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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0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深圳經濟特區行業協會條例》已于4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在全國率先突破“一業一會”,規定只要名稱不相同,同級行政區域內可設立相同行業協會不超過三家。同時,該條例對年檢制度進行了重大改革,將以往的年度檢查改為年度報告與抽檢相結合的方式,并在行業協會信息平臺上予以披露。登記管理機關對行業協會年度報告進行監督抽查,同時在全國首創行業協會活動異常名錄制度這一新的信用監管模式。
對存在不按規定提交年度報告的、不按章程規定進行換屆選舉等違規行為的行業協會,由等級管理機關載入活動異常名錄,并納入信用監管體系。載入活動異常名錄滿三年的或者被依法吊銷等級證書的,載入活動異常永久名錄,只保留其注冊號,取消其名稱使用權。 (據《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