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雁:公益組織有責任為志愿者營造友好的志愿服務環境
2018-07-27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文梅
作為北京惠澤人公益發展中心,一家致力于以專業志愿服務提升民間公益組織可持續發展能力,為NGO提供專業志愿者支持的民間公益組織發起人、理事長,翟雁女士認為在公益圈me too事件引發的社會議題討論中,我們有必要加入“公益組織要為志愿者營造友好志愿服務環境”這樣的主題。
她從三個層面闡述了為什么,以及如何營造友好的志愿服務環境。一是志愿者其實是公益領域中一個非常脆弱的群體;二是公益組織如何營造友好的志愿服務環境;三是討論公益行業和社會環境如何支持建設友好志愿服務環境。
一、志愿者是公益領域中一個非常脆弱的群體
志愿精神是公益存在的基礎,志愿者是公益組織最重要的社會資源。而中國志愿者無論是在參與數量比,還是在服務質量,多年來卻一直名列全球末端。根據中國志愿服務指數調研發現,t志愿者對參與志愿服務最不滿意的是志愿服務管理不規范、公益組織信息不公開、缺少志愿者認可與激勵。
志愿者不為報酬參與他們大多并不熟悉的公益活動,憑借愛心去那些艱苦和高危險地區或領域去服務社會,他們承擔著巨大的風險。
第1,08年中國志愿者元年,激發了數百萬志愿者參與。目前每年大概有將1億人參與到正式和非正式的志愿服務中,而這些人中有百分之六七十都是青年志愿者,其中以大學生居多。大學生正處于一個快速成長期,他們有較強的體能和飽滿的熱情,卻缺少社會和生活閱歷,這使得他們常常高估個人能力,在參與志愿服務和社會活動中,面對復雜的問題和困境時難以應對,成為極其脆弱的群體。
第2,青年人本身就比較熱情,敢于冒險,他們甚至會主動去嘗試一些風險挑戰,這加大了他們在社會參與中的風險和脆弱性;
第3,志愿者因為懷揣著美好理想,將公益事業行業視為與現實社會脫離的“凈土”,因而缺少防范之心和必要的自我保護,這加大了他們在志愿服務當中的脆弱性;
第4,因為志愿者所從事的服務領域,大多不在其本職工作范圍之中,因而志愿服務對他們而言是一個“盲區”。在知識和信息不對稱的狀態下參與志愿服務,如果沒有好的環境保障,培訓宣導和必要的關于防范督導,他們就容易出現風險狀況;
第5,是公益行業自身對志愿者所造成的風險。目前曝出的幾起事件中傷害志愿者的恰恰是公益組織和志愿服務機構的在職人員,尤其是頭頂光環的領袖人物,他們豐富的社會經驗、公益成就和社會影響力,助長了其權力和私欲的膨脹。在這種狀況下,他們本身構成了對志愿者、對公益組織,乃至公益行業的風險。而這部分,恰恰是被公益行業以及社會容易所忽視的一個因素;
第6,中國當下的志愿服務整體環境并不友好,特別是對年輕的、單純的女性志愿者風險更高,雖然去年底剛剛實施了《志愿服務條例》,但是相關細則、配套政策和管理機制尚未跟上。我們缺少法律的保障,缺少必要的志愿者保護機制,公益組織缺少志愿者管理體系和監督和公開機制,理事會和監事會并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以上這些因素導致了志愿者在公益服務領域中成為“脆弱的羔羊”的角色,他們身處于許多風險之中,但是不但他們自己、公益組織,甚至管理部門和社會也不知曉,這實際上才是最大的風險。
二、公益組織如何營造友好的志愿服務環境?
作為最多招募和使用志愿者的公益組織,我們如何為志愿者,特別是青年女性志愿者營造一個友好的志愿服務環境呢?我們首先必須要保障的是志愿者的人身安全,這是天然的責任,包括一旦發生風險的必要的法律承擔和經濟賠償,這些都是有相關法律法規要去遵守的。在這一前提下我們才談的上位志愿者營造友好的服務環境。該層面我們可以從以下著手:
第一,“把權力裝進籠子里”,要制定良好的規范制度和監督約束機制。這些規范制度涉及公益組織管理的方方面面,其必須具備基本的不歧視、公平、公正、透明等公益的基本原則,同時要有監督與糾錯機制。比如有的公益組織在志愿者招募中,對于性別、年齡、相貌、身高等方面的要求,都具歧視特征。
第二,公益組織要在組織結構上安排合適的志愿者管理人員,并匹配必要的機制保障,來落實從機構理事會、監事會、CEO,再到具體的志愿者經理的一些崗位的機制和相互監督,保證志愿者處在一個安全友好的志愿服務環境之中,這是一個必要條件,也是志愿服務的基礎設施。
第三,公益組織要對志愿者進行崗位匹配培訓,只有崗位匹配才能最大程度發揮志愿者專長,這是志愿者從事志愿服務的一個前提,是最大限度地減少信息不對稱帶給志愿者的風險。
第四,公益組織要給志愿者提供必須的安全保障,包括一些基本的保險和防范措施。比如男女性不能單獨從事服務,必須要有第三人的在場,包括志愿者和服務對象在一起也一樣,這樣的一些技術性、規范性的要求保障,必須要嵌入在志愿者管理的流程中。
第五,公益組織要加強志愿者在社會服務方面的學習,促進其自身的社會化進程,比如開展社會性別、社會發展、社會治理、社區服務等方面的培訓,不僅要保證志愿者權益不受損害,還要為他們提供及時的督導,幫其化解在服務中的問題。而一旦發生危機,要以“志愿者第一”為原則進行危機干預。
第六,公益組織要為志愿者提供合適的物質保障,包括必要的服務津貼和志愿服務工具等,這是志愿服務友好環境營造的硬件基礎。
最后,公益組織內部理事會、監事會要充分發揮其內部治理與監管作用。比如此次曝光的案例中,類似雷闖、馮永鋒等人都是機構創始人,最高領導人,沒能看到其機構治理層面的監督與控制,這對公益組織自身也是巨大的風險。
三、公益行業自覺與自律
如何從公益行業和社會環境角度支持和幫助這種友好志愿服務環境的營造呢,除了政府和社會監督與管理,更重要的公益行業自覺與自律。
我們首先必須認識到這次me too運動中曝光的都是曾頭頂光環的一些公益人,他們的行為帶給公益行業的負面影響可能會甚于郭美美,因此我們公益行業要有警覺,要充分的重視,而這恰恰是推動行業自覺和自律的好時機。
首先,要有基本的公益職業底線,這個底線不是所謂法律法規的東西,而是我們作為公益組織在使命、價值觀層面、品德人格層面,我們必須要守住的底線。所以整個公益行業有必要在這次的me too運動中更積極、公開和正面地應對各種曝光,來激發我們對自身的反思,形成我們行業的職業道德規范。我們也要讓公眾和社會各界看到和了解真實的公益行業現狀以及共同的決心與共識,這也是我們作為一個整體去建設公益行業的時刻,我們要勇于自我顛覆才能成長。
其次,呼吁支持和幫助國家完善立法和政策制定,特別是在政策執行層面,要切實保護志愿者的權益。志愿者的權益不僅僅是他們個人的公眾參與,也是他們的人權,因此在這個友好環境的營造當中,我們必須要把它放在一個人權的高度來充分的重視,才能夠確保我們的志愿者能夠在安全友好的環境中,去充分的發揮其志愿精神,從而實現我們公益的愿景和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