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6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王勇
本報記者 王勇
9月2日,民政部部長李立國為16家慈善組織頒發基金會法人、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和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證書。這也是自9月1日《慈善法》實施以來,根據《慈善組織認定辦法》認定的中國首批慈善組織。
實行申請認定制度
《慈善組織認定辦法》已經2016年8月29日民政部部務會議通過,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認定辦法規定,《慈善法》公布前已經設立的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非營利性組織,申請認定為慈善組織。
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申請認定為慈善組織,應當符合下列條件:申請時具備相應的社會組織法人登記條件;以開展慈善活動為宗旨,業務范圍符合《慈善法》第三條的規定;申請時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動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費用符合國務院民政部門關于慈善組織的規定;不以營利為目的,收益和營運結余全部用于章程規定的慈善目的;財產及其孳息沒有在發起人、捐贈人或者本組織成員中分配;章程中有關于剩余財產轉給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組織的規定;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決定。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由民政部門換發登記證書,標明慈善組織屬性。
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在申請時弄虛作假的,由民政部門撤銷慈善組織的認定,將該組織及直接責任人納入信用記錄,并向社會公布。
對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屬的會計師事務所,由民政部門通報有關部門。
認定16家慈善組織
此次認定的16家慈善組織分別是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中國扶貧基金會、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中國綠化基金會、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中華慈善總會、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中華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和中華思源工程扶貧基金會。
除了專門印制的《公開募捐資格證書》之外,新頒發的基金會等法人登記證書上,在顯要位置明確標注了“慈善組織”字樣。
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秘書長張雁華在領取兩份證書后表示:“很榮幸作為首批被認定的慈善組織,并取得公開募捐資格,既是壓力,更是前進的動力。基金會將按照《慈善法》的要求,在民政部出臺的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文件指引下,重點調整修改章程中關于慈善組織的相關規定,努力做到合法合規、公開透明地推進公益項目和慈善募捐活動。”
這16家認定的慈善組織均為較早成立的社會組織。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副局長安寧表示,在整個認定辦法的研究討論過程中,已經從之前對于申請認定的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必須提供各類實體申請材料,簡化為現今的更多承諾性申請材料,是希望通過簡化申請流程,更多的依靠組織自身自律,因為對于慈善組織,自律是其生存的最為根本的能力。