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4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王勇
3月6日,,提出到2020年,老齡事業發展整體水平要明顯提升,養老體系更加健全完善,及時應對、科學應對、綜合應對人口老齡化的社會基礎更加牢固。
嚴峻形勢:2.55億老年人
規劃用“形勢嚴峻”4個字形容我國面臨的老齡化新形勢。
預計到2020年,全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增加到2.55億人左右,占總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高齡老年人將增加到2900萬人左右,獨居和空巢老年人將增加到1.18億人左右,老年撫養比將提高到28%左右;用于老年人的社會保障支出將持續增長;農村實際居住人口老齡化程度可能進一步加深。
與此同時,我國涉老法規政策系統性、協調性、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城鄉、區域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不均衡,養老服務有效供給不足、質量效益不高、人才隊伍短缺等深層次的瓶頸問題嚴重制約老齡事業和養老體系可持續發展。
專家指出,人口老齡化是世界性問題,我國是世界上人口老齡化程度比較高的國家之一,老年人口數量最多,老齡化速度最快,城鄉老齡化倒置,應對人口老齡化任務最重。
“人口老齡化涉及社會均衡發展,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我們提出的‘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實現。”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陸杰華說,規劃旨在解決我國未來30年老齡化帶來的突出挑戰,盡管是個五年規劃,但它著眼更長遠的目標,對我國的養老事業發展未雨綢繆,及時進行頂層設計。
任重道遠:四方面發展目標
為應對老齡化問題,《規劃》提出了發展目標:到2020年,老齡事業發展整體水平明顯提升,養老體系更加健全完善,及時應對、科學應對、綜合應對人口老齡化的社會基礎更加牢固。
多支柱、全覆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完善。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0%,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社會保障制度和公益慈善事業有效銜接,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基本醫療、基本照護等需求得到切實保障。
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更加健全。養老服務供給能力大幅提高、質量明顯改善、結構更加合理,多層次、多樣化的養老服務更加方便可及,政府運營的養老床位數占當地養老床位總數的比例不超過50%,護理型床位占當地養老床位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到70%。
有利于政府和市場作用充分發揮的制度體系更加完備。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的法治化、信息化、標準化、規范化程度明顯提高。政府職能轉變、“放管服”改革、行政效能提升成效顯著。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得到充分激發,養老服務和產品供給主體更加多元、內容更加豐富、質量更加優良,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建立完善。
支持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的社會環境更加友好。全社會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自覺支持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的意識意愿顯著增強,敬老養老助老社會風尚更加濃厚,安全綠色便利舒適的老年宜居環境建設扎實推進,老年文化體育教育事業更加繁榮發展,老年人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的條件持續改善。
健全體系:支持社會力量參與
在健全養老體系方面,《規劃》提出要提供多層次、多樣化的養老服務。
大力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逐步建立支持家庭養老的政策體系,支持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贍養義務和承擔照料責任。支持城鄉社區定期上門巡訪獨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幫助老年人解決實際困難。支持城鄉社區發揮供需對接、服務引導等作用,加強居家養老服務信息匯集,引導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等養老服務機構依托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為老年人提供精準化個性化專業化服務。鼓勵老年人參加社區鄰里互助養老。大力推行政府購買服務,推動專業化居家社區養老機構發展。
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統籌規劃發展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的整合利用。支持在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備康復護理設施設備和器材。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委托管理等方式,將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無償或低償交由專業化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項目團隊運營。
加快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加快推進具備向社會提供養老服務條件的公辦養老機構轉制為企業或開展公建民營。實行老年人入住評估制度,優先保障特困供養人員集中供養需求和其他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完善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管理辦法,鼓勵社會力量通過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租賃等方式參與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政府投資建設和購置的養老設施、新建居住(小)區按規定配建并移交給民政部門的養老設施、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等改建的養老設施,均可實施公建民營。
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貫徹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有關政策要求,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放管服”改革。對民間資本和社會力量申請興辦養老機構進一步放寬準入條件,加強開辦支持和服務指導。落實好對民辦養老機構的投融資、稅費、土地、人才等扶持政策。鼓勵采取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允許養老機構依法依規設立多個服務網點,實現規模化、連鎖化、品牌化運營。鼓勵整合改造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存量商品房等用于養老服務。
《規劃》還提出,鼓勵面向老年人開展募捐捐贈、志愿服務、慈善信托、安全知識教育、急救技能培訓、突發事故防范等形式多樣的公益慈善活動。依法加強對公益慈善組織和公益慈善活動的扶持和監管,依法及時查處以公益慈善為名實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等違反法律法規、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加強民政部門與公益慈善組織、社會服務機構之間的信息對接和工作銜接,實現政府救助與社會幫扶有機結合。
大力支持:老年人社會參與
《規劃》還提出,要引導全社會正確認識、積極接納、大力支持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
第一,加強老年人力資源開發。將老年人才開發利用納入各級人才隊伍建設總體規劃,鼓勵各地制定老年人才開發利用專項規劃。鼓勵專業技術領域人才延長工作年限。
第二,發展老年志愿服務。支持老年人積極參與基層民主監督、社會治安、公益慈善、移風易俗、民事調解、文教衛生、全民健身等工作。發揮老年人優良品行傳幫帶作用,支持老黨員、老專家、老軍人、老勞模、老干部開展關心教育下一代活動。深入開展“銀齡行動”,組織醫療衛生、文化教育、農業科技等老專家、老知識分子參與東部援助西部、發達地區援助落后地區等志愿服務。推行志愿服務記錄制度,鼓勵老年人參加志愿服務,到2020年老年志愿者注冊人數達到老年人口總數的12%。
第三,引導基層老年社會組織規范發展。堅持扶持發展和規范管理并重,加強老年社會組織的培育扶持和登記管理。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措施加大對公益性、互助性、服務性、專業性基層老年社會組織的支持力度。繼續推動老年社會組織加強能力建設和規范化建設,提高專業素質、服務能力和社會公信力,促進老年人通過社會組織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支持老年社會組織參加或承辦政府有關人才培養、項目開發、課題研究、咨詢服務等活動。城鄉社區基層老年協會覆蓋率達到90%以上。
■ 本報記者 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