界上有50多個國家、地區學習借鑒了它的模式。按照英國‘簡單、中等、復雜’的三個信息披露等級,它屬于復雜類型,信息披露的文件是一個大厚本子,內容非常詳細,把所有的信托財產情況、所投資的資產包全都打開,告訴人們每個投資品、衍生品的資產組合、資產包及其基礎資產的情況,告訴人們一年的信托收益、使用情況。這就是透明度建設!”
英國慈善委員會指引
《英國慈善委員會指引》是匯聚了英國公益慈善100多年管理經驗的參考資料,研究慈善信托不能不讀。高傳捷說:“我國慈善信托處于起步期,各類制度不完善,運行經驗和監管經驗不多,靜下心來閱讀這本書,對學習借鑒他人的成功經驗大有裨益。”
高傳捷說:“社會公共利益、弘揚高尚道德情操,是慈善信托的根本原則;通過尊重委托人從事慈善活動的自由選擇,實現慈善資源的優化配置與社會進步的均衡發展,是慈善信托發展的基本規律。”
回顧慈善信托的歷史,1400—1600年,慈善信托起家是因為當時的英國有巨大的慈善需求。1601年《慈善用益有效實施法》是慈善信托的起點,在經歷了無數坎坷后,在418年的發展歷史上,它一直是英國慈善事業的主體制度、核心制度,在世界范圍內形成基礎性的影響。“引入信托制度,對促進中國公益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高傳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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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內公益信托的發展歷程來看,從2001年《信托法》的公益信托到2016年《慈善法》的慈善信托,公益慈善信托有了明確的進步。《慈善法》不僅確定慈善信托由民政部門主管以外,還基本解決了慈善信托運行的法律要件。目前,已有一批信托公司和慈善組織勇于做“先吃螃蟹的人”,積極開展了慈善信托。
在中國,業界認同的國內第一個公益信托產品,是2008年5.12汶川地震后西安信托建立的“西安信托5.12抗震救災公益信托計劃”。2008年,銀監會針對汶川地震災后重建的公益信托發布了《關于鼓勵信托公司開展公益信托業務支持災后重建工作的通知》,對公益信托設立方式、信托單位金額、委托人資格與數量等做出突破性規定。但這一《通知》只適用于災后重建,制度層級低,不可能解決稅收優惠等關鍵性激勵措施。
慈善信托,從1601年有第一部制定法至今,它在解決社會貧困、推進福利體系完善、促進社會進步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它強調社會公共利益和人類美好道德情操的制度理念使它具有不竭的生命力。
高傳捷從內心里發出這樣的感慨:“人們在生活中可以發現,每一個優秀的慈善信托后面都有一個感人的故事,都有一份慈善信托主人對高尚道德情操的追求。我們應該發揚這一傳統,在慈善信托蓬勃發展的教育、扶貧等各個領域,輸送慈善財富時關注與弘揚精神文明并重;扶貧要多扶志,助困不該只給錢。”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德財兼備,更該以德為先。
慈善信托多如繁星般撒播,圖片來源:網絡
“讓大大小小的慈善信托多如繁星般地撒播到我國的廣大城鄉,把千萬人們對慈善、對美好情懷的感動化為現實,幫助他們把美好的心意、慈善的足跡留在世間。”這是高傳捷等一代公益慈善信托人內心的美好愿景,他們期盼看到的璀璨星空,還要歷經很多個“黎明”才能到來。(采寫:馬明月,感謝中國慈善聯合會對本文的支持。)
人物簡介:
高傳捷
高傳捷,曾就職于國務院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建銀投資公司,中投信托公司,中國光大實業(集團)公司等。現為特華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國人民大學、西南政法大學的指導教師,中國公益研究院特聘研究員、中慈聯慈善信托委員會榮譽顧問。長期研究我國信托產業科學發展問題,曾經參與我國《信托法》、《慈善法》立法工作,主持我國信托公司經營、監管制度的制定與實施的有關工作。
(鳳凰網公益 馬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