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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2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近日,江蘇省民政廳制定出臺了《江蘇省四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直接登記辦法》),將于2014年11月1日實施。
《直接登記辦法》共14條,規定了不同形態社會組織的直接登記規則:對于社會團體,由于存在活動地域的限制,仍然采用原有的分級登記模式;對于基金會,按照簡政放權的要求,將登記權限由省級下延至市、縣(市、區)民政部門;對于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則,規定其原則上由住所所在地的市或者縣(市、區)民政部門登記,這既有利于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順利落地,也不影響其在其他地區開展服務。針對四類社會組織中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的業務范圍和服務對象的特點,規定這類組織原則上在縣(市、區)民政部門登記。(據民政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