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4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王勇
■ 本報記者 王勇
勞動密集型企業用工量大且農村務工人員高度集中,教育引導支持務工父母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采取多種方式關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對提升企業職工素質、增強企業凝聚力、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提升企業形象,更好維護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基本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為進一步促進廣大勞動密集型企業教育引導務工父母切實強化責任意識,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進一步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民政部、國資委、全國工商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6部門聯合出臺《關于勞動密集型企業進一步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勞動密集型企業要通過開展專題宣講等方式加強對務工人員家庭監護主體責任的教育引導。強化政策引導,深入工廠、工地、職工宿舍等場所,通過開辦家長學校、現場宣講、座談交流、錄制專題宣傳片、發放宣傳手冊等多種方式,宣揚中華民族傳統家庭美德,引導務工人員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結合勞務用工基地建設,向監護人和受委托監護人宣講兒童優先理念,宣講促進兒童發展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正確的監護方法,引導其提高監護能力。強化家庭責任教育,通過開展家風家教巡講進企業等活動,增強家長監護主體責任意識,為促進孩子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家庭環境。突出溝通技巧,通過專家授課、集中培訓、在線學習等方式,幫助務工人員掌握親子溝通技巧方法,提高親情關愛能力,做到親情關愛不因外出務工而減弱。組建宣講團隊,借鑒現有企業成功經驗模式,發動企業內部干部職工、務工人員和志愿者,打造一支素質高、政策精、熱情高、服務好的政策宣講團隊,積極組織政策宣講。探索推進將監督務工人員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務工人員承諾履行監護職責納入職工誠信體系建設。
2018年4月,在民政部、國資委等部門指導下,中國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啟動了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百場宣講進工地”活動,面向務工人員普及家庭監護責任法律法規、講解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政策和兒童關愛知識。
兩年來,中國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在全國各省(區、市)工地舉辦了200場宣講活動,參與的務工人員超過8萬人次,惠及6萬多個外出務工家庭、近15萬名留守兒童。
《指導意見》強調,勞動密集型企業要進一步關心關愛務工人員及其子女,在企業發展的同時,不斷改善務工人員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為他們履行家庭責任提供更大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要通過開發社會工作崗位,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等形式,引入專業社會工作者為務工人員及其子女提供心理疏導、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服務。有條件的企業,要通過設立親情電話、親情視頻聊天室以及贈送免費通話時長、流量等方式,為務工人員加強與留守未成年子女的聯系溝通提供支持,使其能夠及時了解孩子的生活、學習和心理狀況。在春節、國慶等重要節假日以及暑假期間,通過協調有關部門提供購買車票等便利、開展“小候鳥關愛”、組織反探親等活動,為務工父母和留守子女團聚創造條件,號召家長盡量在假期多陪伴孩子、增進親子感情。有條件的企業可逐步將產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推動務工人員返鄉創業、就近就業。
《指導意見》強調,勞動密集型企業要加大對有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困難職工家庭的幫扶力度,加強困難救助和人文關懷,逐步建立長效幫扶機制,實現幫扶工作的常態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努力打造一批關愛服務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品牌公益項目或示范慈善項目,為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提供持續、穩定的關愛服務。要結合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戰略,結合企業勞務基地建設,重點關注貧困地區、偏遠山區特別是“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的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生活狀況,通過結對幫扶、慈善救助、實施公益項目等多種方式為困難職工家庭及其子女提供更多支持和幫助。
《指導意見》提出,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要指導勞動密集型企業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廣泛動員廣大職工、團員青年、務工婦女爭當宣講志愿者、爭做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模范,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關愛服務和互助活動,協同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
民政部門要發揮在慈善組織登記管理、慈善項目推介等方面的職能作用,對符合條件的關愛服務成效顯著的企業優先納入各級慈善表彰推薦范圍。勞動密集型企業要加強與各級民政、國資委、工商聯等部門工作會商,有條件的企業可研究設立“關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專項基金”,進一步完善服務平臺,為有需求的對象及時提供精準救助、有效幫扶。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要充分挖掘自身優勢,動員團體會員、社會組織以及各類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力量,廣泛開展適合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特點的關愛、維權、幫扶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