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財政部、民政部安排中央財政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8000萬元,其中新疆維吾爾自治區5000萬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3000萬元,主要用于新疆精河6.6級地震災區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過渡期生活救助和倒損民房恢復重建,支持新疆及兵團做好抗災救災各項工作。
此前,國家減災委、民政部針對新疆精河6.6級地震啟動國家Ⅳ級救災應急響應,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區,查看災情,指導開展救災工作;根據災區需求,從中央救災物資烏魯木齊儲備庫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緊急調撥2000頂棉帳篷、3000床棉被、3000件棉大衣、2000張折疊床,向兵團緊急調撥500頂棉帳篷、1000床棉被、1000間棉大衣等中央救災物資,幫助災區做好受災群眾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