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0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王勇
■ 本報記者 王勇
為更好激發社會組織創新活力,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服務民營企業、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的作用,8月12日,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印發《廣州市支持社會組織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十項措施》。其中多項措施在社會組織管理領域具有突破性的意義。
直接登記+100萬獎勵
《十項措施》明確,民營企業發起成立行業協會商會無需業務主管單位審批,直接向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
按照《廣州市民政局 廣州市工商業聯合會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民營企業發起成立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的獎勵辦法的通知》的規定,對廣州市民營企業主導發起成立、辦公固定場所所在地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給予最高100萬元的獎勵。
鼓勵舉辦科技創新類社會組織
《十項措施》明確,支持民營企業圍繞高新技術產業、新興產業、新興業態發起成立或舉辦科技創新類社會組織,符合條件的實行直接登記。
按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激發社會組織創新能力實施辦法的通知》的規定,鼓勵科技創新類社會組織積極引進人才、引進技術、引進資金,安排專項經費對社會組織開展技術研發等形式的自主創新活動予以支持。
鼓勵舉辦大型活動
《十項措施》提出,鼓勵行業協會商會通過市場化方式在廣州市舉辦全球性和全國性的大賽、會議、論壇、展覽等大型活動,按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高端專業服務業的意見》,對符合條件的給予最高300萬元的活動支出補助。
支持參與營商環境評價
《十項措施》明確,在制定、修改或評估涉及市場準入、經營活動等與企業生產經營密切相關、關系市場主體重大權益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或規范性文件時,聽取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充分反映民營企業訴求,并把聽取行業協會商會意見貫穿文件制訂全程,增強制度的針對性、有效性、可操作性。
清理登記審批中介服務事項
《十項措施》提出,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變更和注銷登記,不再由申請人提供審計報告,改由登記管理機關委托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審計工作,不向社會組織收取費用。
推行社會組織在線驗資,申請單位(個人)辦理成立、變更登記業務時無須提供驗資報告。推行信用承諾制審批,成立登記由申請人提供相關承諾材料替代無犯罪記錄證明。
取消政府購買服務準入門檻
《十項措施》明確,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準入環境,取消具備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資質認定,社會組織只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年度報告等方面無不良記錄,就具備承接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資質。社會組織參與公共服務供給不受區域性限制。
強化服務能力培訓
《十項措施》提出,要結合民營企業經營需求,依托廣州市社會組織培訓品牌項目“紅苗計劃”“成長計劃”“同行計劃”“菁英計劃”及“航標計劃”,強化工商經濟類社會組織專業化培訓,為其履行職能提供項目策劃、能力建設等優質服務,提升工商經濟類社會組織服務民營企業的專業化能力和水平。
清理規范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
《十項措施》強調,要嚴格規范會費標準制定程序,會費標準額度應當明確,不得具有浮動性。大力開展清理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強化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監管,加強涉企收費信息公開,堅決杜絕行業協會商會強制企業入會或違規收費,維護會員企業合法權益,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持續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
《十項措施》要求,加強社會組織監管,重點打擊以服務國家戰略名義圈錢斂財,侵害民營企業合法利益的非法社會組織,杜絕未經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登記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組織民營企業開展活動等亂象,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組織發展環境和民營企業營商環境。
推進成立行業黨組織
《十項措施》提出,在行業特征明顯、管理體系健全的行業,依托條件成熟的行業協會商會推動成立行業黨委,示范帶動行業從業黨員立足崗位服務社會,匯聚起推進高質量發展的強大正能量。
行業黨委可以根據工作實際,直接管理一批規模較大、影響力較強的行業性民營企業黨組織。對暫時沒有條件成立黨組織的民營企業會員,加強黨建指導工作,待條件成熟時及時推動成立黨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