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6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汪永晨
社區的環境治理往往是目前的薄弱環節,應采用公眾參與社區環境圓桌對話,來自環保局、企業、街道和社區的代表坐在一起,這樣的凝聚力,才有可能編織起“天羅地網”,保證空氣的清潔和飲水的健康。
中國水資源總量的1/3是地下水,中國地質調查局的專家曾在國際地下水論壇的發言中提到,全國90%的地下水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60%污染嚴重。據新華網報道,有關部門對118個城市連續監測數據顯示,約有64%的城市地下水遭受嚴重污染,33%的地下水受到輕度污染,基本清潔的城市地下水只有3%。因環境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也在上升,甚至出現圍堵沖擊黨政機關、聚眾堵塞交通干線、打砸搶燒等過激行為。
在首都北京,霧霾雖然已經成了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可是污染從天上到地下還在祖國的大地上“馳騁”。訴苦的、抱怨的、憤怒的、出招的匯集在一起如汪洋大海,可是希望在哪兒?
污染得不到控制,老百姓有老百姓的苦衷,企業和地方政府也有難處。以至于媒體也好,環保NGO也好,曝光的曝光,行動的行動;區域、流域限批也已是現有法律政策框架中環保總局能動用的最大限度的行政手段,也可以說是環保部門最后的殺手锏,可僅從近來發生的天上的、地下的污染來看,這樣的重典沒能奏效。
目前,我國環境治理的主體包括三方:政府,包括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代表公共管理與服務;企業,包括行業協會及企業,代表市場機制;公眾,包括非政府組織等。
雖然政府、企業等工作人員下班回家后都是社區居民,但是,社區的環境治理往往是目前的薄弱環節。世界銀行曾在中國推廣過“圓桌對話制度”,它不同于我國傳統解決環境問題的辦法——通過各級環保部門對造成污染的單位下達關停、限期整改的通知和意見,而是采用公眾參與社區環境圓桌對話,來自環保局、企業、街道和社區居民的代表坐在一起。
按照我國的《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規定,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嚴格執行環評制度,并應采用便于公眾知悉的方式,先后三次向公眾征求環評報告書的意見,向公眾公開有關環境影響評價的信息。顯然從目前發生的這些污染事件來看,便于公眾知悉的方式是沒有執行的。那么如果問題發生了,政府是不是應按照環評法中提到讓企業公示其污水是如何處理的這樣的信息,供公眾知情與監督呢?
讓企業周圍的公眾有渠道知情,讓社區有圓桌對話制度,加上有公眾參與的監督機構,如果政府有關領導再有一個與市民共同協商的姿態,這樣的凝聚力,才有可能編織起“天羅地網”,保證空氣的清潔和飲水的健康。
環保NGO綠家園召集人
汪永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