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8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張明敏
今年,距四川汶川大地震已過去整整八年。八年前,全國數億人民的愛心開啟了中國慈善事業的公益元年。八年后,公眾逐漸走出地震的陰影,收獲了由災難而生的減防災智慧,而作為有效補充政府救援的民間力量也已逐漸成長為一支救援的“中堅力量”。
在這支“中堅力量”的外圍,有一些社會組織通過特別的方式支持著它的發展,從“人才、行政經費”到“團結協作”、從“培訓平等話語體系”到“議事協調機制”,從“社、社合作”到“政、社合作”,為民間救援組織成長提供著強大引擎。
資助人力和行政成本
2011年,馮元作為南都公益基金會招募的項目官員加盟后,一直專注于民間救災領域的發展。馮元說,從2008年中國公益元年開始,一些社會組織已經開始將專注于公益項目的目標轉變為專注于社會組織的自身發展,用不同方式推動著公益行業的發展。
2007年,專注支持民間公益的南都公益基金會成立,以改善農民工子女成長環境為宗旨的資助項目“新公民計劃”也開展得如火如荼。
而一年后,這一資助方向有了改變。2008年,中國公益元年,這一年對于馮元來說,感觸頗深。
“NGO大多往里沖,各自開展著項目,沒有一個機構統籌,當時對于社會組織的概念公眾能弄清楚的也不多,大多只知道是參與救援的隊伍,國內基金會也不多。”馮元說,“我們想著能不能把救援中的社會力量團結一下。”
汶川大地震第二天,南都公益基金會發起《抗震救災,十萬火急,災后重建,眾志成城——中國民間組織抗震救災行動聯合聲明》,聲明得到了168家民間組織的響應。2008年5月15日,該基金會理事會召開,決定拿出1000萬元,用于資助民間公益組織利用其自身的專業技能開展救災和災后重建的公益服務項目。
5月19日,南都公益基金會、上海浦東非營利性組織發展中心(NPI)、北京NPO信息咨詢中心聯合組成“南都公益基金會5·12災后重建資助項目辦公室”,并在成都設立聯絡處,由NPI成都負責管理。
與其他基金會不同的是,南都公益基金會在理事會上作出了僅資助民間NGO在汶川地震中開展項目的人力和行政成本費用的決定,而不對民間NGO項目硬件進行投入。
“就是拿錢支持NGO人力和行政成本,不再直接把錢用到救援、蓋房子、修路上,這提供的是一種軟性支持。”馮元說,“從這個時候開始基金會視角就有些不一樣了。”
理事會這個想法在馮元看來,更多的還是因為民間NGO自身能力薄弱。
“災區NGO從能力建設上來說還是很薄弱,所以我們從NGO開展項目的個人和行政上給予支持。”馮元說。
2010年3月20日,中國人民大學非營利性組織研究所出具了南都公益基金會5·12災后重建資助項目《終期評估報告》,報告顯示,“5·12項目辦公室”已經接受150家民間公益機構項目申請210個,批準項目85個,已審批通過的項目資金總額為800.50萬元。
支持“聯合救援”
2012年5月7日,云南昭通市彝良縣發生5.7級地震,經歷過4年前的四川汶川大地震的洗禮,民間救援力量有了一些轉變,不在災區盲目行動,在抵達彝良災區后迅速有條件地形成了聯合救援力量。
而這一特征在四川雅安和云南魯甸地震過程中表現得最為突出。
2013年4月20日,四川雅安市蘆山縣發生7.0級地震。成都公益組織于當日成立“420聯合救援行動”(又稱“420聯合救援”)。8天后,該聯合機構成員伙伴已達68家,并形成420共識,“以實際行動推動促進災區救援和重建中的社會協同、公眾參與。協助政府、協力災區;有序參與、有效服務;資源共享、平等合作;各盡其能、各得其所。”
南都基金會得知消息后,在第一時間向參與“420聯合救援”的團隊提供20萬元人民幣用于緊急救援及工作經費。
2014年8月3日,云南省昭通市魯甸縣發生6.5級地震,首先抵達震區的幾家民間組織密切關注災情,并與逐步抵達的機構迅速發起成立“民間公益組織魯甸抗震救災協作平臺”(又稱“大本營”),與此同時,“大本營”中的民間組織也向相關利益方發出了資助申請。
2014年8月5日,“大本營”的發起機構代表在云南魯甸召開首次發起人聯席會議,并發出聯合倡議。次日,南都公益基金會審批通過第一筆資助款,支持“大本營”運營行政費用8萬元,主要包括平臺的辦公、志愿者培訓等內容。希望通過推動民間力量在災害應對中的協作,實現有序有效參與。
打造“共同話語”體系
“大本營”的建立讓后續趕赴救災的民間機構找到了組織,但這樣一個由民間力量自發形成的組織在實踐過程中,內部時常存在著矛盾。
馮元覺得,當時趕赴魯甸救援的民間組織基本上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有著專業救援經驗的社會組織,另一部分也有著救援經驗,但更多來源于機構平時的“摸爬滾打”。
當時雙方不在一個話語體系上的救援溝通也給馮元留下了深刻印象。
