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新聞
2013-09-10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現行《上海市養老機構管理和服務基本標準(暫行)》,是以公辦養老機構為藍本設定的行業統一標準,然而,對于不同層次的民辦養老機構而言,很難完全套用這套標準。比如按照規定,護理員與需要一級護理的老人比例應是1∶2.5至3.5。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由于資金運營壓力,除高檔養老院外,絕大多數民辦養老機構都無法達到該標準。據非官方統計數字,在部分民辦養老機構中,該比例為1∶7,甚至更高。于是,現有的制度就成了民辦養老院的一個法律“黑洞”,達不到也去不掉。
此外,1999年發布的《老年人建筑設計規范》,對養老機構建筑的房間面積、日照時間長短、床位大小、房門寬窄、樓梯高度、踏步厚度,甚至連扶手的形狀和粗細,都提出了要求。然而,現有的很多民辦養老機構,是利用老公房、廢棄房、臨時建筑改造而來,受硬件條件限制,改建難度極大,根本無法達到這些要求。
針對這類尷尬現象,上海市政協委員蔡慰慰、徐玉蘭、申利民提出,一個行業的制度,應與該行業的現狀相匹配,不應無視不同情況一刀切。現有民辦養老機構與公辦養老機構差異甚大,實行統一標準是不合理的。建議細化、完善原有制度,根據養老機構的不同性質、不同等級,分別設定人員配比、服務標準、建筑設施要求等,從而保障民辦養老機構健康發展。
對于市政協委員的建議,上海市民政局表示,現行的《上海市養老機構管理和服務基本標準》確實存在不適應現實情況的地方,有的要求過高,有的不盡完善。他們已發布了地方標準《養老機構設施與服務要求》,對基本設施要求、服務要求作了完善和調整。今后,他們將在此基礎上,分等級加強對養老機構設施與服務的行業管理與指導。
(據《勞動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