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5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張木蘭
2013年10月30日,北京新陽光慈善基金會(以下簡稱“新陽光”)正式向公眾宣布其獲得了“公募性地方基金會”的資質。這意味著其可以以多種方式面向公眾籌款。
新陽光作為目前國內唯一專注抗擊白血病的公益機構已經發展了11年。旗下的陽光骨髓庫是中國大陸僅有的兩家骨髓庫之一。
從學生社團到非公募
2001年末,正在北京大學廣華管理學院讀研究生的劉正琛被查出患有白血病,唯一根治的方法就是骨髓移植。彼時內地唯一一家骨髓庫是成立于1992年的中華骨髓庫。劉正琛發現其庫容量小、管理滯后,患者很難從中找到合適的配型。
2002年,為了自助也為救人,劉正琛創建了“陽光骨髓庫”,同時成立了“北京大學陽光志愿者協會”。
2009年,這家學生社團在時任北京市委書記劉淇的牽線下,找到了“業務主管單位”——北京市民政局慈善處,正式登記注冊成非公募基金會。
“按照當時的政策想直接注冊成公募基金會幾乎不可能,注冊成非公募基金會是獲得合法身份的最快捷方式,主要是能解決給捐贈企業開具稅前扣除發票的問題。”新陽光秘書長劉正琛告訴本報記者,早在2010年底,理事會就已經有人提出轉公的想法。“因為新陽光的項目早已不局限于骨髓庫的建設,還包括對病人的資助、醫生協作組的建設、對公眾認知的普及,所以理事們認為公募基金會是更適宜的形式,可以更多地和公眾接觸。”
“我自己來說,一直的想法就是做一個具有完全功能的NGO,不想打擦邊球,不想面向公眾籌款都要受到各種各樣的限制。”劉正琛介紹,2011年,新陽光和另外兩家非公募基金會一同向北京市民政局提交申請,要求轉為公募基金會。“結果在社團辦主任辦公會上被否決了”。
從非公募到公募
此次轉公成功,劉正琛認為與基金會2012年的幾個重要突破密不可分。“首先是2012年我們的資金量超過了1千萬,就是收入和支出都超過了1千萬;其次是我們評估結果是5A,北京有200多家基金會,5A級的只有十幾家;第三個是我們的透明度,在基金會中心網排名第一。”
劉正琛介紹,除此之外,基金會善款主要用于北京地區、有品牌的公益項目及專業化團隊也是非轉公的幾個不成文規定。
“因為是地方性公募基金會,所以民政局會看你的善款流向,雖然這個條件有點苛刻但可以理解。巧的是新陽光作為神華愛心行動北京地區的執行方,針對白血病兒童救助的合作醫院都在北京,所以雖然患者來自祖國各地,但主要支出還是在北京市。”劉正琛解釋。
同時,在品牌項目上,新陽光的“光頭行動”知曉率和識別度很高,并在當天轉公募發布會上發布了第一個面向公眾的資金募集活動——“閃光俠”。
2013年9月23日,新陽光正式獲得公募基金會身份。就原始資金上調的問題,劉正琛表示主要來源于理事增資:有四五家理事單位每家出資30萬到50萬不等,就完成了200萬到400萬的提升。2004年出臺的《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目前,新陽光共有理事11名,包括4位企業家和2位職業經理人。在30日的發布會現場,新陽光諸位理事出席:著名經濟學家張維迎、棕櫚泉執行董事楊蓉蓉、萬華生態板業有限公司總經理于文杰、北青報副社長何筱娜、中信證券總經理陳劍平等。
劉正琛在發布會上提出了自己的目標:希望在5年之后新陽光可以達到年捐贈收入5千萬到1個億的水平。
北京地區首例
據了解,新陽光并非全國首例非公募基金會轉為公募基金會的案例。例如,早在2012年5月17日,成美慈善基金會經申請,通過海南省民政廳批準,就正式由“地方性非公募基金會”變更為“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此次,新陽光成為北京地區成功轉型的首例,也是北京市民政局在2011年年初提出工商經濟、公益慈善、社會福利、社會服務四類社會組織試點的“直接登記”后,逐步放開公益組織的公募權的嘗試。
南都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徐永光分析:主管部門有意從“增量”入手,通過增量的方式來向老牌官方背景的基金會增加壓力,他認為開放公募權是大趨勢。
就在新陽光轉公募發布會舉辦當天上午,中國社會組織籌募研討會舉行。有專家在研討會上表示:在《基金會管理條例》的修訂討論中,很多非公募基金會提出不應再區分基金會的公募和非公募權限。專家預測,公募與非公募的劃分很有可能會進行調整,公募權限一旦放開,政府會將工作重點轉移到對基金會的監督和管理上。
(本報記者 張木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