“聽不懂,這是最直觀的反應,你講國際救援準則,但對方就會說這是在中國,好多東西不能按照統一標準上來,這一來,雙方組織間產生分歧,進而就有可能影響到下一步的聯合救援行動。”馮元說,“推動民間救援組織聯合,前提是要形成一定話語體系,不在一個話語體系上的協作,將會對于民間公益救災協作產生影響。”
宋波是南都公益基金會的高級項目總監,主要負責基金會救災事務,與馮元搭檔的他,認為出現這種情況毫不意外,而協作救災的統一準則建立也刻不容緩。
“國、內外救災標準確實有著差別,但將國外標準照搬國內,確實有些不好執行。目前,來看國際的最低標準應該說都高于國內標準。”宋波說,“基于此,我們更愿意在支持民間NGO層面上推動人道救援的基本準則,構建共同話語權。”
2015年,南都公益基金會在北京、云南開始按照國際人道救援標準對民間救援隊伍進行培訓,并推動形成“環球計劃推廣委員會”,期待各方能夠在共同認知前提下進行協同災害救援。
“協調會”的政、社協作機制
從支持民間組織災區救援的“人力和行政成本”到支持民間組織成立“協調議事機構”,再到幫助民間組織達成“共同話語體系”,南都公益基金會在社會組織協作之間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而通過支持“社、社間”的合作,宋波和馮元覺得相對于2008年社會組織進入災區各自為戰來說,現在已經進步太多。對于救災,社會組織作為政府的有效補充,如何能將聲音有效傳遞到政府,讓政府的信息也能夠通暢的傳遞給社會組織間,這成了宋波和馮元共同的面對的又一個目標。
很快,一個名為“基金會救災協調會”的組織出現了。
2013年4月29日,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中國扶貧發展基金會、南都公益基金會、騰訊慈善公益基金會、壹基金、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中國光華科技發展基金會、愛德基金會等8家基金會聯合組成的“基金會救災協調會”成立,并于當天聯合發起第一次會議。
“聯合就是希望以一個集體的名義去對接政府,讓政府的聲音有落地的渠道,通過‘協調會’再去對接其他社會組織。”馮元說。
為了推進基金會項目人員的學習,也讓“協調會”基金會間能夠得到充分溝通,2015年“協調會”組織成員赴美國實地調研學習美國救災志愿組織聯盟,這次的出國也讓“協調會”的成員感到了中、美兩國之間的差異。
“交流起來,差距真的挺大,‘協調會’成員中愛德基金會作為國際救災聯盟創始成員和理事,在救災方面的分享交流可能最接近國際水平,更多成員需要學習的還很多。”馮元說。
2014年7月15日,愛德基金會順利通過聯合國經社理事會(ECOSOC)審議,成功獲得特別咨商地位。
“協調會”間成員們海外學習看到差距,但即便這樣,這個“協調會”當前已經發揮很大作用。
2016年5月5日,由民政部救災司會同國家減災中心、基金會救災協調會成員機構等舉行的主題為“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協同”的桌面演練在民政部國家減災中心舉行。
該演練場景設定為我國某省發生里氏6.5級地震,造成部分建筑倒塌,交通、通訊中斷,受災人口超過百萬。災情發生后,民政部與受災地區指揮部積極發揮統籌協調作用,通過信息平臺支持引導有關社會力量發揮專業特長和優勢,有序參與災情收集和快速評估、應急響應、過渡安置、恢復重建等工作,協同開展救災行動。
這成為民間救援力量與政府開展協同救援的標志性事件。
推廣“正面災害觀”
災害是人類所需要面對的正常生存挑戰之一,這一挑戰為人類的智慧、能力、人性的瑰麗提供了機緣、動力和展示舞臺,可以說人類文明即是在回應包括災害在內的各種挑戰中構建起來的。
經過幾次重大災害救助后,通過接觸大量民間救援組織人員,宋波和馮元發現除給與民間救援組織提供實質性資助外,還應該讓社會組織在災害自我認識上產生共識,強調“正面災害觀”。
“救災過程中,你會發現所有的救災資源都會存在一個波動,有災的時候特別多,民間救援力量成長也相對較快。沒災的時候特別少,民間救援力量也相對成長較慢,我們更多希望緩解這個波動,在日常狀態下,將一批有信念、意愿和行動力的人聚集起來,通過開展集體學習、分享、梳理和撰寫工作,以保證民間救援救災能力緩慢提升。”馮元說。
2014年1月份,“災后社區重建行動學習網絡”成立,希望在日常無災的過程當中能夠讓災后社區工作的行動者保留下來,并在能力上有所提升。
馮元說,最開始我們考慮希望有至少兩年災后重建經驗的隊員加入,但開放后獲得了極高關注,很多行動者都來申請,大多也是有著豐富經驗的行動者,我們希望通過雙方帶動學習促進社、社合作。
目前,“基金會救災協調會”與“災后社區重建行動學習網絡”已經成為南都公益基金會在推動“政、社協作”和“社、社協作”方面的有力表現及重要支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